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13 18:49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双鸭山市团市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及“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双鸭山市团市委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团市委是市委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组织全市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其机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行使市委和团省委赋予的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行使领导市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市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宣传文化、思想理论教育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优秀青年。
(三)参与全市性青少年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四)调查研究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政策,开展各种活动。
(五)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六)组织团员青年在全市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活动。
(七)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和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八)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九)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团组织办好团属企事业,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市“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十)承办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团市委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权益部、青工部、青农部、学少部、志愿者工作部、统战部。
三、人员构成情况
双鸭山市团市委及所属事业单位总人数15人,其中:在职职工1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退养人员0人。
四、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
2017年纳入双鸭山市团市委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计1个。
第二部分:双鸭山市团市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双鸭山市团市委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鸭山市团市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双鸭山市团市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113.2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团市委2017年收入预算1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团市委2017年支出预算1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万元,占总支出的99.1%;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0.9%。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团市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双鸭山市团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9万元,占总支出的90%;住房保障(类)支出11.3万元,占总支出的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10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8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主要原因是:没有离退休人员。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公积金标准提高。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团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小型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小型维修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1.0万元。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九、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团市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公务运行费减少。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5万元,比2016年减少0.3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团市委2017年无采购预算。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月1日,双鸭山市团市委账面固定资产总值212179.00元,其中,共有车辆1台,价值152000.00元,其他资产60179.00元,无价值0万元以上设备。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团市委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双鸭山市团市委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机构事务(款):反映本级财政部门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二、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