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6-24 16:26
中共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1日至12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压力传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站位全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将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传递给每名党员、每名干部、每名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强化责任担当,保障整改见效。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专题召开党组会议和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全局认领、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聚焦反馈问题,提升整改质量。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剖析原因、强化举措,在集中整改期限内召开党组会议2次,专题推进会议3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既提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本轮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中涉及市卫生健康委4个方面16项4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5个具体问题,长期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97.8%。对反馈的4条整改建议均已按照要求落实。巡察期间提出需立行立改的问题1个,已在时限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目前,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46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严格落实党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党组议事规则》等文件,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截至目前,班子成员开展各类研讨交流7次,确保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二是积极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前竣工投用;兑现2023年度育儿补贴2767人,799.8万元,托育机构运营补贴27家,8.48万元;制定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机构托育服务登记和备案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完成全市88家机构的托育服务登记,其中10家完成备案工作,宝清县852幼儿园入选2023年度100家爱心托育用人单位。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常态化推进。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和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建立了《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工作开展情况台账》,确定了37项任务,已完成33项任务,4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
2、扎实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红包”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双鸭山市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机关中层干部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并成立由市卫健委牵头,市审计、公安、医保、市场监管局联合督导组,推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市级专班召开专班成员会商会议4次,与纪检监察部门召开会商会议2次,市级专班建立问题线索处置、保密、重大事项报告等13项专班工作制度,推动各整治单位建章立制202项。三是强化问题整治。主动向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医保局等部门收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坚持开门整改。为扎实推动整改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醒目位置张贴“整治公告”。全市自查自纠问题共132个,整改完成130个,正在整改2个。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成效。一是推动医联体建设取得成效。印发了《关于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通知》并对全市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在工作落实方面,完成医疗资源下沉、资源共享和双向转诊等工作,建立自我考核评估机制,同时加强日常考勤和监督,防止工作浮于表面和机构“空转”。截至目前,市人民医院、双矿医院、红兴隆医院、市中医院和各县区也都组建了城市医联体,医联体已覆盖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4家乡镇卫生院。二是解决医疗服务类价格占比不优问题。市卫健委下达《关于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调查研究的通知》,由领导带队组织专班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召开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成绩评价指标复盘会,与6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双鸭山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预计今年8月,对我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二是推动薪酬制度改革。开展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调研,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在保证公立医院发展,人员稳定的前提下,为具备改革条件的公立医院核定薪酬总量。制定《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计划》,已选取市中医院作为改革的单位实施薪酬制度改革,积累改革经验。
4、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一是尽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就医需求。出台了《双鸭山市“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推行“一院一策”创品牌、见实效,市人民医院开通“一次挂号管7天,七日内复诊免挂号费”就医惠民政策;市妇幼保健院开设中医护理及小儿推拿门诊,发挥中西医结合的优势为全市妇女儿童服务;市中医院推广“先诊疗后付费”诊间支付床旁结算,方便急危重症患者就医。为解决就医“十难”问题,出台了《双鸭山市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爱心、耐心、细心、暖心”五心服务,严抓“红包”问题整治,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整治和无“红包”医院、科室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医务人员通过自查自纠方式向“省集中整治专用账户”主动上交“红包”47.9万元,拒收患者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904人次,共计73.58万元。二是提升医疗检测能力。为解决巡察组提出的结核病检测能力不足问题,市卫健委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多方位开展培训。举办全市结核病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班和结核病患者管理暨结核病健康促进培训会议,对各定点医院分子生物学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2023年我市结核病病原学阳性率63.1%,2024年第一季度阳性率为62.2%,超过省级60%指标要求。三是规范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全面完成不规范档案整改。四个区对2966名死亡居民健康档案均已按规定转为非正常状态,对2364人重复档案均已合并去重,全部整改完毕。印发了《关于建立死亡居民健康档案核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双卫发〔2023〕146号),要求各县区每月对死亡居民健康档案进行核查,市级每季度进行抽查,将死亡档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全年绩效评价。
5、加大医疗卫生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开展医疗美容、血液透析、医疗废物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处理,2024年1-5月共接到投诉举报8起,已立案1起,转办1起,其他6起已回复当事人,对群众举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5起违法问题,均下达了行政处罚。二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制定《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召开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往年处罚案件进行复盘评查,开展终结案件“回头看”监督执法检查,卫生监督执法典型案例评查等活动,对以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进行整改。2024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95家次,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3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5台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5份,下发《普法前置告知书》47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件。三是严把案件审核关。组织卫生监督员进行执法文书书写培训,制定完善重大卫生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案件审核、稽查,提高案卷质量和办案质量,开展2023年度卫生监督执法典型案例评查,通过对典型案例复盘,梳理案件排查、审核、程序等环节存在问题。
6、严格对基层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管。一是加强重大项目监管。完善体制机制。要求基层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委机关党委报备,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成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直属单位监管力度;开展监督检查。对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阶段性总结,汇总建立问题台账,现场指导立行立改;全面开展采购项目排查,在上年审计问题中排查出项目采购相关问题3条,排查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方面问题7条,下发《工作提示》督促项目单位尽快整改。二是加强慎用药品监管,针对市妇幼保健院慎用药品监管不力问题。召开药事管理会议,对市妇幼保健院调整人员、药房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并督促完成整改。特邀专家对妇幼保健院儿科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上呼吸道感染多种病原体靶向测序专项培训,并召开药物治疗学讨论会议,确保用药精准。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实地检查市妇幼保健院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再反弹。三是严格管理检验、检测试剂。印发了《双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试剂、耗材、宣传品管理制度》《市疾控中心试剂出入库审批表》《试剂出入库登记表》,明确使用科室及责任人,试剂出入库需由申请人、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增设一名库管员,由两名库管员共同管理试剂出入库工作,明确库管员责任分工,通过互相监督配合,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7、严把医疗机构审批关。强化医疗机构审批监管,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达到资质后才可营业。一是重新梳理制作医疗机构审批流程、办事指南和风险提示;二是紫云岭医院按核定床位已配齐医生4名和护士50名;三是宝清仁之爱血液透析中心、双福血液透析中心重新进行校验;四是正合骨科按照实有床位配备医护人员,实有床位30张,每床配1.3名卫生技术人员(共39名),实际每床配0.6名护士(18名护士)。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1.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在元旦、春节两节节前廉政谈话,分5批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00余人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通报省、市卫生健康系统违法违纪3起典型案例,警示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坚守底线,筑牢防线。三是坚决执行处分决定。对个别违纪人员处罚已经落实到位,已核算并追回计发工资,按原渠道返还财政国库。
2.坚决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按要求定期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战线同志的谈心谈话,同时干部任职前开展干部任免谈话,重要节日前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强化党课辅导。委主要领导起模范带头作用深挖钻研,以理论指导实践为全体党员讲授党课,2024年按照党纪学习教育要求,机关及直属单位共讲授党课53次。三是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主要领导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汇报个人事项,班子成员按要求分别在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事项。
3.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一是强化主动监督意识。制定《“三重一大”事项事前备案制度》,把“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事前备案主动监督,事中列席会议嵌入式监督,事后紧盯研究事项实施完成情况全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关键少数”权利运行,提升主动监督能力。二是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加大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线索查办力度,建立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台账,实行问题线索清单式管理,对照跟踪、动态处置。共受理医疗领域问题线索3件,其中立案1件,给予党纪处分1件,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
4.能力作风建设显著增强。一是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提高。制定《双鸭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加强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机制,医疗机构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接待投诉有登记,处理投诉有依据,反馈投诉有记录,查询投诉有档案,办理结果有反馈。二是领导干部坚持“走流程”。制定了《领导班子四下基层方案》,明确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基层各单位,开展宣讲、调研、实地办公、现场接访,亲身感受群众急难愁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就医难问题;建立领导干部“走流程”发现问题台账和“走流程”事项表,截至目前,市卫健委领导班子下基层走流程6次,形成调研报告6篇。三是全部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任务目标。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让企业和百姓足不出户就能实现“不见面,马上办”的行政审批服务;出台了相关文件,对公共场所实行量化分级评分,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经营单位实施分类监管,在监督检查中注重信用分类结果应用,对卫生状况好、信用评级高的单位予以鼓励。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所增强
1.增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推动班子专业化程度提高。组织领导干部分别于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26日和3月27日参加业务培训,坚持到一线开展调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领导班子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市人民医院、双矿医院等三级医院进行调研,“看病贵看病难”被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指定课题进行了专题汇报;二是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制定《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每次党组会议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三是防止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高标准严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自我检视并报告个人事项,班子成员之间充分开展谈心谈话,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并建立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班子整改清单及班子成员个人问题整改清单。
2.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一是规范干部任免程序。严格按照组织部门要求开展干部推荐、考察等程序;干部任前征求驻教体局派驻纪检组意见,确认无违规情况后方予以提拔;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出台《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干部实践锻炼工作方案》,选派三名年轻干部到基层实践锻炼,提升能力,选拔一名35周岁正科干部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干部任免前首先征求驻教体局派驻纪检组意见,确认无违法乱纪情况后方予以使用。
3.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党组引领带头作用发挥到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基层单位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建立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评价体系,创建“红帆引航·健康之光”党建品牌,并实施系列活动,先后2次在全市各种党建工作会议作先进典型交流。二是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志愿服务培训、发展党员工作培训、“三会一课”制度及标准化手册书写规范培训,对各基层单位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3次督导检查。
(四)切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
落实问题整改要求。一是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缺失。召开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作对照检查,研究整改方向,同时班子成员开展相互批评;召开党组会议2次,3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有关工作;二是出台《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责任,《双鸭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加强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市卫健委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解决领导决策不规范,医疗机构监管力度不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问题,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三是防止个别问题纸面整改。建立巡察整改工作问题清单,整改工作责任清单,整改工作任务清单,并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和时间截点跟踪督办相关科室进行整改。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严管严治长效机制
(一)继续抓好后期整改落实。整改工作能立行立改,但整改成效必须要长期坚持,我委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对需要继续整改的问题,抓好跟踪落实;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
(二)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成效,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打牢基础,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统筹推进,全程跟踪督办。整改工作由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将落实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69)8555019;邮政信箱: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收,155100 (邮編);电子邮箱:dqgzb6106017@126.com。
中共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党组
2024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