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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双鸭山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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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09:4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双鸭山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双鸭山市统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在市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主动向社会全面公开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完善监督保障,为双鸭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统计局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年主动公开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等核心信息,及时更新领导班子信息、机构职能等基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全面性,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和政务工作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优化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建立“专人负责、分级审核、限时办结”工作机制。指定综合核算科作为对外统计数据和信息的统一提供部门,为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细致的统计数据支撑。2025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151条,均已回复。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市有关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规定,强化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与统筹协调,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持续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内容体系与呈现方式,确保政府统计数据信息的精准性、一致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作为核心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发布统计公报、经济运行数据等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关切。
(五)监督保障。成立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维玉为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全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全局政务公开具体组织工作;由综合核算科负责数据提供,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对拟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标准化建设、便民服务提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对照上级新要求、群众新期盼仍存在短板。主要表现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深度不足,数据解读的广度与深度有待拓展;队伍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把握需持续深化,信息分类、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问题补短板、提质效,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紧扣公众需求优化公开目录,拓展主动公开范围,综合运用文字、图表等多元形式,提升信息可读性与实用性,精准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提升公开办理质效。严格落实“及收、及转、及办”工作机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切实增强申请人满意度。三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方式,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shuangyashan.gov.cn)中查阅下载或直接与双鸭山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70号城投大厦,电话:0469-260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