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1-16 09:19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7项
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我局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7项问题整改。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已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报送了验收销号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运输结构调整不力。《黑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双鸭山市2025年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增长0.8%,截至2023年铁路运输量仅增加0.3%;铁路发货量占总发货量的比例不升反降。
二、整改目标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力争2025年比2020年铁路货运量增长0.8%。
三、整改措施
1.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推动煤炭、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及远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有序转移,扩大企业“公转铁”比重。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
2.积极推进既有普速铁路升级改造,提升路网质量,增强铁路货运保障能力。
3.完善铁路站场服务功能,补强铁路货场装卸车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市铁路网,推动铁路运输向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力争2025年比2020年铁路货运量增长0.8%,减少交通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
4.将城市铁路货运场站、具有铁路专用线的用煤大户作为煤炭集散地,采用清洁方式向周边运输。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哈铁路物流中心双鸭山营业部2025年以来服务各类企业,结合运输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积极实行物流市场监测调查及价格下浮政策,测算并批复实施价格下浮政策93项,主要品类钢铁、粮食、饲料等公转铁运量135万吨。
2.2024年5月初开始佳同铁路施工改造,该工程为国家“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国铁集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铁发改函{2024}35号》批准建设,佳木斯至同江间改造线路全长258.25公里,涉及双鸭山市域福利屯站等5个车站站场线路施工已交付使用,已提高车站解编及通道能力。
3.双鸭山营业部截止2025年11月23日对比2020年同期增长1.11%,超过增长目标0.8%。
4.依据《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煤炭运输抑尘实施细则》(哈铁货〔2018〕887号)环保要求:铁路在运输煤炭过程中全部抑尘处理。
五、验收审核情况
根据验收工作要求,我局验收工作组对哈尔滨铁路物流中心双鸭山营业部完成的第47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验收。
验收组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该物流中心运输结构调整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核验。经核查,该物流中心针对运输结构调整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任务,指标达到验收标准,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哈尔滨铁路物流中心双鸭山营业部完成的第47项问题整改工作符合要求,验收合格。
六、公示时间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
八、受理电话
0469-4262153
九、受理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29号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6日
(责任编辑: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