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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双鸭山市委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七项问题第1项问题整改公示

来源: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1-05 14:27  

中共双鸭山市委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

1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住建厅提供材料,截至2021年12月5日,黑龙江省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高达52.4%,其中,佳木斯、绥化、鸡西、黑河、哈尔滨五市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分别高达74%、70%、67%、64%、63%。在县市区层面问题更为突出,有43个县市区占比超过50%。依兰县、依安县、克东县、拜泉县、肇州县、鸡东县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抚远市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绥棱县、塔河县等14个县市没有建设雨水管网。

二、整改目标:推进全市县级以上城镇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逐步提升全市县级以上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比例。

三、整改措施:

(一)市住建局

1.督促指导各县(区)制定污水管网建设整改方案和年度污水管网改造计划,实施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补短板攻坚行动。

2.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县(区)年度任务及分流改造计划按期完成,2025年12月底,形成完善的项目建设佐证材料。

(二)各县(区)

1.新建城区及城区内新建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制。

2.按照《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制定2022-2025年项目建设改造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建立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3.2022年12月21日前,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全面排查,摸清建成区合流制排水管网现状,更新、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4.2025年12月底前,以年为节点组织各县(区)按照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对所辖县(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改造任务按期完成。

5.加强组织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排污管网巡查养护,及时发现雨污混接、错接、破损情况并实施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制定污水管网建设整改方案和年度污水管网改造计划,实施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补短板攻坚行动。

2.各县(区)年度任务及分流改造计划已按期完成,并形成完善的项目建设佐证材料。

3.各县(区)内新建排水项目均无雨污合流项目,均已开展雨污分流制。

4.各县(区)制定了2022-2025年项目建设改造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并建立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5.已完成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全面排查,形成排查报告。

6.各县(区)排水改造项目均已按期完成。

7.各县(区)制定管网巡查养护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修复,确保污水管网稳定运行。

五、公示时间:202616日至202611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双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6685350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学府街道时代新城二期(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双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双鸭山市委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261月5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七项问题第一项问题整改公示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