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名称: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申请流程
- 文号:
- 主 题 词:
- 时效: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24-12-17 10:42
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6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各地结合辖区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成本确定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最高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每名符合条件老年人享受的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含“加发”部分)、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 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低保家庭老年人向当地县(区)民政部门申请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已经纳入失能护理补贴范围的低保家庭老年人,可以不用再次申请评估)。评估结果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要与机构签订入住协议,确定照护服务等级、收费价格和缴费方式。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入住机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持养老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向县(区)级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