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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来源:双鸭山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14 14:44  

我中心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问题整改。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双鸭山市主城区污水管网外水溯源发现的60处点位仍有5处未完成治理

二、整改目标完成本次溯源发现的点位问题整改,建立管网长效监管机制。

三、整改措施对南市区两处破损点位实施开挖作业并将破损管道修补或替换,使用检测设备对管道进行压力测试,确保管道强度和密封性,同时做好地面恢复清理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南市区污水管网漏水点位排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确认了漏点具体情况。对于大部分位于检查井管壁的破损点,立即进行了修缮。

对南市区两处地下点位进行精确开挖,对破损管道进行清理、疏通、修补或置换,确保管道系统的强度和密封性完全达标。最后,监督完成回填与地面恢复工作,做到工完场清,最大限度减少对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五、验收审核情况:通过

六、公示时间2026414日至2026427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9—6685350

九、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学府街道时代新城二期(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双鸭山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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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