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28 17:40
我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双鸭山市违法占用黑土耕地案件较多,2022至2024年发生违法占用耕地案件24起,违法占用耕地5万余平方米。
二、整改目标:依法履行黑土地保护职责,对全市24起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全部依法依规查处并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
市自然资源局督促各责任单位对全市24起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分类整改,对已经处罚到位且符合条件的项目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对移送法院强制拆除未执行到位的,依法依规组织拆除,恢复原状。对国家政策有特殊规定的项目,按照国家政策进行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市自然资源局对各县(区)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已经处罚到位且符合条件的项目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对移送法院强制拆除未执行到位的,依法依规组织拆除,恢复原状。对国家政策有特殊规定的项目,按照国家政策进行整改。17起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集贤县7起违法占用黑土耕地案件整改时限为2026年12月底前)。其中补办用地手续13起,拆除复耕4起。
五、公示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执法检查科
七、受理电话:0469-6103058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黑鱼泡路79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执法检查科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