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13 18:55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双鸭山市政府办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及“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双鸭山市政府办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党建及纪检监察工作。
(二)负责来文处理工作,对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本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来文提出批办意见,批办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工作。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决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府综合事务协调工作,对需要落实事项提出处理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后办理。
(五)负责市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来我市上级领导机关和国内外重要宾客的礼宾服务等工作。
(六)负责起草市政府领导及以市政府名义的各类讲话、报告、汇报等文字综合工作,并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
(七)负责协调落实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及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指导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督办工作。
(八)负责为上级和本级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指导和管理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九)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及指导检查工作;负责市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十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
(十二)负责企业投诉工作。
(十三)负责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五)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后勤事务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拟定全市人民防空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的组织工作。
(十七)承担人防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任务,建立抢险救灾组织网络;制订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
(十八)负责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设计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报废拆除及建成后的开发利用、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依法收缴人防工程有偿使用费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负责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及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人防地道工程、坑道工程、民用建筑建设的防空地下室工程、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投资建设的大中型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地下商业场所)的建设、施工、使用等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防系统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检查本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
(二十)负责归口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设 2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常务秘书室、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秘书科、工交办、文教商务办、农林办、城建办、公安民政办、文电科、信息科、电子政务科、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公共节能科、企业投诉办公室、工业经济调研科、农村经济调研科、社会事业调研科、政工科、机关后勤事务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双鸭山市政府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总人数196人,其中:在职职工114人,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75人,退养人员1人。
四、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
2017年纳入双鸭山市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计5个,包括: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驻哈尔滨办事处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双鸭山深圳合作服务中心、双鸭山长三角合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表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收支总预算2474.1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24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2.3万元,占总收入的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565.9万元,占总收入的23%;住房保障支出收入105.9万元,占总收入的4%。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24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9.4万元,占总支出的67%;项目支出824.7万元,占总支出的33%。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74.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47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9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管理单位、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2.3万元,占总支出的7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5.9万元,占总支出的23%;住房保障(类)支出105.9万元,占总支出的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180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6.1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管理单位、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82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1.5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管理单位、增加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56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1.5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工资标准提高。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0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8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标准提高,公积金补贴增加。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7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5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小型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小型维修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2.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824.7万元。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九、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2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管理单位,增加运行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8.3万元,比2016年增加8.4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职工,费用增加。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政府办局2017年无采购预算。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月1日,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账面固定资产总值18435886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735570元,通用设备价值2276428元,图书、档案价值25500元,家具、用具、装具价值755448元,共有车辆31台,价值14642900元。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机构事务(款):反映本级财政部门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二、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