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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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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双鸭山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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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09:5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双鸭山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水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以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转变政府职能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切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4年度,市水务局严格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途径进行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政信息752条;在水利报等国家级媒体发表政务信息5篇;龙江水利等省级媒体发表政务信息22篇;市政府网站发表政务信息7篇;在双鸭山日报等市级媒体发表政务信息22篇;双鸭山市水务局公众号437篇;双鸭山市河湖长制公众号142篇;发布水雨情信息推送98期、预警提示13期、山洪河流气象灾害预警6期。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投诉受理工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答复、快捷高效办理。2024年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4个,按时回复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并及时进行发布,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市水务局对现有的两个政务类新媒体账号开展政务新媒体清查整合工作,截止12月31日,双鸭山水务、双鸭山市河湖长制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人数共1200人,更新579条,积极按照上级指定内容进行转发,不存在一哄而上、“空壳”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将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水务局年度任务目标考核,及时督导各科室及事业单位更新相关内容,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要求规范发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5.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水务局在推动政务公开领域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在持续进步的同时,也遭遇了若干挑战与待优化之处,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足;三是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单一;四是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市水务局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并计划在未来继续深化这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意识培训。将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意识培训,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梳理和公开关键性、敏感性的政府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全面了解水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果。同时,将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是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将积极利用新媒体、社交媒体等多元化渠道进行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将探索采用图表、图解、音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易懂性。

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将加强对重要水务政策的解读和宣传,确保公众能够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和意图。同时,将建立健全群众关切回应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诉求,增强公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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