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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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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1640820613000
- 名称: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双人社办发〔202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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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双人社办发〔2021〕25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四五”规划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扩大就业规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出符合我市当前形势的人社领域“十四五”规划,促进我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市各级就业部门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切实抓好就业创业工作,新增就业持续增加,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创业载体逐渐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功能逐步显现,职业培训与市场需求匹配度逐年提高,培训后就业率稳中有升,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0.51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十三五”期间,我市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了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建立了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分别为25.48万人、44.58万人、3.28万人、12.5万人、0.49万人,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批量)达到84.4万人。人才人事发展机制改革持续深化,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实效,通过全市信息采集,录入专业技术人员24020人,高技能人才10515人。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根治欠薪取得明显成效,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人社扶贫成果显著,行风建设持续推进,行风满意度提高,人社为民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二、主要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法定人员应保尽保,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各项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模更大质量更优。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创新活力进一步迸发,人才发展与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同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公平合理。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完善,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健全,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更加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更加健全,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不断提升,根治欠薪成果更加巩固,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更加均等高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脱贫攻坚成果更加巩固,服务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
三、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
“十四五”时期,将紧紧把握全国和省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优化政策组合,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创造就业新领域。加快产业化进程,持续释放吸纳就业潜力。积极探索和创新更加宽松的环境,加快发展平台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催生更多微经济主体,开发更多新型就业模式。
(一) 基本原则
1、改革创新提效。紧盯就业创业工作重点领域、抓住影响就业稳定的关键环节,从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面临的突出问题入手,健全完善和改革创新现有管理体制机制,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精准探索惠及广大群体的政策突破,全力提升各级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工作效率和质量,有效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就业创业工作的满意度。
2、精准对接服务。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积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坚持需求导向,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改善优化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供给侧结构,为促进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3、稳定扩大就业。加快建立公平普惠的就业创业体系,坚持突出重点群体、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维护劳动者提升自身素质、参与就业创业的平等权利,扎实推进稳定就业和引领创业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就业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全市就业群体不断扩大,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 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省政策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抓好抓实就业创业工作,持续扩大就业规模,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保持就业局势平稳。“十四五”期间预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3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5.5%以内。力争职业培训达到6万人;创业成功1万人,带动就业1.6万人。
(三)重点措施
1、创造更加广阔的就业发展空间。一是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接续替代产业,不断增强新能源、产品深加工等优势企业实力,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专、精、特、高”专业化生产企业。加强就业政策与改革发展、财税金融、产业调整、贸易交流等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人才、教育、培训、社保等社会管理政策的统筹协调,充分考虑政策对就业岗位变化、就业创业环境、集中失业风险的影响。把就业作为考核县区政府的重要指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充分整合和利用好现有各级就业专项资金,加大对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投入。二是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积极推动以产业链为纽带、资源要素集聚的产业集群建设,培育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协作配套体系,增强产业丰厚度,调整优化工业生产力布局,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发展家庭手工业,创造更多居家灵活就业机会。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广度和深度,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家政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扩大市场准入范围,落实降税减负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带动更多就业。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电商平台等多种方式开拓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发展壮大中持续拓展就业空间。三是着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扩大职业农民就业空间。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积极推动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扩大职业农民就业规模。完善创新创造利益回报机制,激发经济升级和扩大就业内生动力。
2、强化职业培训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一是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建设培训中心、职业院校、企业大学,开展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为社会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人才需求发布、就业状况分析、培训指导等工作。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二是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构筑布局合理、定位明确、功能突出、信息互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网络。加快推行“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培训方式,以企业职工为重点、兼顾就业重点群体,采取“订单、定岗、定向”的培训模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健全完善劳动者终身培训体系。三是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瞄准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加强对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的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创业成功率,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
3、扩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一是健全营商环境优化机制。畅通创业创新通道。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创新监管手段、落实降税减负等措施,全面降低创业准入,清除创业壁垒,提升创业参与率,创造更加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加强创业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打通“创业--创新--经济和就业增长点”培育链条,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大力支持培育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创新型创业企业。鼓励发展“互联网+创业”,强化创业带头人培育,扩大创业带动就业规模。二是构建创业创新激励机制。加大创业群体扶持力度,落实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鼓励和支持创业创新相关政策,提供创业项目选择及孵化、资金等各类扶持,提高创业成功率。支持并规范多层次、专业化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三是全面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以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为目标,结合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合理建设和规划创业孵化基地发展方向,主动契合经济发展需要。构建多元化的创业孵化体系,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孵化、政策咨询、开业指导、法律援助等一系列优质创业服务。同时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为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评估、市场分析、政策法规、融资贷款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扶持创业主体成功创业。
4、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一是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多方位拓宽就业领域。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着力支持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健全基层服务保障机制。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各类供需衔接活动,提高服务效率。对困难毕业生实施“一对一”精准就业援助,通过市场渠道无法实现就业的予以兜底安置。二是稳妥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鼓励多渠道分流安置,促进分流职工转岗就业创业,落实创业扶持和就业安置政策,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稳妥做好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工作。三是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将新产生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做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制定完善低保渐退制度,积极促进低保对象通过就业创业增加收入。同时,加大对外劳务合作力度,加强劳务输出品牌建设,推进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
5、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一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建设发展。搭建政府、企业、事业单位、高校、职业技术院校、中介机构以及各社会团体之间协同沟通、交流、提升的平台。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业务交流活动,推动双鸭山市人力资源部门之间、协会会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和健康发展。二是提升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匹配效率。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强化就业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综合运用就业服务新技术新方法,指导劳动者规划职业生涯,提高求职就业能力。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建设。三是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全覆盖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全市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推动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逐步实现全市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等信息互通共享。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选树公共就业服务典型,提高服务层次,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强化工作人员专项培训,打造专业化服务人员队伍。重点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四是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推进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
四、健全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十四五”期间,将以健全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结合实际抓好社会保险工作。
(一) 全力配合征缴工作
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定期与税务部门及时沟通,通报企业欠缴情况,分析问题,商榷应对办法,分解、落实工作任务。配合税务部门核定企业缴费人数和个人缴费基数;加大清欠力度,对有能力缴费的欠费企业一抓到底,彻底解决企业前清后欠、边清边欠甚至欠大于清的欠缴问题,堵塞工作漏洞。认真分析缴费人数下降的原因,建立扩面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群体、机关事业单位的长期临时工、大中专毕业生、失地进城务工农民的参保工作,搞好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控制新断保缴费人员的增加。
(二)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征缴环境
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面向企业、面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融洽征缴关系。加强对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资和财务人员、广大职工以及个体劳动者的宣传,使他们充分了解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以及参保企业、参保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提高他们自觉、主动依法参保和缴费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环境。
(三) 适应新常态,持续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工伤保险扩面工作要求,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将在巩固铁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按建设项目100%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小微型企业、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工作。同时,借助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力度寻找扩面空间,减轻工伤保险基金压力,鼓励探索国家机关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保,推进法定人员应保尽保工作落实。
(四)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强化信息共享,畅通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精算平衡,健全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建设全市统一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系统,对各险种高风险业务进行实时监控,不断提升风险防控信息化水平。
(五)推动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1、开放对外公共服务,与公安、民政、残联、医疗、教育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做到个人材料证明只需提供一次,形成“电子档案袋”,同时在手机端可自行提交办理业务事项,方便办事群众办理各项人社业务。
2、建立人社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与业务系统对接,形成纸质档案与业务档案相互交融,服务延伸到社区,做到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3、加大社会保障卡应用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卡业务应用,开放与政府所属部门、商业银行、个体商户等行业,确定服务人群,完善系统接口,共同为服务群体建立统一标准的承载凭证。
(六)推进机关事业保险工作
一是立足市情,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养老保险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使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稳步向前发展。以高质量的服务促进养老基金征缴力度,增加基金储备,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升社会化管理工作手段,提高社会化发放水平,实现享受待遇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三是要充分利用“十四五”规划五年的时间,按照国家社会保险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试点的总体情况,使机关事业保险工作实现较大发展。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政治理论、法规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准确把握上级部门各项决策和部署,找准与我市实际工作的结合点,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增强大局意识和抓工作落实的本领,不断提高工作效能。五是加强业务基础管理,检查督促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大力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实施效能监察,积极解决在服务质量、廉洁从政、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廉政勤政、公开透明、依法办事、高效服务的机关形象。
(七)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一是完成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运行前的准备工作,规范各企业特殊工种类别类目,进一步规范特殊工种审批认定制度,同时加强对各县正常退休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为实现全国统筹打下夯实基础。二是稳步推进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及失业金待遇发放等各项工作,为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做好准备。三是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到位,统一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做好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和投资运营监管工作。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推进落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新办法计发工作。
(八)健全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大力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降低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和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生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推进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调整机制。在实行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基础上,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提质增效。多途径强化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提升工伤保险信息化水平,推动建立省市联动、统一规范的工伤业务网上办理服务平台。
五、人才结构更加优化
(一)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加速人才资源积累,大力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模宏大、结构优化、效能显著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制定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有计划地对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人才进行培训。不断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和奖励机制,形成人才活力不断激发的良好局面。“十四五”期间,力争专业技术人才达到3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人。
(二)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积极为我市事业单位引入新鲜血液,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适当对偏远艰苦地区降低招聘门槛,健全完善用人选人制度,要严格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努力探索考核与职称评定、聘用、奖励等工作挂钩机制,极大地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创新符合我市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考核奖励体系。严格按照表彰评比活动的要求组织开展,确保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规有序组织实施。
六、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一)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工作条件、劳动定额、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加强对集体协商过程的指导,督促企业和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及时准确发布本地区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和劳动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二是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鼓励企业提高关键技术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技术工人的工资待遇和津贴水平。
(二)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优化工资结构。探索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构建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调整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一是推进“和谐同行”劳动关系体系建立。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提升劳动关系协调能力。二是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由人社部门会同工会和工商业联合会等代表组织组成的三方机制,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作用。三是依法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共享用工以及重点行业用工行为,支持鼓励新业态就业形式发展,保护新业态下劳动者权益。坚持“依法治理、共建共享、创新发展”的工作原则,在国家法律体系框架内,将具有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劳动保障权益维护范围。
(二)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认真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开展重点领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整治突出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严重失信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联合惩戒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装备配备,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完善预警功能,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三)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为工作出发点,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基本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思路,通过健全劳动人事案件调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加强争议案件调处工作效能。以调解解决争议案件为工作重点,坚持“以调为主、调裁结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工作机制,力争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2%以上,努力将事实清楚、涉及金额较少的争议案件通过调解结案。完善仲裁合议制度,妥善处理疑难案件,慎重裁决,避免矛盾激化。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工作。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工作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及时就近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及争议矛盾预防工作作用。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平台管理建设,拓宽基层调解服务平台管理使用范围,努力提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三是强化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完善培训工作机制,健全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度,加强专职调解员,专、兼职仲裁员及办案辅助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知识储备,提高全市仲裁工作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爱岗敬业的调解仲裁队伍。四是完善仲裁工作制度建设。坚持办案质量管理,加强办案管理和监督,在仲裁机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全面提高全市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完善仲裁办案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促进行为规范,在争议案件调处过程中,秉公办理,依法办事,提高案件调处质量。
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全民、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信息化
加快建立全面覆盖、均衡发展的城乡区域公平共享的人社公共服务机制。加强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推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开展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进“智慧人社”建设,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与人社业务的融合,加快“互联网+”项目的功能应用拓展,力争实现各项公共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人社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全面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积极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二)推进人社公共服务质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部门权力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实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全面梳理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强化“法治人社”建设,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出庭应诉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完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健全信访维稳形势研判和督导联系工作机制,完善重点领域应急预案,完成社会治理任务。
(三)坚持按章办事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学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宣传栏等进行普法学习。计划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聘请法律专家对涉及人社系统的法律法规通过集中授课,使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提高行政应诉水平。提高行政应诉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行政应诉人员的培训教育,继续完善行政应诉工作联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信息沟通与工作衔接,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三是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事务经办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四)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建立全市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覆盖。持续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强化常态化监督,开展明察暗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负面典型通报、警示教育等活动。
九、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持续压实责任
坚持劲头不减,措施不松,聚焦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人社帮扶机制。
(二)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积极搭建用工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劳务输出力度,持续推进有意愿的乡村地区劳动者外出就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吸引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延续支持扶贫优惠政策,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健全按需设岗、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继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实现乡村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三)强化政策援助
做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推进落实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靠。加强就业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网络、公众号、微信群等形式将就业信息同社区、个人进行对接,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提供高效、便捷的就业创业服务。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实施,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年度计划,把任务目标分解到年度计划中,保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规划目标。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优质高效开展规划实施。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投入保障机制
改善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存量整合,优化增量安排,从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要求出发,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根据就业和人才的工作目标,适当提高专项支出比例。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鼓励资金使用效率高的项目,淘汰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项目,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对社会保障的支持。
(三)加强综合监测,增强防范风险能力
健全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做好统计调查保障工作,建立社会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机制。进一步加强“数字人社”建设,增强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人社形势总体稳定。
目 录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1)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2)
一、发展基础………………………………………………(2)
二、主要目标………………………………………………(3)
三、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4)
(一)基本原则…………………………………………(4)
(二)工作目标…………………………………………(5)
(三)重点措施…………………………………………(5)
四、健全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10)
(一)全力配合征缴工作 ………………………………(10)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征缴环境 ………………(11)
(三)适应新常态,持续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11)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12)
(五)推动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12)
(六)推进机关事业保险工作 …………………………(12)
(七)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3)
(八)健全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14)
五、人才结构更加优化 ……………………………………(14)
(一)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4)
(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15)
六、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15)
(一)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15)
(二)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16)
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6)
(一)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16)
(二)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17)
(三)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17)
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18)
(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信息化 …………………(18)
(二)推进人社公共服务质效 …………………………(19)
(三)坚持按章办事依法行政…………… ……………(19)
(四)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20)
九、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
(一)持续压实责任 ……………………………………(21)
(二)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21)
(三)强化政策援助 ……………………………………(21)
十、保障措施 ………………………………………………(21)
(一)强化规划实施,健全监督考核机制………………(21)
(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投入保障机制………………(22)
(三)加强综合监测,增强防范风险能力………………(22)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四五”规划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扩大就业规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出符合我市当前形势的人社领域“十四五”规划,促进我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市各级就业部门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切实抓好就业创业工作,新增就业持续增加,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创业载体逐渐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功能逐步显现,职业培训与市场需求匹配度逐年提高,培训后就业率稳中有升,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0.51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十三五”期间,我市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了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建立了新的城居保制度,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分别为25.48万人、44.58万人、3.28万人、12.5万人、0.49万人,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批量)达到84.4万人。人才人事发展机制改革持续深化,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实效,通过全市信息采集,录入专业技术人员24020人,高技能人才10515人。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根治欠薪取得明显成效,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人社扶贫成果显著,行风建设持续推进,行风满意度提高,人社为民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二、主要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法定人员应保尽保,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各项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模更大质量更优。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创新活力进一步迸发,人才发展与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同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公平合理。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完善,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健全,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更加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更加健全,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不断提升,根治欠薪成果更加巩固,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更加均等高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智慧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脱贫攻坚成果更加巩固,服务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
三、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
“十四五”时期,将紧紧把握全国和省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优化政策组合,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创造就业新领域。加快产业化进程,持续释放吸纳就业潜力。积极探索和创新更加宽松的环境,加快发展平台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催生更多微经济主体,开发更多新型就业模式。
(一) 基本原则
1、 改革创新提效。紧盯就业创业工作重点领域、抓住
影响就业稳定的关键环节,从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面临的突出问题入手,健全完善和改革创新现有管理体制机制,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精准探索惠及广大群体的政策突破,全力提升各级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工作效率和质量,有效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就业创业工作的满意度。
2、 精准对接服务。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积极发
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坚持需求导向,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改善优化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供给侧结构,为促进劳动者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3、 稳定扩大就业。加快建立公平普惠的就业创业体系,
坚持突出重点群体、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维护劳动者提升自身素质、参与就业创业的平等权利,扎实推进稳定就业和引领创业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就业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全市就业群体不断扩大,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 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省政策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
总体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抓好抓实就业创业工作,持续扩大就业规模,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保持就业局势平稳。“十四五”期间预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3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5.5%以内。力争职业培训达到6万人;创业成功1万人,带动就业1.6万人。
(三)重点措施
1、创造更加广阔的就业发展空间。一是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接续替代产业,不断增强新能源、产品深加工等优势企业实力,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专、精、特、高”专业化生产企业。加强就业政策与改革发展、财税金融、产业调整、贸易交流等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人才、教育、培训、社保等社会管理政策的统筹协调,充分考虑政策对就业岗位变化、就业创业环境、集中失业风险的影响。把就业作为考核县区政府的重要指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充分整合和利用好现有各级就业专项资金,加大对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投入。二是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积极推动以产业链为纽带、资源要素集聚的产业集群建设,培育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协作配套体系,增强产业丰厚度,调整优化工业生产力布局,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发展家庭手工业,创造更多居家灵活就业机会。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广度和深度,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家政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扩大市场准入范围,落实降税减负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带动更多就业。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电商平台等多种方式开拓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发展壮大中持续拓展就业空间。三是着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扩大职业农民就业空间。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积极推动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扩大职业农民就业规模。完善创新创造利益回报机制,激发经济升级和扩大就业内生动力。
2、强化职业培训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一是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建设培训中心、职业院校、企业大学,开展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为社会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人才需求发布、就业状况分析、培训指导等工作。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二是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构筑布局合理、定位明确、功能突出、信息互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网络。加快推行“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培训方式,以企业职工为重点、兼顾就业重点群体,采取“订单、定岗、定向”的培训模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健全完善劳动者终身培训体系。三是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瞄准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加强对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的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创业成功率,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
3、扩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一是健全营商环境优化机制。畅通创业创新通道。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创新监管手段、落实降税减负等措施,全面降低创业准入,清除创业壁垒,提升创业参与率,创造更加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加强创业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打通“创业--创新--经济和就业增长点”培育链条,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大力支持培育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创新型创业企业。鼓励发展“互联网+创业”,强化创业带头人培育,扩大创业带动就业规模。二是构建创业创新激励机制。加大创业群体扶持力度,落实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鼓励和支持创业创新相关政策,提供创业项目选择及孵化、资金等各类扶持,提高创业成功率。支持并规范多层次、专业化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三是全面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以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为目标,结合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合理建设和规划创业孵化基地发展方向,主动契合经济发展需要。构建多元化的创业孵化体系,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孵化、政策咨询、开业指导、法律援助等一系列优质创业服务。同时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为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评估、市场分析、政策法规、融资贷款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扶持创业主体成功创业。
4、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一是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多方位拓宽就业领域。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着力支持科技含量高的智力密集型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制定出台《关于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实施方案》,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健全基层服务保障机制。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各类供需衔接活动,提高服务效率。对困难毕业生实施“一对一”精准就业援助,通过市场渠道无法实现就业的予以兜底安置。二是稳妥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鼓励多渠道分流安置,促进分流职工转岗就业创业,落实创业扶持和就业安置政策,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稳妥做好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工作。三是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将新产生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做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制定完善低保渐退制度,积极促进低保对象通过就业创业增加收入。同时,加大对外劳务合作力度,加强劳务输出品牌建设,推进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
5、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一是加快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建设。成立双鸭山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搭建政府、企业、事业单位、高校、职业技术院校、中介机构以及各社会团体之间协同沟通、交流、提升的平台。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业务交流活动,推动双鸭山市人力资源部门之间、协会会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和健康发展。二是提升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匹配效率。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强化就业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综合运用就业服务新技术新方法,指导劳动者规划职业生涯,提高求职就业能力。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建设。三是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全覆盖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全市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推动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逐步实现全市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等信息互通共享。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选树公共就业服务典型,提高服务层次,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强化工作人员专项培训,打造专业化服务人员队伍。重点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四是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推进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加快完善相关劳动保障制度。
四、健全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以健全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结合我市实际抓好社会保险工作。
(一) 全力配合征缴工作
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定期与税务部门及时沟通,通报企
业欠缴情况,分析问题,商榷应对办法,分解、落实工作任务。配合税务部门核定企业缴费人数和个人缴费基数;加大清欠力度,对有能力缴费的欠费企业一抓到底,彻底解决企业前清后欠、边清边欠甚至欠大于清的欠缴问题,堵塞工作漏洞。认真分析缴费人数下降的原因,建立扩面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群体、机关事业单位的长期临时工、大中专毕业生、失地进城务工农民的参保工作,搞好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控制新断保缴费人员的增加。
(二)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征缴环境
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服务意识,面向企业、面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融洽征缴关系。加强对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资和财务人员、广大职工以及个体劳动者的宣传,使他们充分了解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以及参保企业、参保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提高他们自觉、主动依法参保和缴费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环境。
(三) 适应新常态,持续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工伤保险扩面工作要求,我市工
伤保险工作将在巩固铁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按建设项目100%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小微型企业、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工作。同时,借助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力度寻找扩面空间,减轻工伤保险基金压力,鼓励探索国家机关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保,推进法定人员应保尽保工作落实。
(四)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
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强化信息共享,畅通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精算平衡,健全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建设全市统一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系统,对各险种高风险业务进行实时监控,不断提升风险防控信息化水平。
(五)推动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1、目前,现有人社系统平台已无法支持各项业务运行,计划改造受审分离的模式,同时对外公共服务开放,与公安、民政、残联、医疗、教育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做到个人材料证明只需提供一次,形成“电子档案袋”,同时在手机端可自行提交办理业务事项,方便办事群众办理各项人社业务。
2、建立人社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与业务系统对接,形成纸质档案与业务档案相互交融,服务延伸到社区,做到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3、加大社会保障卡应用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卡业务应用,开放与政府所属部门、商业银行、个体商户等行业,确定服务人群,完善系统接口,共同为服务群体建立统一标准的承载凭证。
(六)推进机关事业保险工作。
一是立足市情,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养老保险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使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稳步向前发展。以高质量的服务促进养老基金征缴力度,增加基金储备,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升社会化管理工作手段,提高社会化发放水平,实现享受待遇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三是要充分利用“十四五”规划五年的时间,按照国家社会保险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试点的总体情况,使机关事业保险工作实现较大发展。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政治理论、法规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准确把握上级部门各项决策和部署,找准与我市实际工作的结合点,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增强大局意识和抓工作落实的本领,不断提高工作效能。五是加强业务基础管理,检查督促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大力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实施效能监察,积极解决在服务质量、廉洁从政、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廉政勤政、公开透明、依法办事、高效服务的机关形象。
(七)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是完成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运行前的准备工作,规范各企业特殊工种类别类目,进一步规范特殊工种审批认定制度,同时加强对各县正常退休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为实现全国统筹打下夯实基础。二是稳步推进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及失业金待遇发放等各项工作,为实现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做好准备。三是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到位,统一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做好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和投资运营监管工作。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推进落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新办法计发工作。
(八)健全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大力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降低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和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生率,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推进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调整机制。在实行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基础上,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提质增效。多途径强化工伤保险管理服务,提升工伤保险信息化水平,推动建立省市联动、统一规范的工伤业务网上办理服务平台。
五、人才结构更加优化
(一)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加速人才资源积累,大力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模宏大、结构优化、效能显著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制定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有计划地对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人才进行培训。不断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和奖励机制,形成人才活力不断激发的良好局面。“十四五”期间,力争专业技术人才达到3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人。
(二)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积极为我市事业单位引入新鲜血液,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适当对偏远艰苦地区降低招聘门槛,健全完善用人选人制度,要严格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努力探索考核与职称评定、聘用、奖励等工作挂钩机制,极大地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创新符合我市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考核奖励体系。严格按照表彰评比活动的要求组织开展,确保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规有序组织实施。
六、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一)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工作条件、劳动定额、女职工特殊保护等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加强对集体协商过程的指导,督促企业和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及时准确发布本地区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和劳动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二是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鼓励企业提高关键技术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技术工人的工资待遇和津贴水平。
(二)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优化工资结构。探索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构建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调整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一是推进“和谐同行”劳动关系体系建立。加强劳动关
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提升劳动关系协调能力。二是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由人社部门会同工会和工商业联合会等代表组织组成的三方机制,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作用。三是依法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共享用工以及重点行业用工行为,支持鼓励新业态就业形式发展,保护新业态下劳动者权益。坚持“依法治理、共建共享、创新发展”的工作原则,在国家法律体系框架内,将具有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劳动保障权益维护范围。
(二)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认真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开展重点领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整治突出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加大严重失信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联合惩戒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装备配备,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完善预警功能,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三)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为工作出发点,以构
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基本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思路,通过健全劳动人事案件调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加强争议案件调处工作效能。以调解解决争议案件为工作重点,坚持“以调为主、调裁结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工作机制,力争仲裁案件结案率达到92%以上,努力将事实清楚、涉及金额较少的争议案件通过调解结案。完善仲裁合议制度,妥善处理疑难案件,慎重裁决,避免矛盾激化。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工作。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工作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及时就近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及争议矛盾预防工作作用。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平台管理建设,拓宽基层调解服务平台管理使用范围,努力提升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三是强化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完善培训工作机制,健全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度,加强专职调解员,专、兼职仲裁员及办案辅助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知识储备,提高全市仲裁工作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爱岗敬业的调解仲裁队伍。四是完善仲裁工作制度建设。坚持办案质量管理,加强办案管理和监督,在仲裁机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全面提高全市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完善仲裁办案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促进行为规范,在争议案件调处过程中,秉公办理,依法办事,提高案件调处质量。
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构建覆盖全民、均等可及、高效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信息化
加快建立全面覆盖、均衡发展的城乡区域公平共享的人社公共服务机制。加强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推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开展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进“智慧人社”建设,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与人社业务的融合,加快“互联网+”项目的功能应用拓展,力争实现各项公共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人社系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全面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积极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二)推进人社公共服务质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部门权力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实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全面梳理人社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强化“法治人社”建设,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出庭应诉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完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健全信访维稳形势研判和督导联系工作机制,完善重点领域应急预案,完成社会治理任务。
(三)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学习。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宣传栏等进行普法学习。计划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聘请法律专家对涉及人社系统的法律法规通过集中授课,使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提高行政应诉水平。提高行政应诉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行政应诉人员的培训教育,继续完善行政应诉工作联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信息沟通与工作衔接,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三是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事务经办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四)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
建立全市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覆盖。持续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强化常态化监督,开展明察暗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负面典型通报、警示教育等活动。
九、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持续压实责任
坚持劲头不减,措施不松,聚焦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人社帮扶机制。
(二)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积极搭建用工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
劳务输出力度,持续推进有意愿的乡村地区劳动者外出就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吸引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延续支持扶贫优惠政策,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健全按需设岗、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继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实现乡村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三)强化政策援助
做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推进落实工作,建立联动机制,
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靠。加强就业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网络、公众号、微信群等形式将就业信息同社区、个人进行对接,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提供高效、便捷的就业创业服务。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实施,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年度计划,把任务目标分解到年度计划中,保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规划目标。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优质高效开展规划实施。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投入保障机制
改善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存量整合,优化增量安排,从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要求出发,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根据就业和人才的工作目标,适当提高专项支出比例。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鼓励资金使用效率高的项目,淘汰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项目,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对社会保障的支持。
(三)加强综合监测,增强防范风险能力
健全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做好统计调查保障工作,建立社会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机制。进一步加强“数字人社”建设,增强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人社形势总体稳定。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