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syszwgknew-13478698
- 分类:土地征收
- 发布机构: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1681683621000
- 名称: 尖山区2023-03号地块拟土地转征补偿安置方案
- 文号:
- 主 题 词:土地征收
- 时效:
尖山区2023-03号地块拟土地转征补偿安置方案
一、拟转用土地目的
本地块拟转征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前期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依法按程序组织开展土地转征。
二、拟转征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该地块位于双鸭山市时代新城三期南侧、总面积1414平方米。该地块转征安邦乡建胜村1134平方米(集体所有农用地)、安邦乡双合村280平方米(集体所有农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转征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双政规〔2020〕1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依据现场调查测绘所确定的权属、地类、面积,土地转征补偿安置费总额为97566.00元,详见下表:
序号 | 地块名称 | 权属单位 | 面积/平方米 | 区片 地价元/平方米 | 土地补偿费/元 |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 补偿费小计 | 备注 | |
1 | 建胜村-1 | 建胜村 | 1134 | 69 | 78246 | 0 | 78246 |
| |
2 | 双合村-1 | 双合村 | 280 | 69 | 19320 | 0 | 19320 |
| |
合计 |
| 1414 |
| 97566 |
| 97566 |
| ||
四、安置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经与被转征单位协商,对拟转征土地涉及的安置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97566.00元,
由尖山区政府拨付到尖山区安邦乡政府,并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根据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尖山区2023-03号地块被征地农民参保意见》,没有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在拟转征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中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包明山、闫成成;联系电话:6103050
尖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