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调整《双鸭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意见的公告
来源:双鸭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9-01 14:46
为优化建筑垃圾处置资源配置,提高污染防治效能,根据省级政策导向及我市四区建筑垃圾产生实际,依据《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推进措施》(黑建城管〔2025〕7号)有关部署,我局拟对《双鸭山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4.4.3 转运调配场”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依据《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推进措施》(黑建城管〔2025〕7号)“四、规范建筑垃圾处置”中“(九)推进设施建设:鼓励通过区域统筹的方式,在相邻地区之间共建共享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将原规划内容:“原则上每个区至少设置1座转运调配场,每座转运调配场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结合双鸭山市现状,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服务半径应控制在10千-20千米范围内,每座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占地面积在0.3万~15万平方米之间,处理量约1万~15万立方米之间。近期规划布置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4座,通过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分析报告可知以下选址均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拟调整为:“市本级依托尖山区建设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服务半径在20千米范围内,占地面积7.23万平方米,处理量约50万立方米。”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个人自挂网之日起10日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syssrhw@163.com;
二、通过电话反馈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管理科。联系人:徐鹏,联系电话:4015070。
双鸭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1日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