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评定为双鸭山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公示
来源:双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5-07-22 14:03
关于拟评定为双鸭山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公示
市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流程及评定标准》及《双鸭山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规范》有关规定,双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相关单位进行了考评。经市政府同意,将集贤县烈士陵园、友谊县革命烈士陵园及宝清县龙头烈士陵园共3处烈士纪念设施确定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现予以公示。
双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