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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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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syszwgknew-13478688
  • 分类:土地征收
  • 发布机构: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1692050357000
  • 名称: 岭东区2023-01号地块拟土地转征补偿安置方案
  • 文号:
  • 主 题 词:土地征收
  • 时效:

岭东区2023-01号地块拟土地转征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15 13:59


一、拟转征土地目的

本地块拟转征土地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前期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依法按程序组织开展土地转征。

二、拟转征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该地块位于岭东区博爱园北侧、总面积11767平方米。该地块转征长胜乡东升村集体所有农用地7168平方米、东兴村集体所有农用地4599平方米。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转征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双政规〔20201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依据现场调查测绘所确定的权属、地类、面积,土地转征补偿安置费总额为764855.00,详见下表:


序号

地块名称

权属单位

面积/平方米

区片

地价元/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补偿费小计

备注

1

东升村-1

东升村

7168

65

465920

0

465920

2

东兴村-1

东兴村

4599

65

298935

298935

合计

11767

764855

764855

四、安置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经与被转征单位协商,对拟转征土地涉及的安置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764855.00元,

由岭东 区政府拨付到岭东区长胜乡政府,并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根据东升村、东兴村出具的证明及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岭东区2023-01号地块被征地农民参保意见》,不涉及被征地农民参保事宜。

本方案在拟转征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中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包明山、闫成成;联系电话:6103050

岭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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