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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文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07 20:22  

双鸭山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文字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文字说明部分: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二、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公开表格部分: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访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负责全市信访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各级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对全市信访工作及市长信访电话网络工作单位进行目标管理检查考核,定期通报;对不认真贯彻信访工作责任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责任领导提出追究责任建议。

(三)负责办理人民群众写给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承办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信件。

(四)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的来访工作和承办上级机关及市领导交办的来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市领导信访接待日的组织实施工作,定期通报接待日工作落实情况。

(六)负责信访督查工作,对有关单位信访问题不能及时处理,造成群众越级集体重访的实行“一案三查”工作,并提出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负责市长信访电话的日常受理、处理、查办工作;对市长信访电话工作网络进行管理;对县(区)、各有关单位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负责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提供我市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社情民意、重要信访信息。

(九)代表市委、市政府征集我市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负责调研和理论研讨工作,不定期下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负责全市信访工作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省信访办直接下交的信访案件处理和直接查办;负责向有关县、区或部门交办信访案件,并负责督办检查和审理处理结果;协调处理跨县、区,跨部门(行业)的信访问题;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值班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组织实施和组织协调决定事项落实的督办工作。

(十二)认真宣传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信访收遣工作决定》,做好对无理取闹人员的收容教育工作,并按要求时限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将越级上访被收容人员带回并稳定。

(十三)负责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全市专兼职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十四)负责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双鸭山市信访局内设12机构,分别为:来访接待科、来信受理科、市长信访电话办、督查科、综合调研科、秘书科、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市长接待日办公室、市长电子信箱办公室、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监查科、信访接待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双鸭山市信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总人数30人,其中:在职职工22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494.88万元,比2016年减少59.91万元,同比减少10.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85万元,较上年减少59.57万元,同比减少10.74%,主要原因是:信访疑难案件化解资金减少;2017年支出431.91万元,比2016年减少119.03万元,同比减少21.6%,主要原因是:信访疑难案件化解资金减少。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70.7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支出增加61.2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万元,年初预算数1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减少,与上年决算数同比减少89.17%,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因公出国费用,与上年决算数同比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没有增加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数同比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没有增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年初预算数1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控制公务用车经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同比增长(减少)89.17%,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减少;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公务接待预算,与上年决算数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预算;本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0次、接待人数0左右。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1万元,比2016年减少64.96万元,减少69.4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控制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2017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XX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已报废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中车辆信息应与“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保持一致。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没有100万以上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5、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双鸭山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