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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 “十四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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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 “十四五”发展规划
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
“十四五”发展规划
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黑龙江省黑林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 录
附表:
1 双鸭山市林业“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2.“十三五”规划期末双鸭山市保护地统计表
3.双鸭山市“十四五”规划目标情况统计表
4.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
附图
1.双鸭山市位置示意图
2.双鸭山市“十四五”规划布局图
一、规划编制背景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的目标之年!“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此时,我国发展仍然处于战略机遇期,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谋划好“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林业和草原事业在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规划好、发展好林业和草原事业一定能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党的十八大即已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奋斗目标,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这是党为新世纪林业发展指明的前进方向。努力建设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化林业体系,是时代赋予林业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重大历史任务。
建设美丽双鸭山、富裕双鸭山、幸福双鸭山,是双鸭山市再铸辉煌的长远之策,加快双鸭山市经济发展步伐,需要林业提供有效的生态保障。坚持生态立市,把绿色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通过全面开展“净气、披绿、洁水”行动,着力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战略性转变,着力构建科学的产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着力建设永续发展的美丽双鸭山,让百姓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感受到清新、体会到美丽。
“十四五”时期,双鸭山市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总目标,以促进绿色崛起为总要求,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将林业改革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思路,统筹推进生态建设与林业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建设成果。在政策落实上,不断加大对造林绿化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各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建立健全造林绿化财政补贴制度;加强林地保护,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责任制,将森林保有量、征占林地定额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群众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林业经营效益;实行专业队造林,大力推行造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报账制,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和效益。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林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真正把林业生态市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
本规划是全市今后五年推进林业和草原建设的基本依据。以规划为先导,努力做到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建设,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坚持不懈地造林绿化,持之以恒地改善生态,力争使山川秀美新双鸭山的宏伟蓝图早日变成现实。
二、双鸭山市基本情况
(一)自然资源情况
1.自然地理概况
双鸭山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东隔乌苏里江与俄罗斯比金市相望,南与虎林、密山、桦南县毗邻,西与佳木斯市、七台河市相连,北与富锦市、同江市、抚远县、桦川县接壤;介于东经130°54′~134°46′与北纬46°20′~48°52′之间;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辖区总面积22483平方公里,辖4个区4个县,人口140万。
2.气候特点
双鸭山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长、寒冷而干燥,夏季短、温热而多雨。历年年平均气温为3.4℃,最冷月份(1月)平均气温为-18℃,最热月份(7月)平均气温为22℃。历年平均降水量在540毫米左右,集中在夏季。平均日照在2500小时左右。
3.水资源情况
双鸭山市水资源较丰富,境内江河纵横,河网密布,有大小河流60条,分属松花江、乌苏里江水系。现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44条,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16条。主要河流有乌苏里江、挠力河、七星河、安邦河、柳树河、哈达密河等河流。主要水库有8座,其中:较大型水库是定国山水库,集水面积250平方公里,蓄水量500万立方米,山河水库蓄水量500万立方米;支援水库蓄水量217万立方米。
双鸭山市地下水资源丰富,渗透性强,为碳酸盐水,水质较好,地下水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其次是基岩裂隙水及地表水。
4.野生植物资源情况
双鸭山市的植物资源较丰富,野生植物主要为菊科、禾本科、豆科、伞形花科、唇形花科、杨柳科、桦木科、莎草科植物共计1000余种。
主要树种有落叶松、樟子松、红松、云杉、槭树、色树、椴树、榆树、桦树、杨树、胡桃楸、水曲柳、黄菠萝等;食用真菌类有黑木耳,猴头蘑、元蘑、榛蘑等;山野菜类有蕨菜、黄花菜、黄瓜香、剌嫩芽等;野生坚(浆)果主要有榛子、橡子、松籽、山葡萄、猕猴桃、黑加伦、山核桃等;野生药用植物主要有五味子、龙胆草、人参、平贝、剌五加、升麻、桔梗、白藓、苍术等。
5.野生动物资源情况
双鸭山市野生动物约有300多种,其中鸟类约160余种,哺乳类约30余种,两栖类20余种、爬行类30余种、鱼类60余种。
哺乳动物主要有东北虎、黑熊、马鹿、梅花鹿、狍子、狐狸、豹、猞猁、野猪、獾、水獭等;啮齿类动物主要有麝鼠、松鼠、田鼠、东北兔、草兔、黄鼬等;两栖类动物主要有东北雨蛙、青蛙、灰链游蛇、虎斑游蛇、黄背游蛇、黑镶锦蛇、棕黑锦蛇等;鸟类主要有喜鹊、乌鸦、大雁、燕子、大山雀、麻雀、苏雀、啄木鸟、鸳鸯、布谷、野鸡、百灵、猫头鹰、蝙蝠、野鸭等;鱼类主要有鲤、鲫、槐头、泥鳅、草鲢、白鲢、柳根、老头鱼等;昆虫类主要有蜜蜂、蜻蜒、蜘蛛、蚯蚓、蚂蚁、蝈蝈、蚕、蝴蝶等。
6.森林资源情况
双鸭山市境内的森林资源以天然林为主,有少量人工林。全市总土地面积224.83万公顷,林地面积154.66万公顷,其中,森林面积为110.6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0004.97万立方米,疏林地面积498.9公顷,灌木林地3361.5公顷,未成林造林地5329公顷,苗圃地727.3公顷,无立木林地7820.7公顷,宜林荒山荒地5139.2公顷,林业辅助生产用地82848.3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为40.02%。
7.草原资源情况
双鸭山市为三江平原草原区,全市草原保有量为1.67万公顷。草原类型主要是低地草甸类,主要植被以小叶章、大叶章、苔草和芦苇等为主,大部分草原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人为扰动小,草原生态状况较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0%以上,但草原分布总体较为零散。三江平原是我省粮食主产区,草原开垦监管压力较大,但牧业对草原的利用强度总体不高。
8.湿地资源情况
双鸭山市的湿地资源十分丰富,有着较高的典型性、稀有性、多样性和自然性。它不仅有保存完整的区域生态系统。而且也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繁殖的理想场所。
全市湿地保有量为3.52万公顷,共有湿地类型保护区5处,其中市属保护区4处,分别是宝清县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集贤县安邦河省级自然保护区、饶河县大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宝清县东升省级自然保护区;农场所属保护区1处,为挠力河自然保护区。市域内的挠力河流域有七星河、长林岛、雁窝岛等17万公顷湿地,是三江平原保存最完整、最具代表性和原始性的湿地,已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二)社会经济情况
双鸭山市地处世界著名三大黑土带——寒地黑土之上,土壤肥沃。全市耕地面积1336万亩,绿色、无公害食品基地面积1000万亩,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欧盟认证的有机食品基地。粮食年产量稳定在140亿斤以上,盛产大豆、水稻、玉米等粮食产品和久负盛名的红小豆、白瓜籽等经济作物。农业科技贡献率、农业综合机械化率等重要指标稳居全国前列。
全市煤炭储量117亿吨,占全省总储量的47%。铁矿石储量1.2亿吨,拥有全省最大的铁矿,石墨储量也很丰富。依托丰富的煤炭资源,双鸭山市发展了比较完备的煤炭工业体系,现有8个大型国有煤矿和16个大型民营煤矿,煤炭产能3300万吨。形成了以芳烃、LNG、甲醇等为主导产品的42万吨现代煤化工产能,建龙钢铁公司是黑龙江省大型钢铁企业,已形成200万吨钢铁产能。
双鸭山市周边300公里范围内有同江、抚远等6个国家一类对俄口岸,地处黑龙江省对俄远东开放的核心区位,是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城市。双鸭山市拥有国家一类口岸——饶河口岸,饶河中俄互市贸易区、四达中俄国际贸易中心已投入运营,即将打造成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全国对俄贸易集散基地。相继开通了双鸭山--哈巴罗夫斯克、双鸭山--比罗比詹等国际客货运输线路,为发展对俄经贸物流打下坚实基础。
三、“十三五”建设回顾
(一)建设成就
自2016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林草业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使林草业建设得到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双鸭山市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出发,以培育森林资源和调整林种结构为重点,加快林草生态建设步伐,努力实现林草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使全市林草事业步入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
1.持续推进造林绿化进程
双鸭山市认真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有效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森林面积、蓄积实现了双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市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省林业厅下达的12300.79公顷造林绿化任务,其中造林1126.67公顷、封育9075.33公顷、退化林修复6.67公顷、储备林基地建设1400公顷、新开垦林地恢复造林86.67公顷、林辅用地造林346.67公顷、集约人工林栽培100公顷、工资田还林158.78公顷;同时,完成中幼龄林抚育16665.7公顷。
截止到2019年底,双鸭山市森林保有量达到110.6万公顷(含森工),森林覆盖率由2016年的32.65%增加到2019年末的40.02%,增长了7.37%。森林蓄积净增长1106.3万立方米,总蓄积达到10004.97万立方米(含森工)。
2.认真抓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在全面开展三北五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环城绿化工程、经济林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通道绿化工程和村庄绿化工程。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林保护的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对天然林实行全面禁伐,有效保护了天然林资源。
3.切实保护好湿地和草原资源
全市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恢复湿地和草原生态功能,截止到2019年底,双鸭山市湿地保有量达到3.52万公顷(含森工),草原保有量达到1.67万公顷(含森工)。
4.“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效显著
2016年,双鸭山市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各项指标评定,被原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林宣发〔2016〕128号),成为黑龙江省唯一一个“国家森林城市”。“十三五”期间,全市紧紧围绕“城林相拥、林水相依、生态和谐、宜于人居”的“国家森林城市”标准,抓重点、攻难点、补短板、出精品,在巩固原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将双鸭山市由昔日远近闻名的黑色煤城建设成为享誉全国的绿色森林城市。
5.村屯绿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2019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别下发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的通知》(林生发〔2019〕126号)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的通知》(林生发〔2019〕127号)文件,双鸭山市饶河县西林子乡小南河村和大通河乡青山村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查,分别被评定为第一批3947个国家森林乡村和第二批3639个国家森林乡村之一。
2020年,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村庄绿化示范村建设的通知》(黑林草办函〔2020〕25号),提出建设100个村庄绿化示范村,双鸭山市岭东区长胜乡立新村、宝清县小城子镇太平村、集贤县腰屯乡宏图村、饶河县四排乡四排村被纳入100个村庄绿化示范村建设,现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6.农垦、森工行政职能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五”期间,双鸭山市相关县区与农垦、森工正式签订林业行政职能移交协议,农垦108项、森工30项林业行政职能移交工作基本完成。明确了市县两级25个国有林场属性,部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集贤县林场为企业性质),完成编制人数核定,初步形成功能定位准确,职工生活有保障的国有林场体系。
7.林业产业建设初见成效
“十三五”期间,双鸭山市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北药种植、食用菌及特色养殖产业。截止2019年底,建设珍贵树种培育基地5处,共192.2公顷;发展红松嫁接林、大榛子林等林果产业5188.0公顷;栽植黑木耳182.3公顷,1130万袋,收获木耳565吨,黑木耳种植基地培育木耳段6万段;生产野生菌菇520吨;养殖林蛙170万只;种植防风、刺五加、林下参等北药面积4473公顷;养殖森林牛、羊、猪5万余头,森林鸡鸭3万余只;蕨菜采摘810吨,刺嫩芽采摘572.5吨;东北黑蜂56000箱(群)。红松籽、山野菜、食用菌、林蛙油、浆果等其他林产品年均收入达到4亿余元。
8.林木种苗体系和国有林场建设发展加快
“十三五”期间,全市育苗面积达到4.6万亩,共为社会提供各类造林绿化苗木36亿株。良种使用率达70%,苗木出圃合格率达100%,一级苗出圃率达65%,苗木自给率达60%。国有林场建设不断完善,科技示范林场建设初见成效,林业科技含量明显提高,部分国有林场的通讯、交通、用水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9.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有进展较大
“十三五”时期,双鸭山市实施了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三期治理工程,建立了市、县、乡三级防火组织指挥系统,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以及林火控制水平不断提高,火患发生次数逐渐降低,减少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有效地保护了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全面实行了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加强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组建专业灭火队11个,落实专兼职灭火队员300名,实现了全天候网格化全覆盖,使全市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在0.9‰以下,从而保证了双鸭山市无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全市每年防治森林病虫害12万亩左右,使主要病虫害得到了有效控制,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3%,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检疫率、监测覆盖率都有了较大提高,苗木产地检疫率达到99%。在加快森林资源培育的同时,强化了林政资源管理,在森林资源管理、采伐限额管理和资源建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护好双鸭山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十三五”期间,双鸭山市新建、升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7个,面积638430.07公顷。
10.林业科技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十三五”期间科技推广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批林业新技术在营林生产中得到广泛运用,林业科技队伍进一步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林业站的作用得到了不断的巩固和提高,市、县(区)、乡(镇)林业站在组织造林、育苗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出应有作用。
11.林业投入不断增加
“十三五”期间,双鸭山市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力度,全市多渠道筹集林业建设资金,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齐上的原则,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积极争取国外资金的林业多元化投入机制,全市各级林业投资(含中央、省级、市级、县级)逐年增加。
(二)基本经验
1.始终把林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
加快林业发展,保护生存环境,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不断强化认识,始终把林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双鸭山市主动适应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系统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林业建设经验,深刻剖析了林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快林业发展的战略举措。实践证明,林业只有主动适应和自觉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的大局,才能获得不懈的发展动力。
2.林业建设投入加大,生态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生态建设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基础建设,是社会公益事业,必须加大政府投入。在长期的林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受财力等方面的制约,林业发展速度一直比较缓慢。进入新世纪,国家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双鸭山市林业建设方面的投入也大幅度增长,为加快林业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全市上下紧紧抓住这一机遇,乘势而上,精心组织,林业建设速度大大加快,质量大大提高。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发展林业、改善生态仍然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林业投入仍会保持一个较高水平。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在继续组织实施好现有重点生态建设项目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更多的生态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快生态建设步伐。
3.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创新生态建设政策机制和组织形式
“十三五”期间,双鸭山市在国家退耕还林等政策的激励下,大力发展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后,有效地激发了林业的内在活力,各种生产要素迅速向林业聚集,非公有制林业得到较大发展,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的新趋势。
4.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不断提高造林质量
为了不断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双鸭山市在作业设计、技术规程、核查验收、政策兑现、确权发证等方面都制定了比较严格的操作程序。造林质量与群众利益挂钩,建设成效与干部责任挂钩,增强了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心。同时,容器育苗、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实用科技的推广和应用,使得造林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5.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十三五”期间,双鸭山市在不断加快造林绿化步伐的同时,切实加强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逐步完善了林业法制体系,建立了各级行政领导林地保护任期目标责任制,依法规范林地使用行为,严格审核审批制度,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6.坚持生态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发展林业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改善生存环境。作为以生态为重的双鸭山市,始终坚持在生态效益优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市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的经济利益,实现既让荒山绿起来,又让群众富起来的双重目标。
(三)存在问题
经过多年的努力,双鸭山市林业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
1.林业资源底数不清晰
目前,森工、农垦的林业行政职能移交基本完成,但部分工作尚未锊顺,原属森工系统的资源底数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尚不完全掌握;刚刚纳入林业部门管理的草原资源,分布零散,管理边界不清晰,与湿地资源交叉重叠问题比较突出;这使得双鸭山市整体林业资源底数不清晰,无法形成完整的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一张图、一套数,为各项保护措施的落实和监管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困难。
2.缺乏相应的行政执法权
目前,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对林业资源仅有管理权而无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在森林保护和管理方面缺乏实际有效的控制措施,为具体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3.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提高
多年来,国家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欠帐较多。林业整体发展基础薄弱,林业科技、林木种苗、技术推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监控、国有林场建设等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需求,科技、信息、通讯、交通等服务手段比较落后,林区资源优势难以全面发挥,产品市场开拓不够,与日益增加的竞争和区域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四、“十四五”建设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从双鸭山市实际情况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生态兴市战略为指导,以转型发展为总任务,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抓好林业产业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走以生态建设为主、林业三大效益共同发展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围绕关系双鸭山市林业发展的重点工程,全力打造生态林业、经济林业,推动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走出一条资源增长、生态良好、产业增效、职工增收、林区和谐稳定的转型发展之路,推进林业和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双鸭山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
在保证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将林业和草原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促进林业和草原经济效益的发挥。
2.坚持严格保护、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原则
严格保护天然林、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积极发展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加强森林科学经营,实现森林木质和非木质资源以及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突出宏观调控的作用;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在国家宏观指导下,遵循市场规律,主要依靠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严格管理和建设国家、省级、市级生态公益林,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
4.坚持科教兴林的原则
依靠科学技术,使林业生产与科学技术有机结合,全面提高林业建设科技含量。同时,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促进林业建设更好的发展。
5.坚持依法治林的原则
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维护生态安全。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5年,即2021年—2025年。
(四)建设目标
“十四五”是林业建设的关键五年和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发展规划及双鸭山市经济建设对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总体要求,双鸭山市将转变林业和草原发展方式,进入生态建设、产业建设和森林保护经营并举阶段,初步建立起功能比较齐全、结构基本稳定、生态趋向良好的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实现森林资源面积和质量的同步增长,荒山、废弃地得到有效治理,林业产业逐步壮大的目标;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培育优质、丰产、高效的森林资源,初步建立起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良性生态环境体系;建成初具规模、特色鲜明、类别齐全、产业相互对接的林业产业体系,产业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区域农民及其林草职工收入水平显著提高,林草科技全面进步,林草事业获得更大发展。
具体目标为:
1.到2025年,林地保有量为154.66万公顷。
2.到2025年,森林保有量为110.6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达到10104.97万立方米。
3.切实保护好草原资源,到2025年,草原面积保有量为1.67万公顷。
4.继续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到2025年,湿地面积保有量为3.99万公顷。
5.按照国家最新要求,整合保护地,到2025年,保护地数量为23处,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约为27.69%(保护地整合工作尚未结束,该数据不是最后数据)
6.到2025年,良种使用率达到80%,苗木出圃合格率达到100%,一级苗出圃率75%,苗木自给率65%,监测准确率87%,无公害防治率85%,种苗产地检疫率99%,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7‰以下,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在0.9‰以下。
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发展主要指标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备注 |
1 |
林地保有量 |
万公顷 |
154.66 |
154.66 |
|
2 |
森林保有量 |
万公顷 |
110.6 |
110.6 |
|
3 |
森林蓄积量 |
万立方米 |
10004.97 |
10104.97 |
|
4 |
草原保有量 |
万公顷 |
1.67 |
1.67 |
根据三调数据调整,面积会发生变化。 |
5 |
湿地保有量 |
万公顷 |
3.52 |
3.99 |
|
6 |
保护地面积占国土比例 |
% |
41.9 |
约27.69 |
目前保护地正在优化整合中 |
7 |
保护地数量 |
处 |
23 |
|
目前保护地正在优化整合中 |
8 |
良种使用率 |
% |
70 |
80 |
|
9 |
苗木出圃合格率 |
% |
100 |
100 |
|
10 |
一级苗出圃率 |
% |
65 |
75 |
|
11 |
苗木自给率 |
% |
60 |
65 |
|
12 |
监测准确率 |
% |
95 |
87 |
|
13 |
无公害防治率 |
% |
93 |
85 |
|
14 |
种苗产地检疫率 |
% |
99 |
99 |
|
15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 |
0 |
2.7 |
|
16 |
森林火灾受害控制率 |
‰ |
0.9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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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体布局
根据双鸭山市地形、气候、植被、土壤等自然特征,生态现状及建设需要,将双鸭山市划分为三个区进行总体布局,分别为东部生态保护区、中部天然林提质增效区、西部综合发展区。围绕“山川秀美、产业发达、职工富裕”的总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实现荒山变绿地、城市周边有景观、林农致富有产业的目标,加快城市绿色转型。
1.东部生态保护区
该区域主要包括饶河县。饶河县位于双鸭山市东部,东靠乌苏里江,以乌苏里江主航道中心线为界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对岸是俄罗斯边境城镇比金市;界江乌苏里江由南向北流经饶河县东部边境地区,全长128公里,流经饶河县东安林场、马架子林场、森川林场、青山林场、通河林场5个林场和四排乡、饶河镇、大通河乡、五林洞镇4个乡镇。
该区域建设重点为加强生态保护,积极开展工程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建设,促进森林面积和森林质量的同步提高,开展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建设,全面保护好我国界江沿岸的生态环境,保护好我国领土安全。同时,充分利用该区域良好的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和边界风光,积极促进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的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2.中部天然林提质增效区
该区域主要包括宝清县。宝清县幅员面积10001.27平方公里,森林资源分布广、蓄积量大,是黑龙江省重要林区之一,林地面积占双鸭山市林地总面积的68.2%,是双鸭山市幅员面积最大、森林资源最丰富的县(区)。宝清县天然林资源丰富,天然林面积占有林地面积的80.2%。
该区域建设重点为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进行矿区植被恢复,进一步提高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不断提高森林质量,提高林地利用率,同时,利用好现有森林资源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等。
3.西部综合发展区
该区域主要包括双鸭山市区、集贤县和友谊县,均为农业县。其中,双鸭山市市区属丘陵半山区农业区,农用地面积35500公顷,占市区土地总面积的75.6%;集贤县属丘陵半山区农业县,全县农用地面积116108.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7.9%;友谊县属平原区农业县,农用地面积13260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8.0%。
该区域建设重点为加强工程造林、退耕还林等国土绿化工程建设,增加森林资源,以农田防护林为主,保护好该区域的粮食安全。充分利用该区域的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国家储备林基地、珍贵树种培育基地、绿化大苗培育基地等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好相关林业产业建设。
(六)建设任务
根据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建设总体布局,紧紧围绕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全面开展森林抚育和退化林分修复,着力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强化林草防火部门协作,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和火灾防范措施,提高火灾综合防控和早期处置能力。
1.增加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
(1)继续开展造林绿化、城镇林业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快界江等江河湖(库)渠绿化和道路绿化,实现网带相连的绿化网络廊道;开展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科学合理配置林种树种。
(2)森林抚育。对林分密度大、生长缓慢、公顷蓄积量低、卫生状况差的幼中龄林开展透光抚育、定株抚育、生长抚育、生态疏伐、卫生抚育等,以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分质量。
(3)加强退化林修复改造。双鸭山市有部分质量差、公顷蓄积量低的退化林急需进行补植改造或皆伐疏伐改造。
(4)开展界江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界江自然保护区生态区位特殊,关乎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尤其是对于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统计,沿乌苏里江,双鸭山市已建立了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共计3处,保护面积达61万公顷。近年来,乌苏里江沿岸植被受水流自然冲刷破坏逐年加大,直接影响我国界江沿岸的生态环境。因此,急需加强界江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更好地维护边境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为建设跨境保护区打下良好的基础。
(5)巩固造林绿化工程成果。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突破”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造林绿化建设,“十四五”期间,认真抓好交通沿线绿化,低防护效益林分改造和煤矿采空塌陷区植被恢复建设任务,强化治理区域和植被恢复方式的针对性,努力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体系。
(6)加大矿区林业生态恢复工程。双鸭山市煤矿历史上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矿区植被破坏严重,“十四五”期间要加大恢复工作。
2.加强湿地的保护和恢复
推进退耕还湿、污染防控,针对性保护、栖息地恢复等措施。健全湿地保护地体系,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稳步提高湿地保护率。完善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科普宣教和技术培训体系。通过多种方式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1)提升湿地恢复功能。针对湿地面临的围垦、生态缺水、环境污染、生物资源过度利用等威胁。主要采取退耕还湿、植被恢复、栖息地改善、有害生物防治等综合措施,恢复沼泽湿地面积,逐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
针对当前双鸭山市三江平原区域湿地资源现状、面临的问题和威胁,“十四五”期间,主要考虑对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生态脆弱敏感的重要湿地,珍稀濒危物种繁殖栖息地,以及鸟类鱼类迁徙洄游通道的重要湿地开展湿地面积恢复与生态功能提升工程。
(2)保护体系建设。建立起以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多位一体,互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形成“一带、两网、四片区”的湿地保护体系布局。通过湿地保护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率。
3.积极开展草原的保护与恢复
加大草原保护和法制宣传力度,调动群众保护草原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草原保护制度措施,加强草原执法监管,打击遏制草原开垦行为。在探索建立草原休牧制度的同时,通过围栏封育与草原休牧相结合,促进原生植被自然修复。全市争取建立以草原禁牧休牧制度、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等为主体的草原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维持生物物种与遗传多样性等功能得到有效恢复,草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明显好转。
(1)加强草原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协调明确草原管理边界,实现草原监管“一张图”。以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契机,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好草地资源调查工作。二是规范草原权属拥有者和承包经营者的管护主体责任。根据自然资源部门草原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在继续完善落实草原长期有偿承包和有序流转经营的同时,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研究制定指导草原所有者、使用权拥有者和承包经营者加强草原管护的相关制度或意见,规范其草原管护主体责任,明确惩戒办法与责任追究措施,切实督促调动其加强草原管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规范项目建设征用使用草原。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中草地调查成果数据,根据国家林草局出台的草原征用使用管理办法,结合牧区草原占用总量控制制度试行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内容。依据各类自然保护地和功能区管理规定,结合相关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依法严格审查区域内征用使用草地行为。
(2)完善草原保护制度体系。一是全面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草地资源调查成果,在进一步完善牧区基本草原划定范围的基础上,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划定面积不低于本行政区域草原总面积80%的原则,依据《草原法》和《黑龙江省草原条例》,建立并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通过政府公告、设立标志、登记造册、上图管控等手段强化监管,重点保护。二是建立草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结合基本草原、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主体功能区范围,统筹协调草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明确各类草原空间用途管制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采取严格保护、区域准入、用途转用、审批管理和修复提升等手段,减轻人为因素对草原生态的扰动。三是完善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制度。在继续严格落实草原禁牧制度的基础上,在草原禁牧区外,根据草食畜牧业产业布局和放牧利用强度,划定草原休牧区,明确在春季草原植被返青期和秋季草种结实期禁止放牧利用。强化地方政府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制度的主体责任,通过发布禁休牧公告,设立明显的禁休牧标志,加大禁休牧制度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制度的落实和监管。
(3)实施草原生态修复重点项目。依托国家政策资金,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与草原调查监测数据,根据草原退化类型和程度以及草原植被类型和土壤类型,有针对性采取自然修复和不同的人工干预治理措施,科学统筹有序开展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工作。
4.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
“十四五”期间,大力保护和发展好国家及地方各级自然保护区。全市现有的3个国家级保护区、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湿地公园、双鸭山国家级湿地公园。全面实施湿地保护工作,加强对自然湿地的保护监管,努力恢复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十四五”期间,。通过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管理和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污染控制等措施,不断将自然湿地纳入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范围内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对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和管理、退耕还湿、植被恢复、栖息地恢复等措施,使双鸭山市重要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有计划地恢复,使自然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得到遏制和初步扭转。
5.做大做强林业产业
林业产业是一个包括一、二、三产业的独具特色的产业体系。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要立足于多种森林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发展现代林业产业。林业产业的发展,主要靠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使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在发展方向上,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林业产业结构,着力推进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由资源导向型向生态平衡型、由单一的木材生产向贸工林一体化的支柱产业、由粗放的初级产品向符合市场规律的集约型产业转变,最大限度地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要结合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下大力气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积极扶持林业新产业的发展和新产品的开发,培育林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林地空间,通过林下中药材种植,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经营效益,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森林资源发展双赢,在促进森林资源充分利用、生态建设、农民就业增收、优化林区经济结构,巩固改革成果。
以黑木耳为代表的食用菌在全国范围具有独特的食用价值,为北方绿色食品,构建以黑木耳为主导的森林食用菌产业集群管理服务体系,促进林菌产业的发展。
“十四五”期间,大力开展林木种苗及花灌木花卉业建设。林木种苗的发展重点:一是大力扶持良种基地和采种基地的建设;二是名特优新经济林种苗基地建设;三是城市绿化树种新品种开发基地建设;四是组建市级种苗市场,促进林木种苗产业开发,提高双鸭山市林木种苗资源品质、生产规模和市场化水平。花卉产业是一个朝阳产业,要积极利用国家和省、市花协的协调指导,积极推进全市花卉产业的健康发展,增加投入,建设一批现代化的花卉骨干产业,带动辐射县、乡基地,全面提升双鸭山市花卉市场化和产业化水平,为全市的花卉产业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
全面推进以森林公园为主,以自然保护区为辅的生态旅游业发展。在进一步完善现有森林公园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推出一批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热线。努力实现森林旅游业从新兴产业向优势产业的发展。
继续开展非木质林产品采集和林下资源的开发建设。野生干鲜果、森林药材、野菜、食用菌等非木质林产品是双鸭山市得天独厚的资源,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促进其快速发展。“十四五”期间建设重点:一是充分利用林下资源优势,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下资源采集及加工业,改变分散、无序的传统生产模式,向产业化、品牌化方向迈进,同时积极开展林下养殖业,鼓励和扶持承包管护人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开展林下养殖;积极鼓励和扶持以林副产品为主的饲料产业,形成饲料产品加工的产业链。
按照“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要求,“十四五”期间,大力鼓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的发展,促进以野生资源为主向人工驯养繁育为主的转变,确保野生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建设的重点:一是重点发展皮毛类野生动物驯养繁育产业;二是适度发展以野生动物园为代表的观赏类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三是发展药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通过野生动植物的繁育利用,发展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
注重林产品管理、加工和销售,变资源优势为产品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努力增加林产品的有效供给,利用行业资源品种和品牌优势,集中力量开拓市场,实现产供销一体化。尽快组建干鲜果产业集团公司,建设公司加林农的干鲜果产业网络化体系,形成规模效益,占领市场,走出双鸭山,面向全国。
6.推动林业科技建设
在林业重点工程规划范围和建设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拿出5%左右的工程任务,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示范区或段)。“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全面推进”是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和标准实施的基本经验,也是提高科技显示度的有效途径。根据双鸭山市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和林业产业的布局,建立多层次,各具特色的林业科技示范园(区)。依托“五个一”林业科技示范行动,各县、乡建立形式多样的科技示范企业、科技示范点、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户,使之成为科技示范体系的外延和补充,形成覆盖全市的林业科技示范网络。
依照国家和我省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工程建设过程和各个环节的技术管理,在双鸭山市林业生产中形成标准化的工作理念,促进生态建设上水平。一是要把贯彻执行技术标准和规程作为保证工程成效最基本的要求和自觉行动,确实加大工程建设的技术性投入,将技术应用覆盖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二是要在大型工程项目制定的同时编制科技支撑方案,所有工程的实施方案和施工设计都要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和评审,专项工程要先制定技术标准或技术要求,再开工建设;三是要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过程控制,规范操作细节,把每项技术落实到实处,做到按标准设计、按设计施工、按工程验收,做到设计、种苗、栽植、管护和验收环环紧扣,组织、施工、监理和验收各负其责;四是要对今后重点工程的技术应用和技术管理进行考核,把其列入检查验收的内容,先进实用技术在适宜工程中的应用率达到80%以上,技术标准在工程中的采用率达到80%以上。
今后一个时期科技服务林改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向基层、面向广大农民开展以小规模,广泛型,及时性和现场化为主要形式的技术培训,提高林农的经营和管理能力。二是要针对不同的类型和区域,围绕解放和提高林地生产力,对农民最关心的关键技术难题组织专家开展专项研究;对于适用于家庭经营的林业先进技术进行筛选和整合,建立科技示范样板村和样板户,用科技典型示范带动广大林农。三是要组织选派政治表现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科技人员作为特派员,深入基层,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信息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林场、林业龙头企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选派优秀的科技人员到基层具体指导,帮助农民发展林业产业。四是要在全市组织专家服务团,根据各地需求,重点对基层林业站和林业技术推广站为主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本领,扎根基层。同时,把培养新型林农作为重要内容,通过专家示范引路,培养林农技术员队伍,为农村培训一批懂政策、会经营、善管理,又熟悉林业实用技术、掌握林业实用技能,在当地不走的“乡土专家”,实现“乡(镇)有专家,村村有能手”。
按照“科学布局、优化资源、创新机制、提升能力”的总体要求,完善林业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通过改善科技基础条件和设施,着力提高科技单位和科技人员的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重点加强林业科技示范园区、试验示范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科研基地建设,提高科技及设备条件,构建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推动以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组织实施重大林业科研项目,吸引和凝聚高水平人才,推动项目、基地、人才的有机结合,提升林业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利用率,提高林业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林业发展战略要求的林业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机构、创新基地、创新资源和创新环境。进一步巩固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和试验示范体系,要加大对市场好、效益好的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为提高科技在林业生产中贡献份额,“十四五”期间,每年拿出造林经费的1%作为科技攻关经费,重点攻克技术难题。全市新建两个科技兴林示范县,每县(区)搞一个科技兴林示范乡,每个乡建两个科技兴林示范村,解决科技与生产相脱节的问题,促进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结合。
7.加强森林保护
(1)森林防火
认真贯彻《护林防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继续坚持政府负责,全民搞防火的原则。“十四五”期间的建设重点:一是加强宝清、饶河、集贤等重点火险区的综合治理工程;二是加强森林防火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扑火能力;三是建立森林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实现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网络的互通。通讯上充分利用地方通信网络,林场实现有线通讯和无线通讯的多道通讯网络化,将预测预报准确率提高到95%以上;四是加强林火监测系统建设,在已完成森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完善森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配套建设工作,全市重点林区必须建立了望台,达到完全覆盖的目标;五是加强扑火装备建设,在市、县两级建立森林灭火物资储备库,提高控制扑救大火的能力;六是大力开展防扑火应用技术研究和防火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成果,切实提高森林防火的科学化水平,加大资金投入,解决装备滞后问题,加强重点防火区域的综合治理;实现指挥现代化、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人员专业化、技术标准化。七是建立林火阻隔系统。
(2)林业有害生物控制
认真贯彻《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国家和本省有关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十四五”期间做好防治基础建设,增强监测防治能力。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的需要,加强管理职责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基础装备、设备(交通工具、药械、储备库等)的建设。加强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基层林业兼职检疫人员定岗定编,加强检疫执法能力和服务能力建设。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引导社会各类主体,如农业、农机、药剂药械企业等有实力,有信誉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面推行有害生物防治的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继续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密切对接,开展联防联治,联合攻关、研究、引进、推广监测预警,快速检验检疫,精准施药,生物防治,普及科学,简便有效的科学技术,加强现有技术的组装配套和技术成果转换,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方面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有重点、有选择的引进技术。
8.完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林业基础设施是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实现林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环节,“十四五”期间,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十四五”期初,初步建设市局宽带广域网络,初步实现信息网络化,在市局内部实现网络互联和数据共享,实现网上办公和网上服务。同时,对现有林业资源等各类数据和原始资料进行分类加工,完善数据采集、存储、更新标准,建立林业数据库,实现林业基础数据的电子化。其次,在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开发森林资源监测、林业重点工程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管理系统,推广林业“3S”技术应用,从整体上提高我市林业的信息化水平。
(2)强化国有场圃基础设施建设
搞好场圃基础设施建设是林业建设的保证,从切实解决场圃生产、职工生活的实际出发,在“十四五”期间,重点围绕贫困场圃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饮用水工程、林区道路建设、供电通讯工程、管护站(棚)建设、特色种养殖业等,力争实现“四通”,即通路、通电、通电话、通自来水。使场圃达到交通便利、通讯畅通、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全面增加场圃的发展动力。
(3)搞好良种繁育基地和林木种苗质量监督体系建设
根据林业建设的需要,“十四五”期间的建设重点:开展现有种子园升级换代和采种基地建设、种质资源保护及优良乡土树种选育,加强种子园、母树林、采种基地的建设,逐步实现主要造林树种良种化、种源基地化、种子加工机械化;加强国有良繁苗圃和民营良繁苗圃建设,积极开发、合理利用我市林木种苗资源、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名特优新品种,全面提高品质和生产水平;大力推广林木种苗新技术、新成果,提高林木种苗科技含量;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基础设施建设和种苗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建设和完善市级种苗质检站和4个县(区)级种苗质检站,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林木种苗监督检验体系,大力加强种苗的管理与检疫,使种苗管理与检疫步入法制化轨道。
(4)完善林业工作站建设
按照“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系列化、经营基地化”要求,进一步完善林业工作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职能作用,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林业管理工作落实到基层。“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改善林业站办公条件,使林业站建设达到规范化和标准化,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全部建成示范林业站;三是围绕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完善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管理、组织、指导、服务”职能,建立比较完备的市、县、乡(镇)林业站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林业站的基础和保障作用,确保各项林业工作在基层的全面落实。
(5)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调查和木材检查站建设
按照林业建设的需要,“十四五”期间的建设重点:一是全面推进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和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核定人员编制,改善林政管理和林政执法条件,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包括林木采伐及采伐限额管理、林地林权管理、林政执法等在内的森林资源林政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与省厅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联网,实现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现代化,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木材检查站的建设,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木材检查站应建立在主要交通要道上,逐步形成木材检查站网络体系,建立健全林政稽查体系建设;三是加强森林资源调查,优化与完善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荒漠化、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监测体系,积极采取先进技术,逐步扩大管理服务覆盖面,重点完成资源连续清查、造林年度核查、公益林界定、生物多样性调查、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规划、湿地资源调查、造林规划等;四是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的基础建设,加快基础数表的制定和更新步伐,完善造林核查、采伐限额检查、征占用林地情况等专项核查技术方法,建立市县(区)资源监测网络,提高资源监测能力;五是继续完成数字生态规划,重点完成全市各县(区)的数字生态规划数据库建设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六是全面完成全市森林管护GPS平台建设,做到科学管林护林。
9.森林经营体系建设
“十四五”期间,要把森林经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可持续经营的方针,逐步实现森林经营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建设重点:一是以林业分类经营为前提,分别商品林和公益林采取不同的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逐步放开商品林的森林经营活动,由各种投资主体自主决定经营方式和经营力度,提高商品林的经济效益;二是立足于公益林森林多功能多效益的发挥,加大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抚育和封山管护等森林经营力度,增强公益林的生态功能;三是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争取在全面实施国家公益林补偿的基础上,在一般河流源头全面实施省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
10.制度体系建设
(1)完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在“十四五”期间,以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林业产权制度为目标,稳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规范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制定规范的森林资源评估办法。完善森林保险赔偿制度,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促进林木合理流转,全面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的积极性。
(2)深化国有场圃管理体制改革
“十四五”期间,要加快国有场圃改革,完善生态公益型林场的界定工作。生态公益型林场要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实验性苗圃要以引进推广示范先进性技术为主要任务,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承担。国有苗圃要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由同级政府给予一定补差外,按市场机制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发挥生态、社会效益的同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最大限度地挖掘生产经营潜力,增强发展活力。
(3)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改革
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将林业区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业要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十四五”期间,要基本建立起林业分类经营的框架,对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在区划上要到位,并逐步建立规范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五、“十四五”林草重点工程项目
为全面加快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建设步伐,按照量力而行、分步实施、集中治理、重点突破的原则,“十四五”时期首要抓好以下有重大影响的工程项目建设,做到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实施一批。
(一)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经过多年的造林绿化建设,双鸭山市目前可用于造林的地块非常有限,林业建设工作由过去的大规模造林绿化为重点逐渐转向目前的提高森林质量为重点。具体实施下列3个子项目。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双鸭山市的森林资源以天然林为主,天然林资源保护对双鸭山市森林资源整体生态效益的发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将双鸭山市天然林和可以培育为天然林的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划入天然林保护范围,对难以自然更新的林地通过人工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在天然林集中分布区域,重点开展天然林管护、修复和后备资源培育,适宜地区继续开展公益林建设。本规划期主要对宝清县5000公顷的天然林地进行人工造林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更好地恢复天然林资源。
2.森林抚育工程
对林分密度大、生长缓慢、公顷蓄积量低、卫生状况差的幼中龄林开展透光抚育、定株抚育、生长抚育、生态疏伐、卫生抚育等,以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分质量。本规划期拟进行中幼龄林抚育25217.67公顷,平均年抚育5043.53公顷。
3.退化林修复工程
通过补植改造、皆伐改造、疏伐改造、综合改造等方式,对双鸭山市现有退化林进行改造。本规划期拟进行退化林修复工程7449公顷,平均年改造1489.8公顷。
(二)国土绿化工程
按照见缝插针,能绿尽绿的原则进一步扩大绿化面积,构建国土绿化网络,力争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森林覆被率稳中有升。具体实施以下4个子项目。
1.工程造林
按照国家和我省对三北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对双鸭山市内的宜林地、无立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以及郁闭度0.20以下的低质、低效有林地通过采取人工造林或封山(沙)育林措施促进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增加森林资源面积,提高林分质量。本规划期拟进行人工造林424.6公顷,年均造林84.92公顷;进行经济林建设300公顷,年均60公顷;进行封山育林1470公顷,年均封山育林294公顷。
2.退耕还林工程
由于多种原因,双鸭山市尚有部分耕地没有还林,本着应还尽还的原则,本规划期拟进行退耕还林工程100公顷。
3.矿区生态恢复工程
双鸭山市以前是黑龙江省有名的煤矿城市,多年来煤矿产业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煤矿开采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加快矿区生态恢复工程建设,对双鸭山市整体生态环境的好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本规划期将重点搞好废弃矿山、矿区以及生活区绿化,努力恢复矿区生态环境。拟对宝清县8个国有林场施业区内石场、煤场废弃地182公顷进行植被恢复建设。
4.村屯绿化工程
村屯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现村屯绿化、美化、生态化、园林化,增加国土绿化面积,打造生态宜居村屯,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是推进生态强省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本规划期拟在饶河县和宝山中心林场进行388.9公顷的村屯绿化建设。
(三)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程
2016年双鸭山市被原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20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2016年和2017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40个城市开展监测评价工作,评价合格的保留“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评价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其“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双鸭山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是双鸭山市几任领导和全市人民花费七年时间共同努力的成果,来之不易,且到目前为止,双鸭山市是黑龙江省唯一一个“国家森林城市”,因此,巩固好“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意义重大。本规划期拟继续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主要进行宝清县城区绿化0.045万亩;宝清县环城绿化带绿化0.15万亩;小城子特色小镇建设;完达山国家森林公园梨树沟片区建设;挠力河、宝石河、七星河、幸福灌渠两岸绿化1.5万亩;宝清至饶河、宝清至密山、宝清至七台河、宝清至集贤四条公路绿色长廊绿化0.4万亩;预计总投资为8亿元。
(四)界江生态保护工程
双鸭山市的饶河县东靠乌苏里江,以乌苏里江主航道中心线为界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县城对岸是俄罗斯边境城镇比金市,城南7公里处有口岸1处,还建成1座国际贸易中转库,是俄罗斯远东地区最大的贸易口岸。界江关乎国土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近年来,乌苏里江沿岸植被受水流自然冲刷破坏逐年加大,直接影响我国界江沿岸的生态环境。因此,急需加强界江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更好地维护边境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为建设跨境保护区打下良好的基础。本规划期拟进行的建设内容为:一是封育(禁)1万公顷。对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实施封育(禁)性保护。二是沿江10公里内的宜林荒山荒地全部营造国防林,农业用地营造农田防护林,同时搞好乡镇绿化和公路绿化。三是对沿江5公里内坡度15度以上的耕地、沿江和湖边缘200米范围内的耕地或湿地全部退耕还林、还湿;对沿江500米宽其他平缓无林地段的耕地,退耕还林营造护岸林;对6度~15度的非基本农田耕地,逐步退耕还林、还湿。四是对饶河县乌苏里江湿地公园进行生态修复。
(五)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湿地重构、蓄水和补水,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科普宣教体系和监测评估体系,恢复原有湿地,扩大湿地面积。对生态保育区的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及其周边范围内非基本农田耕地实施退耕还湿;对退耕湿地进行监测和保护,本规划期拟进行湿地保护和恢复4721公顷,年均进行湿地保护和恢复944.2公顷。
(六)林业产业建设工程
在保护好现有林业资源的基础上,要把兴林和富民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构建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巩固壮大第一产业,全面提升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着力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不断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促进林业产业特色化、集约化、品牌化、标准化,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有力的经济支撑。努力发展一批增收带动能力强的特色经济林、林下养殖业、北药产业,加快发展和提升森林旅游休闲康养、度假、野生动物观赏产业,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示范区满足群众对优质绿色食品需求的同时,促进林区经济发展,提高林区人民生活水平。具体实施下列11个子项目。
1.完达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工程
根据黑龙江完达山国家森林公园目前的旅游资源和潜在的旅游资源特征,及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自然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确定森林公园的性质为以森林及自然山水景观为依托,以森林植物景观和森林生态环境、观光游览、休闲度假为主,辅以森林休憩、林间漫步、水上漂流、滑雪、健身娱乐、科普教育、探险及科学考察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型森林公园,最终形成以山为体、以水为魄、以生态为魂,将山景(地貌)空间、水景空间、森林空间与休憩空间、视觉空间完美融合,达到自然保护空间与城镇发展空间、自然系统与人工系统协调发展的目标。
2.七星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工程
在保护好集贤县七星山森林公园现有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加强森林体验基地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其休闲、康养等产业的发展,同时带动周边相关产业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做出应有贡献。
3.饶河县红松产业观光园建设工程
依托饶河县旅游局总体规划,结合所属林区森林资源特点,主要建设红松果材兼用林8300亩及亲子研学基地、松鼠观光园、梅花鹿观光园、大雁放飞塔、马术俱乐部、越野拉力赛道、狩猎场、多品类果树采摘园、花海摄影基地、林中木屋、滑雪场、大型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高科技农业区面积1010亩及高科技农业生态观光园、稻田公园、农产品展销厅、农家乐园区、温室采摘园、垂钓园等,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产业,加快林区经济转型。
4.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
通过采取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等培育方式,集约化建设短周期工业原料林、中长期用材林等的战略储备基地,从根本上加快缓解国家木材供需矛盾,维护木材安全。本规划期拟进行国家储备林建设353.55公顷,平均每年建设70.71公顷。
5.珍贵树种培育基地建设工程
为保护区域物种多样性,保护和扩大珍贵树种种植面积,增加珍贵树种数量,本规划期拟建设珍贵树种培育基地5个,面积333公顷,年均建设66.6公顷。
6.绿化大苗培育基地建设工程
为满足城镇绿化对绿化大苗的需求,本规划期拟建设绿化大苗基地3个,面积42.3公顷。
7.特色经济林(浆果、坚果)建设工程
重点发展以大榛子、红松籽为主的坚果林,及以蓝靛果、桃李等为主的寒地浆果林建设,共5403公顷。科学规划,组建或整合相关产品综合加工企业,提倡强强联合,集中资金开发高档次、高品位的产品,打造知名品牌。
8.林菌建设工程
黑龙江省以黑木耳为代表的食用菌是北方独特的绿色食品,具有独特的食用价值,在全国范围内均享有盛誉,市场前景广阔。本规划期拟建设野生菌菇生产基地4处,构建以黑木耳为主的产业基地。
9.北药产业建设工程
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林地空间,通过林下中药材种植,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经营效益,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森林资源发展的双赢,促进森林资源充分利用、生态建设、农民就业增收、优化林区经济结构。采取封禁、人工补种、人工管护、仿野生栽培等形式,开展以我省地道中药材林下参、防风、刺五加、柴胡等大宗药材为重点的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6181公顷,年均建设1236.2公顷。
10.山野菜产业发展项目
提高野生山野菜资源的利用率,扩大山野菜的人工栽培面积,研发山野菜的保鲜技术,延长山野菜产业链条,做好山野菜的精深加工。在饶河县、宝清县、、宝山中心林场、大业沟林场、双鸭山农场有限公司采取野生采集+人工栽培的方式,做好特色山野菜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同时,建设蕨菜、刺嫩芽采摘加工基地3处,预计可生产山野菜1920吨。
11.森林养殖业建设工程
我省森林鸡森林鸭,生态猪等森林绿色食品具有良好的品质,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双鸭山市森林资源丰富,具备发展森林养殖业的基础条件,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森林资源,发展好森林养殖业,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人民脱贫致富均具有重要的意义。本规划期拟开展以森林猪牛羊、森林鸡鸭及东北黑蜂为主的养殖业建设,打响双鸭山市品牌,促进区域经济更好发展。拟养殖森林猪牛羊31800头,森林鸡鸭鹅41000头。
(七)林业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开展森林消防队伍、阻隔系统、林火预警监测、通讯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完善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三大体系,加强重大有害生物以及重点生态区域有害生物防治。加强国有林场道路、饮水、供电、棚户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装备现代化水平。具体实施下列4个子项目。
1.林业防火服务体系建设
针对目前双鸭山市林区部分道路老旧损毁严重,防火应急通道不畅等问题,拟修建防火道路670.16公里,建设桥涵221座。
在火险隐患大、战略位置重要的交界山脊、林内、林缘、道路两侧、山脚田边、村屯居民点、溪渠两侧、重点保护目标等部位建设与自然阻隔、道路阻隔为一体的林火阻隔系统300公里。
同时,为提高森林火灾预防、预报能力,拟建设森林防火远程监控系统5处。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建立起完善的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平均每年防治森林鼠害2300公顷、落叶松毛虫1000公顷、栗山天牛1500公顷、果梢斑螟150公顷。
3.野生动植物监测及保护工程
双鸭山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野生植物主要为菊科、禾本科、豆科、伞形花科、唇形花科、杨柳科、桦木科、莎草科植物共计1000余种;野生动物约有300多种,其中鸟类约160余种,哺乳类约30余种,两栖类20余种、爬行类30余种、鱼类60余种。保护好现有野生动植物资源,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规划期拟建设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站,野生动物救护站5处;同时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队伍建设。
4.基础设施建设
历年来林业基础设施投入有限,使得双鸭山市国有林场部分基础设施亟待修缮,本规划期拟对宝清县8个国有林场(宝密桥林场、宝山林场、龙头林场、头道岗林场、东方红林场、梨树林场、胜利林场、六道林场)现有主要砂石道路进行硬化改造,新建四级白色路面22.28千米(宝密桥林场1.88千米、宝山林场1.45千米、龙头林场5千米、头道岗林场3.65千米、东方红林场4.91千米、胜利林场2.19千米、六道林场3.2千米),路面宽4.5米,路基宽5.5米;预制砼边沟42.73千米(双侧);桥涵50座;涵管167处。同时,。坚持路修到哪里,树栽到哪里的原则,道路绿化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完善提升通道绿化水平与级次,增加林草植被、减少空气污染、降低噪音危害。根据实际情况,对宝清县的19个管护房进行改造,并新建管护房33个。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林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各级政府是林业生态建设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林业生态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林业生态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对林业建设的主要目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将林业发展业绩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干部离任核查机制,避免急功近利,克服短期行为,加大领导干部在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的业绩考核力度。各级领导要切实把林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区)要根据全市林业和草原“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县(区)规划,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办林业的发展氛围
要广泛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增强发展林业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一是运用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和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林业的各项政策法规,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林业建设,形成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新局面。二是重视林业普法工作,通过创建法制信息网络、开通咨询热线等形式,及时公布法制信息,拓宽民众知法、用法渠道,实现由“内向型普法”向“外向型普法”的拓展。三是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促进林业行政执法,遏制各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促进行风、政风建设,创优林业发展环境。五是大力弘扬艰苦创业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使广大林草职工振奋精神,抓住机遇,迎接林业和草原建设的新挑战。
(三)抓重点带全面,整体推进林业生态建设
要抓好国家和省在双鸭山市安排的各项林业重点工程项目,严格按规划方案组织实施,搞好工程建设和抚育管护,确保如期实现建设目标。其次,要以大工程为主体带动社会造林和义务植树,坚持不懈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各部门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绿化荒山和废弃地,抓好城镇绿化、道路绿化等绿化美化工作,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造林绿化格局,全面加快双鸭山市林业生态建设步伐。
(四)强化项目管理,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一是建立和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强化监理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现场检查,变一次检查为经常性检查,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二是在项目管理中大力推进事前招标、过程监理、事后报帐三位一体的质量管理制度,把项目审批权力和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实行全过程监督。三是建立和完善林业资金管理制度,对林业工程资金运行实行监督管理。四是建立和完善工程档案制度,实行档案的微机化和数字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五是建立健全林木种苗质量管理责任制,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种苗科技含量,加大种苗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林木种苗质量。
(五)坚持科教兴林,提高林业建设整体效益和水平
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技术创新为途径,大力推进林业新科技革命,实现林业科技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快速提升,为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同时要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强化科技攻关,突破林业重点工程技术难关,提高林业科技基础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
(六)强化依法治林,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林业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执行林业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不断提高执法意识和执法水平。一是要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林业案件举报制度和林业行政审批公开制度,适时组织林业执法培训,强化执法监督,推行执法责任制、评议制和公开制,规范林业行政管理和执法行为;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逐步建立林业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对森林资源实行分类管理,分区施策,科学经营,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四是要加强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实执法监督力量,改善执法监督条件,提高执法监督队伍素质;五是要加强林业法制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为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七)稳定投入渠道,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林业和草原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伟大工程,其投资大,经济效益低,为此,必须加大对工程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原则,努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多方筹集林业建设资金,大力提倡民间入股办林业。按照森林分类经营原则,加大生态林投入力度,全面建立和实行市县生态效益补偿办法,使建设者受益,享用者尽责,开辟一个稳定的林业投入机制和投资渠道,以促进林业全面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