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14 14:44
我中心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8项问题整改。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双鸭山市主城区污水管网外水溯源发现的60处点位仍有5处未完成治理
二、整改目标:完成本次溯源发现的点位问题整改,建立管网长效监管机制。
三、整改措施:对南市区两处破损点位实施开挖作业并将破损管道修补或替换,使用检测设备对管道进行压力测试,确保管道强度和密封性,同时做好地面恢复清理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南市区污水管网漏水点位排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确认了漏点具体情况。对于大部分位于检查井管壁的破损点,立即进行了修缮。
对南市区两处地下点位进行精确开挖,对破损管道进行清理、疏通、修补或置换,确保管道系统的强度和密封性完全达标。最后,监督完成回填与地面恢复工作,做到工完场清,最大限度减少对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五、验收审核情况:通过
六、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9—6685350
九、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学府街道时代新城二期(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双鸭山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