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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关于政策性关闭煤矿(双鸭山市鑫田煤炭有限公司)矿业权价款退还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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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策性关闭煤矿(双鸭山市鑫田煤炭有限公司)矿业权价款退还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3 10:22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财资环〔2023〕83号)要求,我局组织对政策性关闭煤矿(双鸭山市鑫田煤炭有限公司,原双鸭山市鑫田煤矿)退还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申请进行会审,现将会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469-6103096。
附件:附件:关闭煤矿(双鸭山市鑫田煤矿)退还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情况统计表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