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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助企纾困
- 发布机构:政务公开审核
- 发文日期:1649704666000
- 名称:双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1年度市级技术交易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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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1年度市级技术交易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11:17
双科技发〔2022〕8号
各县(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双鸭山市委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鸭山市落实科技强市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双发〔2021〕32号)精神,鼓励企业技术交易行为,推动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开展,依据《关于印发〈双鸭山市技术交易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补助、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双科技联发〔2018〕3号)文件,市科技局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双鸭山市技术交易后补助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1年度作为技术合同买方的我市企业,且交易双方不存在隶属或关联关系,企业经市诚信主管部门比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无科研诚信问题。
二、合同条件??
(一)技术合同类别为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
(二)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完成登记,登记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单一合同实际交易支付额在20万元以上(截至申报日前)。
三、申报材料
(一)《2021年度双鸭山市技术交易后补助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补助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三)技术交易实际付账额银行凭证,其中技术入股协议可视为银行账额凭证;
(四)购买专利成果的,需提供专利权转移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
(五)技术合同涉及的成果转化情况及佐证材料(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送)。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按照先后顺序装订成册。
四、申报要求
各县(区)科技局要认真组织本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4月18日前将推荐函、《2021年度双鸭山市各县(区)技术交易后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市科技局。
五、监督与管理
(一)对以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补助资金的,列入市科研诚信黑名单;对以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财政补助的,除追回补助资金外,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或挪用补助资金。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郎艳梅 13555186000
市科技局专家服务与成果合作科:吴迪 13946668727
附件:1、2021年度双鸭山市技术交易后补助申请表附件下载
附件:2、2021年度双鸭山市各县(区)技术交易后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下载
双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