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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1722381716000
- 名称:关于发布双鸭山市202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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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双鸭山市202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单位:
为了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促进企业工资分配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协调,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及国有企业工资调控指标发布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4〕306号)精神,根据双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现发布我市202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双鸭山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综合考虑我市2023年经济发展状况和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以及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为:
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3%。
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5%。
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2%。
二、具体要求
(一)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3%。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二)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预警线)为5%。2022年、2023年效益增长较快,2024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应低于上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
(三)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2%。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及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各类企业应当以企业工资指导线为重要依据,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工会方应当主动发起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企业方积极响应,双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订立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并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要着重体现劳动生产要素在分配中的价值,使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利润增长有较大幅度提高。
三、执行时间
工资指导线的执行时间为2024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