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问题整改公示

来源:双鸭山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09-18 13:45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侵蚀沟会直接导致黑土地数量减少、土层变薄。2018年《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专项规划(2016—2030年)》要求,黑龙江2020年年底前完成1.29万条侵蚀沟治理任务。督察发现,黑龙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并未真正重视侵蚀沟治理,仅实施了有国家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仅完成1161条侵蚀沟治理,治理工作严重滞后。

二、整改目标:完成双鸭山市481条侵蚀沟治理整改任务,同步推进“十四五”规划任务实施。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全市环保督察反馈侵蚀沟治理问题整改方案,建立“四个体系”工作机制,落实问题整改监督指导职责,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2.监督指导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整改任务落实和整改效果核查,加强任务统筹、实施统筹和资金联筹,集中力量开展侵蚀沟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市、县(区)二级整改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销号落实,确保2024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481条整改任务。

3.组织相关县(区)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技术培训,督促提高对黑土地保护侵蚀沟治理重要性认识,提高整改任务落实推进能力,加强整改治理任务质量、进度、验收和建后管护全过程管理。

4.加强考核问责,把侵蚀沟治理完成情况纳入全市水土保持目标考核,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及时开展侵蚀沟治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对整改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力、进度缓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按程序开展督导问责,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2018年以来组织实施侵蚀沟治理工程17个,总投资2.6亿元,治理侵蚀沟481条。

五、公示时间:2024918日至202493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双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6685350  18804690234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学府街道时代新城二期(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邮编:155100。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双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双鸭山市委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918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