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1-05 14:31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
问题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九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应新建污水管网2636公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未经核实,仅简单汇总各地数据即上报超额完成任务。督察发现,多个地市任务完成量虚报严重。佳木斯市、大庆市上报完成新建管网231公里和100公里,经核实各自完成仅70多公里;牡丹江市应新建管网495公里,实际完成不到一半。全省县城应新建管网1400公里,实际仅完成451公里。
二、整改目标:建立完善核查机制,加快县级以上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在核实污水管网短板底数基础上,严格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确定的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任务,按期完成国家“十四五”污水收集率任务目标。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双鸭山市制定完成2022年至2025年项目建设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建立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2.2022年12月21日前,双鸭山市完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底数摸排,更新计划台账。
3.2025年12月底前,双鸭山市按照项目建设计划,有序实施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按时制定2022年至2025年项目改造计划,按项目计划有序实施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项目。
2.双鸭山市已完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底数摸排,形成管网评估报告。
3.已完成2022年度建设任务新建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共计151.7公里、2023年度建设任务新建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共计156.5735公里、2024年度建设任务新建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共计98.81公里。2025年我市完成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15公里。
五、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双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6685350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学府街道时代新城二期(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 双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双鸭山市委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