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7-24 16:20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二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住建厅报送李文验收销号申请,省住建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项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黑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比重达到50%以上,但截至督察进驻时,牡丹江市、大庆市、双鸭山市、鹤岗市、黑河市和大兴安岭地区尚未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
二、整改目标:2022年12月底前建成投入试运行。
三、整改措施:
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年10月底完成厂房和配套设施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建成投入试运行。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双鸭山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处理能力900吨/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双洁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南侧(东经131.307105;北纬46.628720)。配套1台20MW的汽轮发电机组。采用炉排炉工艺,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特许经营合作。本项目于2019年4月30日完成核准,2019年7月23月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2019年10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8月完成土建施工,2022年11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并网发电试运行。目前,该项目能够连续稳定。
五、公示时间: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1-87110211
八、受理地址:哈尔滨是南岗区海星街3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