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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5-2026年护航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双市监发〔2025〕2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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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5-2026年护航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7 16:13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场监管系统2025-2026年护航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局、局机关各有关,综合执法支队、市消保中心

根据《2025-2026年双鸭山市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市局制定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5-2026年护航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5-2026年

护航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2025-2026年护航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6年双鸭山市冬季冰雪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发展的重要论述及对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服务消费、促进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委、政府推动特色文化旅游高水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工作要求,巩固拓展冰雪旅游综合效应,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打造全省冰雪旅游度假胜地与冰雪经济高地,坚持以市场化运营为遵循、标准化建设为支撑、规范化管理为抓手、智慧化赋能为驱动,围绕重点旅游地区串珠成链、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文旅业态丰富多元、国际交流不断深化、市场环境健康有序,集束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全力保障旅游市场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双鸭山冰雪旅游品牌影响力,提升游客满意度,增强消费拉动作用,巩固拓展冰雪旅游综合效应,促进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1月8日至2026年2月28日

三、任务措施

(一)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游客“舌尖安全”。“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实施全链条闭环监管。强化主体资质核查,重点检查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网红餐厅、农家乐等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培训情况,对无证无照经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跟踪落实。规范采购与过程控制,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留存采购凭证及合格证明,严查采购使用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行为,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强化加工过程可视化监管。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后厨环境卫生,规范食品加工过程,落实反餐饮浪费措施。开展精准监管服务,结合冬季旅游消费特点,在重点旅游景区及周边开展“你点我检”服务,对消费者点选榜单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网红餐厅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对不合格食品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确保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局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抽检综合执法支队等相关室按职责督导推进,各县局、分局具体落实〕

(二)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坚决制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聚焦冬季旅游期间特种设备使用特点,以客运索道、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供热锅炉、供气压力管道等使用单位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风险辨识,分类分级建立单位风险台账,有针对性强化安全监管。动态研判低温、大风、暴雪等极端天气,以及重点时段客流量激增等因素对设备运行的影响,及时发布安全风险提示,督促使用单位强化安全防范,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联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重点涉旅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和技术查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强化设备检修维护,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检查发现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使用未经检验合格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置,对未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达不到使用安全要求、气象条件超运行安全范围的坚决予以停用,严防设备“带病”运行。〔局特设督导推进,各县局、分局具体落实〕

(三)加强景区及周边涉旅产品质量监管,严防不合格商品流入旅游市场销售。指导景区及周边销售防寒服装鞋帽手套、滑雪产品、暖手宝、充电宝等销售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及标识,对燃气灶具等强制性标准产品,督促设立质量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提供符合质量标准产品。开展旅游沿线加油站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督促经营者公示油品信息。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标识虚假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仿冒知名品牌滑雪装备、劣质保暖用品等问题。〔局质量监督综合执法支队督导推进,各县局、分局具体落实〕

(四)规范计量器具管理,营造诚信计量环境。深化计量领域集中整治,聚焦景区及周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果蔬店、餐饮店等场景,专项检查在用电子计价秤是否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计量是否准确、有无改装作弊等违法行为“三要素”。引导经营者将计量器具置于柜台显著位置,实现“前置摆放、清晰明示、无遮挡操作”,确保消费者可直观查看计量数量与对应价格,在商超、市场等重点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平秤,保障称重准确。构建诚信计量长效机制,倡导经营者通过经营场所公示栏、官方网站等渠道,主动发布诚信计量承诺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计量作弊、虚假承诺等行为的主体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大检查频次与处罚力度。强化加油站加油机计量监管,严查偷换计量芯片、擅自改动设备参数等隐蔽性作弊行为,通过“定期检定+突击抽查”结合方式,保障油品交易计量精准。〔局计量督导推进,县局、分局具体落实〕

(五)加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聚焦重点景区内外及周边沿线场所经营企业,以规范景区及其周边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为切入点,深入涉旅行业宣传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综合采取宣传提醒、行政指导、约谈告诫等方式,引导和督促涉旅行业经营主体依法诚信开展价格活动,自觉规范价格行为。针对宾馆酒店、餐饮、旅游购物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局价监督导推进,各县局、分局具体落实〕

(六)强化广告监管执法,净化冬季旅游广告市场环境。加强广告监测,对传统媒体、互联网、印刷品等媒介发布旅游广告开展专项监测,及时发现旅游虚假违法广告线索,依法依规快速查处。以旅行社、酒店、民宿、商场、机场、火车站、旅游景区、公路沿线等旅游重点地区的路牌、电子显示屏、公路跨线桥、单立柱等户外广告开展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或接到投诉后及时快速处置。对旅游普通商品夸大功效、冒用知名景区名义等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加强对广告经营者、网络平台、旅行社(公司)、景区内经营者等重点市场主体旅游广告普法宣传。指导经营者规范广告宣传行为,认真履行广告发布前主体审查责任。〔局广告督导推进,各县局、分局具体落实〕

(七)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无序竞争行为。围绕车站、景区、高速路沿线服务区等重点旅游区域,严查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案件通报,指导各县区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强化线索收集,规范案件查办,结合实际情况,定期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协同监管,加强与文旅、公安协作配合,深挖细查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背后利益链条,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局反不正当竞争督导推进,各县局、分局具体落实〕

(八)开展涉旅商品网络监测与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检查,规范网络营销与旅行社经营行为。依托省局网络监测系统加大对传统电商平台、直播平台涉旅商品网络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销售涉旅商品行为。加强与文旅、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采取线上线下联动,对辖区内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景区等市场主体提供的旅游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公平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引导开展团队旅游项目的市场主体积极采用2025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格式条款,责令整改并指导企业规范格式条款,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商品市场科督导推进,各县局、分局具体落实

(九)强化消费维权服务,提升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水平。充分发挥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作用,依法快速高效处置投诉举报,确保涉旅投诉处理“不过夜”。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推动重点景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定期将12315平台接收的涉旅投诉举报信息转至旅游联席会议办公室,强化信息共享。聚焦重点景区和景点,开展消费体察活动,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局消保科、12315投诉举报中心、消保中心按职责督导推进,各县局、分局具体落实〕

(十)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冰雪旅游标准化水平。深入实施冰雪产业标准提质工程,联合文旅、体育、工信、住建等部门加快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冰雪旅游等领域标准研制,宣传推广《冰雪旅游目的地建设与服务指南》《旅游滑雪场安全与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指导辖区冰雪旅游景区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为全市冰雪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技术支撑。〔局标准化科组织落实,各县局、分局协同推进〕

(十一)强化市场监管“一站式”服务站建设,不断推广应用场景。支持全县区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市场监管“一站式”服务站,实现特色旅游景区、重点场所、重大活动举办地“一站式”服务站全覆盖,集成证照办理绿色通道、电子计价秤免费强制检定、食品快速检验检测服务、12315消费维权等服务举措,最大限度服务保障商户经营需求和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在重点景区探索推进信用公开承诺,遴选具有行业代表性企业进行信用承诺,发布诚信经营承诺书,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向更高标准诚信经营迈进。〔注册科会同相关室督导推进,各县局、分局具体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工作。各县局、分局参照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建立定期调度机制,通报进展情况,解决突出问题。

(二)抓好协同联动。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与文旅、公安、交通、网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推动监管力量向基层和景区延伸,实现重点区域监管全覆盖。建立与景区管理单位、行业协会的协作机制,发挥协会自律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三)严格督导考核。局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将行动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应急处置。针对旅游市场食品安全、价格监管、消费维权、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风险研判,对苗头性问题加大风险化解力度。结合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靶向监测,对涉及市场监管部门舆情线索快核查、快处置、快反馈,切实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护航冬季冰雪旅游工作成效宣传,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协调主流媒体加大对执法成效、典型案例的深度报道,发布监管举措、消费提示等内容,展现工作成效,引导社会预期,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舆论环境。要积极推广好经验好作法,局各相关室、各县局、分局要积极向市局商品市场科报送“百日行动”经验做法、工作亮点等信息,局将择优向省局推荐,省局将持续编发护航旅游市场工作经验交流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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