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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16项问题整改公示

来源: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28 17:40  

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双鸭山市违法占用黑土耕地案件较多,2022至2024年发生违法占用耕地案件24起,违法占用耕地5万余平方米。

二、整改目标依法履行黑土地保护职责,对全市24起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全部依法依规查处并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

市自然资源局督促各责任单位对全市24起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分类整改,对已经处罚到位且符合条件的项目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对移送法院强制拆除未执行到位的,依法依规组织拆除,恢复原状。对国家政策有特殊规定的项目,按照国家政策进行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市自然资源局对各县(区)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已经处罚到位且符合条件的项目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对移送法院强制拆除未执行到位的,依法依规组织拆除,恢复原状。对国家政策有特殊规定的项目,按照国家政策进行整改。17起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集贤县7起违法占用黑土耕地案件整改时限为2026年12月底前)。其中补办用地手续13起,拆除复耕4起。

五、公示时间:2026年428日至2026513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执法检查科

七、受理电话:0469-6103058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黑鱼泡路79号

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执法检查科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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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