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参与“2025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市场主体名单(第三批)”公示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8-11 09:43
根据《关于做好选定 2025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市场主体工作的通知》(〔2025〕14-18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区局推荐,双鸭山市商务局初步审核,现将参与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请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双鸭山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55号市商务局,邮编:155100,电话:0469-6105153,传真:0469-6105156。
附件:2025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参与市场主体名单(第三批)
双鸭山市商务局
2025年8月11日
双鸭山市参与“2025年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政策”企业名单(第三批)
序号 |
销售门店名称/回收企业 |
地址 |
1 |
饶河县宏达水田物资商店 |
饶河县饶河镇天宝住宅小区门市51-16号(浸油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