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syszwgknew-13478697
- 分类:土地征收
- 发布机构: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1692051554000
- 名称: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尖山区2020-47-01号地块拟转征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文号:
- 主 题 词:土地征收
- 时效: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尖山区2020-47-01号地块拟转征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5 14:19
双尖征补公告〔2023〕7号
为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我市公共事业用地需要,拟转征安邦乡双胜村集体农用地、双兴农副厂国有农用地及国有储备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征地现状调查及土地转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征求尖山区财政局、尖山区农业农村局和尖山区人社局部门的意见,依据《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双政规〔2020〕1号)的标准,拟订了《尖山区2020-47-01号地块拟征转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尖山区人民政府现将《尖山区2020-47-01号地块拟转征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30日,自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 9月13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尖山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尖山区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告结束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人:包明山、闫成成;联系电话:6103050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