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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集贤煤矿
3号塌陷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项目实施方案等两宗方案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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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集贤煤矿
3号塌陷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项目实施方案等两宗方案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5 14:49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有关要求,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
集贤煤矿3号塌陷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项目实施方案》和《
新安矿3号塌陷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雷 6103008
附件:1、
集贤煤矿3号塌陷区专家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