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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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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双政发〔202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
《双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
双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东北振兴、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支撑保障国家“五大安全”,助力实现黑龙江省“六个龙江”“八个振兴”建设目标,推动双鸭山市转型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相关部署,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双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对双鸭山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通过强化对全域国土空间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通过对空间要素的布局安排,发挥规划的空间支撑和保障作用,助力双鸭山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筑稳黑龙江省地区性中心城市的地位。
本次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规划范围为双鸭山市行政辖区,包括4个市辖区、4个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和宝山区等城区以及规划需要进行控制的周边区域。
本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目标年2025年,规划目标年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一章 现状基础与形势研判
在自然地理格局的基础上,结合自然资源禀赋、人口布局与经济发展情况、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梳理双鸭山市国土空间特征优势与面临问题,围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上位规划部署,明确发展形势与机遇。
第一节 区域概况
自然地理。双鸭山市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长、寒冷而干燥,夏季短、温热而多雨。全市地形整体西南高东北低,地势由完达山脉向东向北逐渐下降,中北部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平原宽广,南部丘陵起伏、群山绵延,全境海拔在39米至847米之间。
自然资源。双鸭山市域现状地类主要是耕地与林地,呈现出“五分田园·四分山林”的总体特征。其中,耕地11051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面积的50.12%;园地96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面积的0.43%;林地8138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面积的36.90%;草地130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面积的0.59%;湿地851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面积的3.86%;陆地水域888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面积的4.03%。
国土开发。双鸭山市先有矿后有城,同时随垦荒建成多个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形成飞地式“摊小饼”、多点开花的城区、园区、工矿区、农场及林场场部,布局相对分散。
第二节 特征优势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富集,生态环境优良,是黑龙江唯一兼有大矿藏、大粮仓、大森林、大湿地、大界江等特色资源的城市,是黑龙江省重要的煤炭、电力、化工、钢铁和粮食生产基地,被誉为“黑土湿地之都、绿色生态之城”。
生态区位重要、山川风光秀美。三江平原湿地是我国最大的沼泽湿地之一,双鸭山市位于其核心腹地,市域北部沿河流分布着三江平原保存最完整、最具原始性和代表性的沼泽湿地,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区位。市域南部完达山脉森林苍莽浩瀚,林丰岭峻,植被类型为温带针阔叶混交林,主要树种有落叶松、樟子松、红松、云杉等,是黑龙江省首个“国家森林城市”。
农业基础坚实,面积产量双高。双鸭山市地处三江平原黑土区,市域北部平原沃野千里。全市耕地面积1657.66万亩,实现粮食产量“二十连丰”,是黑龙江粮食主产区及三江平原商品粮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域内共有国有农场11个,农业现代化机械化水平领先,农业生产基础坚实。黑龙江面积最大的十大农场中,友谊农场、八五二农场、八五三农场均位于双鸭山市。
矿产资源丰富、资源优势突出。双鸭山市是黑龙江省主要的矿产产区之一,主要开发利用的矿种有煤炭、铁矿、钨矿、石墨、饰面用辉长岩等。全市煤炭储量全省排名第一,是蒙东(东北)煤炭基地的重要节点。铁矿石资源储量全省排名第一,勘查程度高。全市石墨矿石品位较高,品种结构较齐全,易采、易选且矿床集中度高,利于集中开采,可以适用于石墨产业下游各个领域的应用。
第三节 形式机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双鸭山绿色发展提供了思想引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等重要理念,为双鸭山生态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现代化新格局理清了思路,为充分发挥双鸭山资源环境和生态优势,协调生态安全与粮食安全、产业安全关系,促进山水林田湖草全域全要素管控,实现“绿水青山”“冰天雪地”向“金山银山”的价值转换指明了新方向。
东北全面振兴战略为双鸭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改革动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的多次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时赋予黑龙江建好建强“三个基地、一个屏障、一个高地”,以及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战略定位,为双鸭山建强“四大基地”、实施“四大工程”、打造“四个品牌”、建设“四个平台”、增强“四个动力”、开展“四项行动”,以及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提供了科学指引。
支持煤城转型发展系列指导意见为双鸭山转型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国家高度重视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工作,黑龙江省全面支持四煤城转型发展。省委、省政府把煤城转型发展纳入全省发展大局,制定出台《关于促进煤城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产业、财政、创新、生态、民生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为双鸭山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实现创新驱动提供了重大政策机遇。
“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重要指示为双鸭山对外开放提供了发展思路。随着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哈佳双同产业聚集带日益显现,以对俄为重点的自贸区、同江铁路大桥等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及对外开放水平逐步提高,双鸭山的地缘优势和对外开放优势将进一步释放,为双鸭山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了竞争基础。
全省城镇空间新格局为双鸭山区域合作发展提供了新动能。国务院批复的《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构建省域“一圈一团七轴带”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培育壮大黑龙江省东部城市组团,有助于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在组团枢纽城市佳木斯市的带动下,强化双鸭山市作为节点城市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市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在黑龙江东部的竞争力和辐射力,为推动双鸭山区域合作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新动能。
第二章 目标定位与开发保护战略
围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落实上位规划部署,结合地区发展阶段特点,针对存在问题、风险挑战和发展机遇,确定城市性质与规划目标,构建规划指标体系,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第一节 目标定位
双鸭山市发展愿景是“生态宜居之地·多彩魅力之城”。依托大森林、大湿地、大界江、大冰雪等生态资源优势,擦亮生态名片、叫响“黑土湿地之都”品牌,加快推进系统生态修复,完善基础设施和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美好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之地。依托农业资源、矿产资源和文化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粮食和绿色食品深加工业,积极延伸煤电化与钢铁产业链,激发石墨新材料产业创新,彰显挹娄王城历史文化,弘扬红色革命历史,强化文化要素的挖掘与保护,加强旅游资源区域合作与开发,建设多彩魅力之城。
双鸭山市城市性质是黑龙江地区性中心城市,全国知名的粮食和绿色食品基地,黑龙江省重要的煤电化材基地,黑龙江对俄开放的重要节点城市,宜业宜居宜游的山水园林城市。
第四节 规划目标
到2025年,初步形成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初见成效,粮食与食品基地、煤炭与能源基地地位更加稳固,三类空间结构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利用方式更加高效,双鸭山转型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取得新进展。
到2035年,基本形成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生态屏障更加牢固,黑土、湿地、森林保护水平大幅提升;粮食安全基底更加稳固,粮食“压舱石”作用更加凸显;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国土空间布局协调有序;国土空间品质明显提升,文化魅力更加彰显;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双鸭山转型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实现新突破。
展望2050年,国土空间格局更加协调、布局更加合理,绿水青山和冰天雪地的生态优势充分凸显,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实现现代化,对俄开放的重要节点作用进一步强化巩固,为建成充满活力、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提供坚实的国土空间保障。
第五节 空间战略
安全永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东北生态安全屏障,保障生态安全。锚固耕地、湿地、河流、林地、草原等生态基底,积极构建山水林田湖草命运共同体,以安邦河、挠力河、乌苏里江等河流为脉统筹流域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工程,促进黑土耕地可持续开发利用,保障生态安全与粮食安全。
开放协调。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广泛开展区域合作,深化与黑龙江东部城市组团的分工协作,延伸粮食与食品产业链、煤电化材产业链,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将双鸭山建设为全国知名的绿色食品基地、黑龙江省重要的煤电化材基地;深化拓展与发达地区的合作交流,深化“龙粤”“双佛”等对口合作,积极引入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扩大对俄、日、韩贸易合作,强化饶河口岸与黑龙江东北部、东部口岸集群的联动合作,打造区域物流集散枢纽节点和以对俄为重点的对外贸易加工基地。
强心聚核。推动双福一体化发展,促进资源要素向中心城区、县城、产业园区以及主要交通走廊高效集聚,提升中心城区的辐射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兴边富民战略,提升饶河等边境城镇能级,增强戍边能力,实现稳边固边,保障国防安全。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打造“公、铁、空”立体交通网络,构建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体系。
品质提升。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完善基础设施和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乡生活圈,坚持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促进城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设施网络向乡村延伸,强化城乡融合、聚集资源要求,实施以城带乡、城乡联动,推动城乡优势互补和协同治理。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乡特色风貌,彰显挹娄王城、黑土湿地、森林沃野等文化风貌与景观特色,构建历史文化与景观网络。
动能转换。全面衔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三个转变”推进转型高质量发展,发展壮大“六大主导产业”,构建低碳化、绿色化的现代产业体系。抓好“煤头电尾”“煤头化尾”,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空间资源要素集聚,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格局,打造黑龙江省重要的煤电化材一体化基地和石墨产业基地;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以现代化大农业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粮食经济,深化食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链条,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建成全国知名的“绿色粮仓”“绿色菜园”“绿色厨房”。
第三章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坚持生态优先、立足资源本底,以“三区三线”为基础,优化市域国土空间格局,落实细化国家与省级主体功能区,统筹生态、农业、城镇空间,持续推进用途结构优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提供空间保障。
第一节 落实划定三条控制线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黑龙江省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将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到2035年,规划确定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599.80平方公里(1589.97万亩),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113.33平方公里(1367.00万亩)。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645.45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25.60%,均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区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综合考虑发展完备的工矿居民点、大型农场场部和大型林场场部,结合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合理避让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结合煤城发展实际情况,合理避让采煤沉陷区,全市统筹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大于1.25倍。
第六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落实区县级主体功能区格局。落实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格局,以区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确定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化地区,明确差异化管控指引,实施差别化管控政策措施。确定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确定饶河县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确定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为省级城市化地区。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立足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保障能源安全、边疆安全和文化安全,因地制宜明确主体功能区叠加功能类型。确定饶河县叠加边境地区功能类型,确定双鸭山国家规划矿区叠加能源资源富集区功能类型。
细化乡镇级主体功能区格局。在区县级行政单元主体功能区划的基础上,以乡镇级行政区为单元统筹细化划定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化地区,并明确能源资源富集区、边境地区的叠加功能区,促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落地实施。
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基于市域自然地理格局、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等特征,落实黑龙江省东部城市组团发展要求,构建“一屏一区五廊,一主一副一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一屏”为市域南部的完达山脉生态屏障,“一区”为市域北部的现代化农业发展区,“五廊”为安邦河、七星河、挠力河、蛤蟆通河、乌苏里江五条河流廊道,“一主”为中心城区,“一副”为宝清县城,“一轴”为城镇集聚发展轴。
第七节 优化规划分区和用途结构调整
统筹划定市级规划分区。划定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共6类国土空间一级规划分区,明确全域国土空间开发方向和主导用途,引导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布局。
统筹引导用途结构调整。统筹协调全市保护与发展,立足水文条件、土地条件等资源禀赋,以严守粮食与生态安全底线、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为基本原则,统筹优化全域土地利用结构。严守粮食安全底线,统筹粮食安全与建设用地占用、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等需求,严格落实耕地“双平衡”、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等管控要求,至规划期末耕地面积基本稳定,不低于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推进林草资源优化提升,以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立足于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及重大绿化工程,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科学增加林地面积,同时合理控制草地面积。维护水域与湿地资源总量,确保规划期内水域与湿地面积不减少、水域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与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布局,支持保障国家、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村庄建设用地适度减量与空间集约,有序推进腾空土地、空心村等低效村庄用地复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释放存量建设用地空间。
第四章 保障粮食安全,营造美丽富饶农业空间
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支撑黑龙江当好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提升黑土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塑造美丽富饶农业空间,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第一节 构建农业空间格局
结合各区县区位条件、自然地理及资源禀赋,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土壤类型、植被覆盖等因素,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规划形成“一核三片”农业发展格局。“一核”为现代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基地,“三片”分别为中北部高效现代农业发展片区、南部山林特色经济发展片区、东部生态互贸农业发展片区。
第二节 加强耕地“三位一体”综合保护
严守耕地保护目标。强化监督管理,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守耕地红线,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到2035年,规划确定全市耕地保护目标不低于10599.80平方公里(1589.97万亩)。
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布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做到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按照国家建立的统一补充耕地监管平台要求,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内调剂为辅,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涉及占用黑土耕地的,应在黑土区范围内统筹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生产布局,落实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稳定粮食作物面积,持续优化粮食与重要农产品种植结构。
强化黑土耕地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用养结合,确保黑土地不减少、不退化,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推进黑土资源永续利用。因地制宜综合施策保护黑土耕地,扩大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切实提升黑土耕地质量。
第八节 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
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大力推进“两牛一猪一禽”产业发展,重点推进生猪、大鹅产业发展,不断提升畜牧业生产水平。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全面提升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水平,建设一批规模较大、标准较高的具有示范作用的养殖场。改善渔业基础设施,发展生态高效养殖和设施渔业,有效释放渔业产能,推进创建部级、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增加鲜食玉米、蔬菜、中药材等特色优质高效作物种植面积,积极打造中医药小镇、种植基地示范县。
推进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保障农业园区建设用地需求,打造以国家级园区为龙头、省级园区为骨干、市县级园区为基础的农业园区梯次体系。以宝清县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示范引领,推进集贤县、友谊县、饶河县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第九节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分类引导乡村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提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边境巩固类和搬迁撤并类等5类村庄规划发展指引。集聚提升类村庄强化农业产业支撑,推动产业空间集聚,积极融合多产业、多功能。城郊融合类村庄城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发展,推进融入城镇发展。特色保护类村庄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推动特色村庄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提升。边境巩固类村庄加大用地、设施和资金等政策倾斜力度,强化村庄与内陆城镇互联互通,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向边境巩固类村庄延伸。搬迁撤并类村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暂不额外进行公共设施建设。
优化乡村人居环境。保护乡村地形地貌,维育乡村自然生态空间,锚固耕地、河流、湿地、水库等生态基底,打造“山秀水清、田沃林葱、业兴人旺、村美民富”的乡村画卷。严格控制新建农房、移民搬迁安置房的体量和风貌,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落保护与利用。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土地、村道、沟渠和村边矿山、矿坑、荒山、荒地和荒滩等因地制宜开展造林绿化,建设小游园、小花园和小菜园等特色乡村景观。
完善生活生产设施配套。落实全省“三大革命”部署,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努力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筹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农村公路与城市道路互联互通,加快提升农村地区供水用水质量,提高农村配电网电压质量,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移动通信畅通工程。推动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引导乡村建设项目合理布局。
保障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空间。加大对特色农业与文旅康养深度融合项目的用地倾斜,支持建设田园综合体、农业公园和郊野公园,保障农产品加工用地供给。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引导农产品加工产业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直接服务于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少量利用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休闲观光旅游的必要配套设施建设可安排在村庄建设边界以外。
第十节 推进国土综合整治
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重点推动宝清县、集贤县和饶河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工程、格田化改造提升工程、内涝区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工程、数字农田建设工程和高效节水示范工程等建设,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形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现代化高标准农田集中区。
合理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避免破坏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将集中连片且具有较好适宜性条件的未利用地纳入宜耕土地后备资源范围,制定年度土地开发计划,对耕地后备资源的范围、规模、目标和可行性做好全面工作安排,因地制宜布置开发项目,落实耕地保护要求。
加快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逐步解决宅基地布局散乱和超标准用地问题,引导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保障新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整理复垦空心村、缩并自然村和不用于城市建设的搬迁宅基地,节约指标用于城镇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稳慎推进生态敏感区、采煤沉陷区、环境综合整治地区、拆并村庄和零星破旧的农村宅基地拆旧复垦以及危破房、泥砖房改造。
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目标要求,识别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以及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等国土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并在专项规划中进一步细化项目资金来源、筹措方式等内容。
第五章 筑牢安全格局,维育和谐稳定生态空间
落实国家赋予东北地区的“生态安全”重要任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构建生态空间保护格局,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统筹水、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巩固和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一节 保护提升生态空间
优化生态保护格局。在区域生态本底协同保护的基础上,以自然地理格局为依托,以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为参考,以自然保护地为核心,保护自然地理格局、自然保护地和特色自然景观风貌,修复与提升生态空间网络,构筑以山脉为屏障、以河流为纽带的“一屏五廊多片”生态空间格局。“一屏”是市域东西向的完达山脉生态屏障,“五廊”是安邦河、七星河、挠力河、蛤蟆通河、乌苏里江五条河流生态廊道,“多片”是安邦河湿地、七星河湿地、东升湿地、雁窝岛湿地、挠力河湿地等重要湿地生态斑块。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全市划定14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5123.53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23.23%。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自然保护地内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开展自然保护地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与建设,实施生态廊道、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探索在科学保护的前提下合理适度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立体发掘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价值。
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安全边界,重点保护生物多样性关键区域,强化保护黑龙江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东北黑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具有生物多样性维护重要功能的自然保护地。维护森林、湿地、湖泊、河流等生态系统稳定,加强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与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修复,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加强对市域湿地与河流、湖泊、完达山山林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繁殖地、越冬地、迁徙通道的保护,保障包括东北虎、东北黑蜂等重要物种的栖息生态空间不受侵蚀,修复和连通丹顶鹤、东方白鹳、白琵鹭等迁飞候鸟的迁徙廊道。建设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时应考虑预留物种迁徙通道,风力发电等设施布局建设应避让重要栖息地和候鸟迁飞节点。
第十一节 优化林草资源布局
维育林草资源数量。规划至203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任务。
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合理避让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建设项目等底线区域,统筹划定规划造林绿化空间。
严格保护基本草原。划定基本草原,确定基本草原空间分布,推进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建设,对基本草原实行严格管理,确保基本草原面积总体稳定、质量不下降。
加强林草资源管控保护。严格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确需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矿藏开采、工程建设和修建工程设施应当不占或少占草地。
第十二节 优化水资源配置与保障
优化水资源供给结构。立足黑龙江省水资源分配方案,结合双鸭山市“引松入双”的新增供给,积极推动落实调水重大工程落地实施,整体优化水资源供给结构。合理配置与新增引调水工程,解决市域水资源时空布局不均问题。优先保障市辖区、重点矿区等主要缺水地区以及地下水超采漏斗区水资源供给。优化提升全域水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开发利用中水、矿井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控制地下水开采力度、遏制地下水超采及采空区情况恶化。
调整水资源利用结构。按照优先保证城镇、农村生活用水,有条件保障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生态用水,适度压缩农业用水的总体原则,优化全市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第一产业用水、第二产业用水、第三产业用水、生态环境补水等水资源利用结构。依据水资源总量条件和水资源分配指标,合理控制水稻种植面积,提升农业灌溉水平,加强节水能力建设。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和用水规模,引导各行业合理控制用水量,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
加强水源地管控保护。维育水源涵养功能重要区域,提升植被覆盖,严格管控地表水体污染、遏制地下水资源超量开采。依法依规管控河道内建设活动,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建立健全生态水量保障机制,在制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布局工程建设、开发利用水资源等方面,把生态水量作为重要的约束条件。
第十三节 完善河湖水系和湿地资源保护
维育水域湿地数量。落实河湖水系与湿地总量管控,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加强湿地资源管控保护。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多措并举提升恢复湿地功能。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湿地,经批准确需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节 实施生态系统修复
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湿地生态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湿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重点推进三江平原中部完达山挠力河流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内的生态修复治理,实施森林生态修复、水生态修复、重要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治理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推进森林生态修复。科学划定造林绿化空间,因地制宜选择造林方式,围绕岭东区北部、饶河县北部和宝清县挠力河沿河等重点区域,通过植被恢复、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恢复、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改造等措施逐步恢复林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加强水生态修复治理。恢复河流自然生态环境,提高区域防洪减灾能力。重点推进七里沁河、扁石河和二道河等河流,以及乌苏里江饶河县段、挠力河、七星河等重要支流综合治理。严格保护城乡饮用水水源,全面深化减排治污,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
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改善湿地生态状况,增强湿地生态功能。耕地保护红线外开展退耕还湿,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土地平整、修建水利设施等湿地蓄水、补水工程,大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退化湿地修复、退养还滩等保护措施,扩大湿地面积,开展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建设,提高湿地生态服务功能。
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推动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水土流失区域治理,坚持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植被恢复、生物修复、退耕还林还草、保护性耕种和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强区域水土流失防治,控制土壤沙化,降低水土流失。
有序推动矿山修复治理。识别完达山北麓和三江平原腹地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保障措施,加强规划管控,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或工程实施方案,建立工程管理制度、应急环境问题处置制度和专家技术指导制度等政策保障机制,强化资金筹措和管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全过程参与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和管护等。
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聚焦裸露山体、森林和废弃矿山等生态问题突出的区域,秉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分区分类实施生态系统一体化修复,明确森林、水生态和水环境、湿地和矿山等生态修复重要区域,部署矿山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并在专项规划中进一步细化项目资金来源、筹措方式等内容。
第六章
优化要素配置,建设集约高效城镇空间
引导经济、人口、产业向中心城市和副中心城市集聚,强化中心城区的核心带动作用,统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顺应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加快转变城镇发展模式,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塑造集约高效与充满生机活力的城镇空间。
第一节 集聚发展城镇空间
构建城镇发展格局。积极对接抚双牡发展轴和沿边城镇带,建立“极核引领、轴带联系、多点支撑”的城镇空间结构,形成“一主一副、一轴多点”的高质量城镇发展格局。其中,“一主”为市域主中心,即中心城区;“一副”为市域副中心,即宝清县城;“一轴”为双-宝-饶城镇发展轴;“多点”主要为重点镇和大型农场、林场场部。
打造市域增长极。一主一副,打造市域增长极。主中心(中心城区)依托高铁、高速公路等交通廊道的建设,进一步引导人口向中心城区集聚,增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能力,深入推进精细化和品质化建设,创造优质人居环境。副中心(宝清县城)优化空间布局,加速城市扩容提质,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引领带动周边区域发展。
强化点轴推进。以双-宝-饶城镇发展轴为纽带,串联集贤、尖山、岭东、宝清和饶河等区县,打造城镇发展带,重点布局能源化工、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农牧业及相关产业。以升昌镇、五九七农场、朝阳镇、红旗岭农场等重点镇和场部为支撑,实现服务向周边延伸、设施向区域覆盖,强化辐射带动能力。
第十五节 构建新型城镇体系
优化人口分布,促进人口合理集聚。做大中心城区,引导新增人口向中心城区、宝清和饶河县城集聚,规划中心城区常住城镇人口达到50万人。多措并举稳定边境人口适度规模,加强人口跨境流动管理,促进边境地区繁荣发展。着力发展全域特色旅游、候鸟式康养产业,吸引旅客集聚;布局旅游综合服务体系,推动“吃住行游乐购”全产业链消费,增加旅游人口和相关产业就业人口。
构建五级城镇体系。优化中心城区功能与空间布局,构建“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一般城市-重点镇(大型农林场部)-一般乡镇(中小型农林场部)”的5级城镇体系。
合理引导城镇人口规模发展。做大双鸭山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吸引周边城市以及市域乡镇人口就业和居住。高水平打造宝清副中心,吸纳县城周边乡镇人口向副中心集聚,打造县域就业中心和居住中心。扩容提质一般城市,强化重点镇综合服务职能,推动一般乡镇特色化发展。
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开发边界内引导城镇集中布局建设,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设施用地纳入总体规划进行有序引导和规范。落实兴边富民要求,增量建设用地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考虑重点交通枢纽用地需求。中心城区加快低效建设用地改造,各县人口流出区实行建设用地减量化发展,引导农村居民点集中建设。鼓励推进沉陷区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实现土地合理利用。
第十六节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构建四级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市级-区县级-乡镇级-社区级”四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满足居民对较高服务品质的公共服务设施需求。按照15分钟慢行可达的空间范围打造城镇社区生活圈,鼓励建设社区综合体,形成标志性、活力性、高品质的邻里中心。构建30分钟慢行、公交可达的乡村社区生活圈网络,合理配置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和生产服务设施,以自然村屯为辅助单元,配置日常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
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完善各类设施配置标准,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便利性与覆盖度,重点加强社区文体、教育、医疗和养老设施配置。促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城市的文化软实力,建立健全全民健身体系,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
第十七节 优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
构建“一体两翼”产业园区格局。以双鸭山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以宝清经济开发区煤电化(材)产业园、集贤经济开发区为重点两翼,以各县区特色园区为支撑,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园区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差异竞争、特色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经济规模、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产业特色突出、资源配置高效、服务功能完备、竞争优势明显的十亿级、百亿级专业特色产业园区,促进园区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集群化方向发展。
完善基础设施推进产城融合。科学统筹城乡用地开发,在基础设施、公建配套、环境提升等领域坚持规划先行,按照“产城融合”原则,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性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园区水、电、气、运等要素供给,提升园区综合承载力,为项目入驻提供强有力支撑,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和竞争力。
推进产业园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效率,适度提高产业园区土地开发强度,严控低效园区新增建设用地。引导零散布局的产业用地向产业园区集聚集中,整合改造各类“小、散、乱”产业地块,促进形成集约化、特色化的产业园区体系格局。
建设百亿级石墨新材料产业集群。加强与鸡西、鹤岗石墨产业领域的广泛和深入合作,以高品质微细鳞片石墨为原料研发生产高纯石墨、球形石墨、负极材料、柔性石墨等产品,在石墨同质化竞争中实现突围。以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墨深加工产业集群为主导形成集群效应,围绕石墨精粉、球形石墨、负极材料全产业链,打造“天然+人造”负极材料综合性产业集群,实现石墨产业链条化、集聚化发展。
建设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及煤电产业基地。打造龙江东部新能源及煤电千万千瓦基地核心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集中开发可再生能源,深入推进煤炭与煤电、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实现低碳排放,实现“双碳”目标。在发挥双鸭山优势煤电产业“顶梁柱”作用的基础上,以集贤、友谊、宝清县为分中心,开发千万千瓦级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发电区域,积极融入省新型电网和电力省外通道建设。通过建设先进清洁支撑性煤电,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配合新能源基地,提高双鸭山电网清洁能源比例。
第七章
强心聚核发展,建设高品质中心城区
强化中心城区核心地位,优化国土空间格局,高水平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强化中心城区与区县间的快速联系,构建“一核两轴一带五片”的空间结构,将中心城区打造为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市域增长核心。
第一节 统筹双福一体化发展
统筹基础设施一体建设。衔接周边区域路网交叉口,南北向增加干道相连,东西向与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衔接道路交叉口与红线宽度,增加园区间道路。构建连接高铁枢纽快速通道,增强与中心城区联系。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对接和共建共享,提升集约化水平。
统筹产业园区互补发展。推动产业分工协作,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发展新材料制造产业、集贤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主要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统筹市县园区在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细分产业与链条选择。推动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集贤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共享共用,预留远期园区融合发展的弹性空间。
统筹空间融合发展。双福一体化发展区连接段强化用地性质与功能衔接,并适度发展居住、商业与公共服务设施。发挥双鸭山西站枢纽带动作用,引导周边人口向高铁新城附近居住,协调双福一体化发展区景观风貌控制,织补市县城市空间缝隙。
推进双福一体化发展区高品质建设。双福一体化发展区东至佳富铁路双鸭山段-卧虹桥-安邦大道,西至西环路,南至安平街,北至集贤福利镇新发街。积极推动双福一体化发展区高品质建设,将南片区(尖山区北部)、北片区(福利镇南部)分别纳入市、县中心城区,重点发展行政管理、公共文化、商务金融和新兴产业等城市功能,高标准配套生活居住、商业服务和休闲娱乐等设施,打造以未来市级行政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科研中心、商业副中心为核心功能的综合性城市区域。
第十八节 优化城市功能布局
划定中心城区范围。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将城镇开发边界内重点建设区域尽量划入中心城区范围,合理避让采煤沉陷区,协调采矿权,形成集约型空间布局。
做大中心城区规模。引导周边城市及市域周边城乡人口向中心城区集聚,做大中心城区人口规模,2035年规划常住人口规模为50万人,达到中等城市规模,支撑国家兴边富民。
构建“一核两轴一带五片”的空间结构。打造尖山主服务核心,强化南北向产城融合发展轴,打造中心城区和福利片区一体化发展轴。沿安邦河打造活力景观带,重点发展尖山综合片区、岭东片区、四方台片区、宝山片区和市经开区五个片区,联动福利片区。
重点打造5个发展片区。优化尖山片区,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提升居住用地规模,增加公共空间。完善岭东片区,打造宜居、宜养、宜游、宜工的综合旅游服务城区。提质四方台片区,依托振兴路发展行政、商业和文化职能,建设生态型花园式居住社区,提升城区整体居住环境品质。增效宝山片区,建设生态宜居新城,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减少工业组团对城区的环境污染。发展市经开区,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发展新型煤化工、钢铁冶金、中俄贸易和进出口加工、绿色食品、生物医药、新材料(石墨)、新能源和建材等产业。
细化形成二级规划分区。细化中心城区规划分区,形成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战略预留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和矿产能源发展区等二级分区。此外,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外还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和农田保护区。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居住用地和工矿用地比重,降低仓储用地与留白用地占比,推进低效产业转型升级与集约布局。遵循黑龙江省的相关规范要求允许用地性质兼容,具体地块用途、边界定位、开发建设强度、用地兼容等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
保障采煤沉陷区利用安全。统筹协调城市空间布局与矿区的冲突,引导煤矿开采项目有序退出中心城区,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城市建设应避让采煤沉陷区等存在地质灾害风险的区域,部分无法避让的,应先进行采煤沉陷区安全利用相关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开发利用,并采取有效工程防治措施。
第十九节 构建蓝脉绿网体系
营造“一心多点、一带一环多廊”骨架结构。“一心”指“双鸭山-云峰山-翠峰山-益寿山”城市生态绿心;“多点”指针织厂山、耐火厂后山、尖山、定国山等多处自然生态空间;“一带”指打造安邦河滨水活力带;“一环”指沿山、沿路、沿水构建环城“翠环”;“多廊”指打造望山、达水的生态廊道、步行廊道和城市风廊。
构建“城市-社区-邻里”三级公园体系。结合城市组团布局城市公园,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布局社区公园,通过边角地整理、见缝插绿等方式,结合5分钟邻里生活圈灵活布局邻里公园。
打造“一主多支、城水共生”蓝网结构。 “一主”为安邦河,加强两岸交通联系,形成连续贯通的公共岸线和功能复合的滨河活动空间,并串联东湖、知春湖和承平湖等开阔水体,形成收张有序的水体开敞空间。 “多支”即为小安邦河、马蹄河和扁石河等水系,构建生活性水系廊道,提升滨水空间景观和品质,提供多样化滨水活动场地。
打造“三纵两横”通风廊道体系。顺应城市主导风向,以城市绿廊、河流、高压走廊和主干路等为载体,打造“三纵两横”主次通风廊道。“三纵”为安邦河、铁路沿线、世纪大道-新兴大街沿线三条南北向主通风廊道,“两横”为大理石厂东山高压走廊和安平街-五马路沿线两条东西向次通风廊道。通风廊道沿线不宜设置高密度建筑群、高层建筑,保障通风廊道适宜宽度。
打造三类特色城乡绿道。依托城市道路与山水资源,打造城乡休闲绿道、城乡滨水绿道和城乡山体绿道三类特色城乡绿道。串联城市商业中心、文体设施和休闲娱乐设施,形成城乡休闲绿道;串联安邦河沿岸公园、广场、休闲娱乐设施等形成城乡滨水绿道;依托云峰山、益寿山等山体公园,建设登山步道,沿路设置休闲游憩设施,串联优质景观资源,打造城乡山体绿道。各类绿道串接成网、互联互通,构建特色鲜明、体验多样的城乡特色绿道网络。
增加绿地与开敞空间。围绕山水布局,塑造大型公园与广场,建立绿色路径,串联各级绿地。打造安邦河滨水公园,串联承平湖公园、民生公园、北秀公园和东湖公园等公共绿地,依托双鸭山、云峰山和益寿山等打造城市山体公园。
第二十节 引导产业空间集聚布局
扩能商业服务业。商业设施按照市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设置,提质现有市级商业中心,建设现代商业服务中心;培育各片区商业功能区;新居住区开发应预留商业空间。结合哈同高速公路出入口在迎宾大道东侧布局中俄贸易园,融合进出口加工、海关监管、跨境电商、产权交易、金融结算、商贸旅游、文化交流和信息交换等功能。
引导工业集聚发展。引导工业用地集中入园,布局在市经开区、双鸭山现代钢铁冶金及装备制造产业园、四方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工业园区。
合理配置物流仓储。物流仓储用地结合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对外出入口等便捷优势布局,部分结合大型专业市场布局,满足生活、生产的物流、仓储、配送等功能。
第二十一节 强化交通设施支撑
建立快速对外交通廊道。优化铁路线网服务功能结构,远期改造矿铁线路开展城市通勤客运和旅游客运,谋划岭东线改为旅游线;四方台线、宝山线改为客运线。强化各片区快速交通连接能力,加强南北联系,尖山片区至福利片区增加南北向连接干道,拓宽升级窑地路,强化与岭东片区联系。优化东西联络,快速连通新老城区。构建西环路-民生大街-东环路-南环路内部交通环线,放射公路包括双福路-世纪大道、迎宾大道-建设路、滨水大道、穿山隧道和集当公路等,通过接入环路疏解过境交通。
优化交通枢纽空间布局。保留双鸭山火车站、双鸭山客运站和岭东客运站。四方台和宝山片区内结合轨道站点建设三级客运站。搬迁原货运枢纽至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市级货运物流枢纽。尖山区以及四方台、宝山片区内的工业园区建设货物运输站,服务园区产业发展。
建立韧性路网。完善城市道路网络,提高道路网密度,提升城市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塑造精细化品质化老城区街道,打通重点路段,延续老城区肌理,精细化设计街道空间。打通路网瓶颈,加强步行、非机动车与公共交通的无缝连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强化道路设计安全标准审查和评估,改造事故多发路段,提升交通事故救援能力。构建层级分明、具备一定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的道路网络,强化重大枢纽、城市重要发展地区对外通道系统,提升应对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能力。
引导绿色出行方式。扩大公交车道路资源分配,统筹考虑城市街道内公共交通设施安排。推进建设以公交站点为核心的非机动车、步行15分钟生活圈,营造良好的步行环境,构筑高品质的步行空间,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大力发展常规公交,积极发展快速公交,加强常规公交专用道、公交港湾建设,着力建设南北向公交走廊。注重公共交通系统内部衔接,形成深度融合的公交网络。合理布局公交场站和公交首末站,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寒地公交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冬季公共出行品质。建立由城市公园绿地等公共开敞空间、道路共享空间和专用步道构成的中心城区慢行系统。完善配套公共停车设施,促进中心城区交通动静态平衡。
第二十二节 构建多元化住房供应系统
引导居住用地合理布局。尖山片区北部以建设双福一体化发展区为契机,打造高品质新型居住社区。岭东片区在东湖和定国山周边及浅山地区开发中低密度居住社区,四方台和宝山片区对现状棚户区进行集中整治,增加公共绿化,逐步形成设施完善、环境良好的居住区。
保证安居住房用地供应。优先保证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用地供应;控制小规模零散居住用地开发,鼓励大规模居住项目,项目安排优先选择配套设施及环境优良区域。
提升小区设施配置层级。全面系统地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推动住宅和住宅小区设施配置从功能化向智能化转变、从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变,大幅提高住宅和住宅小区品质。
提供多样化住房供应模式。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充分保障新市民、引进人才、困难群体住房需求,住房发展模式不断转型。推动住房供给与居民差异化、多样化需求和消费能力的精准匹配,积极扩大合理住房消费。
第二十三节 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空间
构建三级公共中心体系。规划构建“城市级-片区级-15分钟社区生活圈级”三级公共中心体系,完善城市综合服务职能。重点推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休闲娱乐、商业消费等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年轻人生产生活定居就业。
配套高标准教育设施。保障基础教育发展空间,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发展高等技术、职业教育和专科学校,适度提高教育设施配套标准。
完善高水平医疗卫生设施。保留双矿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三处大型医院,将市中医院建设成为三级甲等中医院并合建市级护理院,规划期内异地重建市中医院。
建设高品质文化设施。保留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科技馆等大型市级文化设施,在市博物馆与市科技馆周边区域建设市美术馆,强化市级文化中心功能。
打造高水平体育设施。以双福一体化发展区建设为契机,新建市级体育场、体育馆与游泳馆等大型场馆,承接省、市级综合性体育赛事。
健全养老服务设施。保留市社会福利中心和市第三老年社会福利院等市级养老福利设施,新建市医养结合养老护理中心。
完善儿童友好型公共服务。鼓励城市公园和社区公园开展适儿化改造,设置亲近自然及独立的儿童活动场地,按比例配置安全设施,提高社区婴幼儿托管设施水平。
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弱有所扶。进一步完善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医疗、教育等设施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一老一小”及特殊群体发展需要相匹配、与社会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全龄普惠型福利制度。
创建宜居社区生活圈。突出功能复合和职住平衡,集中配置日常基本保障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打造环境友好、设施完善、活力多元和高效便捷的社区生活圈。
第二十四节 历史文化保护与风貌塑造
严格保护历史建筑。动态更新并及时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原址保护和利用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加强对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普查与管理。
塑造山水魅力园林城市。强化山水相融的空间格局,以安邦河为纽带,联系云峰山、翠峰山、益寿山、尖山和定国山等城中山以及出汗岭、羊鼻山和南山等城边山,形成“群山环抱,城在山中,水在城中,山水交融”的格局。
提升街道与公共空间品质。合理分配空间,保障通行宽度和行人过街安全,强化无障碍设计,保障弱势群体的出行安全。改善街道、广场的空间尺度、配套设施和环境品质,提高公共空间的舒适度。
划定开发强度分区。结合交通枢纽、城市中心以及有特殊要求地区,划定高强度、较高强度、中强度和低强度4个分区,明确强度分区内各类用地控制要求。
加强风貌管控和引导。活力都市风貌片区应保护城市山水格局,提升老城区活力;生态旅游风貌片区应大力推进生态修复,开发生态旅游功能;特色城镇风貌片区应体现煤矿型城市的特色,利用特色要素塑造街道小品;科技产业风貌片区应注重绿色性、经济性与适用性。建立由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导则构成的多层次城市设计导控体系,对重要节点、重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建筑方案形体与立面实施严格审查,开展直接有效的公众参与。
划定城市设计重点管控区域。对城市结构框架有重要影响作用的片区,包括新兴大街沿线、世纪大道沿线等,加强沿线开发强度及高度管控,强化城市南北轴线关系。具有特殊重要属性的功能片区,包括双福一体化发展区、尖山老城等,强化与周边组团的区域联动,优化空间布局及公共空间体系。城市重要开敞空间,主要为安邦河沿线,加强景观效果,严控建筑高度,形成丰富的天际线景观轮廓。
第二十五节 单元划分及管控
单元划分。以15分钟社区生活圈、城镇开发边界为基础,结合规划用地布局、空间结构、规划分区、城市骨架路网、铁路及河流岸线等自然界线,考虑功能完整性、边界稳定性和规模适宜度,划定中心城区单元。
单元管控。单元内重点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的交通廊道、市政设施、安全防灾设施等用地,政策性住房和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主要景观廊道及水系等管控要求。
第二十六节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
分类推进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与社区生活圈建设相衔接,统筹配建、改造基础设施及楼本体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旧厂区加强工业遗产保护,活化利用具有遗产价值的老旧厂区,优先落位重大战略空间,推动产业升级,有序疏解零散工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棚户区以拆除重建为主,腾退土地优先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留白增绿等。旧村庄改造以拆除重建为主、综合整治为辅,优先保障民生设施和产业用地供给。
更新改造重点区域。老旧小区重点片区主要分布在尖山老城区;旧厂区重点片区主要分布尖山区南侧、铁西路一带等;棚户区重点片区主要分布在尖山片区南部、岭东片区东部、四方台和宝山片区内。
第二十七节 市政基础设施与防灾减灾
提升供水保障能力。构建以松花江引水工程、寒葱沟水库为主的水源保障体系,形成江库联动、各片区互连互通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和镇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保留现状寒葱沟净水厂,规划引松入双生活净水厂,主要用于尖山区、岭东区生活供水。宝山净水厂远期另址升级扩建,四方台净水厂远期原址扩建。经开区保留矿疏矸水用水,规划引松入双工业净水厂。
提升城市排水能力。完善雨污分流体制,推进建设具有山地特色的立体海绵城市,稳步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健全智慧排水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现有3座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工业污水处理由各产业园区独立处理,结合工业循环冷却、景观绿化、道路浇洒等加强污水处理回用。
提升电力保障能力。保障供电安全,重点解决城区局部重过载、低电压、卡脖子等电力问题。配电网应以链式供电为主,环网及辐射式为辅,提高供电可靠性。高压走廊应结合主干道路以及防护林带建设,500kV电力廊道控制宽度60-75米,220kV电力廊道控制宽度30-40米,66kV电力廊道控制宽度15-25米。
提升通信保障能力。保障微波链路畅通不受遮挡,微波通道控制宽度50米。规划至2025年,5G基站占比70%以上;到2035年,实现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5G网络全覆盖。
提升燃气保障能力。推进长距离天然气管道建设,加强天然气储备和应急保障供气体系建设。建设构建气源多元多向、主干管网互联互通、管网布局完善、储气调峰配套的天然气输配系统,城镇居民天然气普及率达100%。优化燃气管网输配系统,完善综合储气调峰和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各供区主干管网间的互联互通,实现片区天然气“一张网”全覆盖。
提升供热保障能力。建立以热电厂为主、区域锅炉房为辅的供热体系,规划至2035年实现集中供热普及率91%。重新敷设耐腐蚀管网、改造提升供热管网,形成“一网多源、互联互通”供热管网系统,提高供热可靠性。
高标准建设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双鸭山市垃圾焚烧厂,对现状双鸭山市垃圾填埋场(双洁垃圾处理中心)进行环保升级改造,结合现状垃圾填埋场设置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划远期对现状医疗废物处理厂进行扩建,规划新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工业危险废物经企业自行回用后,剩余废物交由第三方企业统一外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资源化循环利用治理方案进行循环回收和综合利用处理。
完善综合防灾与避震避难体系格局。构建以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疏散通道、救灾备用仓库为主体的多维度综合防灾空间体系。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规划设置4处中心避难场所。构建由救灾干道、城市疏散主干道、城市疏散次干道、街区疏散通道形成的应急疏散通道。
完善防洪排涝体系。规划安邦河城区段防护标准近期为50年一遇,远期为100年一遇。完善安邦河城区段的防洪堤,防洪堤的建设要结合河道整治进行,规划防洪堤标高为设计洪水位加上超高。城市排涝按30年一遇标准设置。
完善消防设施布局。规划保留现状双鸭山市特勤消防站(尖山区救援大队),保留并扩建升级现状双鸭山市战勤保障消防站(经开区战勤保障大队兼市消防训练培训基地)。保留2处现状一级消防站,规划迁建现状消防站并升级为一级消防站2处,规划新建4处一级消防站。
完善人防设施建设。坚持人口防护和重要经济目标(关键基础设施)防护并重原则,健全人防组织指挥和信息保障体系,提升疏散和综合救援能力。双鸭山市为国家三类人防重点设防城市,城市人口最大疏散比例为40%。规划设置市级人防指挥中心,规划在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市经开区各设置一处区级人防指挥中心。
完善防疫体系建设。预留防疫应急设施建设用地,确保疫情常态防控状态下的空间需求。建立防疫物资共建共享平台,各镇街园区差异化配置防疫物资,做好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应对疫情时可即需即用。
第二十八节 立体开发地下空间
开发目标。加强地下空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保护,以地下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公共设施以及人防设施为综合开发利用重点,建设功能齐全、安全方便、环境优美、具有北方寒地城市特色的地下空间系统。
立体分层管控。将地下空间分为浅层(地下0-15米)、中层(地下15-30米)两个层次,适宜开发深度主要控制在浅层。浅层空间以生活服务为主,主要设置停车、商业服务、公共步行通道、人防和市政管线等;中层空间以市政基础设施为主,主要设置停车、交通集散、仓储、重点人防和部分市政管线等。
第二十九节 城市“四线”管控
绿线划定与管控。规划将中心城区内承担重要休闲游憩功能的城乡公园划定为绿线,绿线划定范围应与城镇开发边界一致,城镇开发边界内山体绿线与本规划不符的以城市绿线为准。城市绿线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管控,遵循区域绿线规模总量不减少、布局均衡、系统完整的原则,除可兼容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市政交通公用设施、应急救援、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体育设施,以及必要的公园游憩设施、服务设施和管理设施外,原则上不得进行损害生态环境的其他项目建设。
紫线划定与管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将双鸭山矿务局大楼旧址纳入中心城区城市紫线,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紫线范围内不得进行对历史文化遗产构成破坏的活动,建设行为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保护规划的要求,充分保护并延续传统风貌。
蓝线划定与管控。结合已批准的河湖管理岸线及水系现状,划定城市蓝线。城市蓝线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管控。
黄线划定与管控。将中心城区范围内重要的供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环卫设施、消防设施、防灾减灾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划入城市黄线。城市黄线应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管控。
第八章
传承历史文化,彰显丰富多彩魅力空间
提炼山水特色,强化地域文化特征,彰显大湿地、大界江、大森林、大冰雪的城乡风貌特色。以安邦河、挠力河、乌苏里江等水系为纽带,展现双鸭山山水灵动的生态特色,营造大分散而小紧凑、大舒朗而小集约的城市空间,使城市如诗画、片区如景区、节点如景点。
第一节 构建特色景观风貌格局
打造“一核三区、一带三圈”的整体风貌。依托双鸭山“山、水、林、田、湿”等自然禀赋,秉承传统山水城市格局,塑造“一核三区、一带三圈”的城乡景观格局,突出大湿地、大森林、大界江和大冰雪的特色。
彰显多姿多彩的自然景观。塑造生物多样的大湿地景观,依托安邦河湿地公园、七星河湿地生态旅游区、雁窝岛湿地旅游景区、千鸟湖景区及乌苏里江国家湿地公园,构筑可观群雁、可赏千鸟的双鸭山特色湿地风貌。
塑造现代机械化的大农业景观。依托中部友谊农场、五九七农场、八五二农场、八五三农场等现代化农场,保护成片连片的农田资源,突出现代化机械农业的特征,形成富有北大荒特色的大地农业景观,展现三江平原、寒地黑土、北国粮仓的景观风貌,彰显垦荒文化、知青文化特色。
塑造丰富多彩的大森林景观。依托完达山、青山和大顶子山等森林资源,尊重天然林树种配置,依据气候、土壤条件科学适度引入景观树种,营造天然的复层混交植物群落,形成良好的大森林多彩自然景观。活化利用抗联文化遗址,彰显抗联文化和红色文化。
塑造氤氲迷人的大界江景观。依托乌苏里江独特资源,强化流域湿地保护,推动退耕还湿,积极融入赫哲族传统风俗习惯,再现《乌苏里船歌》生活场景,打造风景优美、江水奔腾、渔船点点的大界江风光。
塑造活力无限的大冰雪景观。依托宝清县圣洁摇篮山滑雪场、友谊县冰雪大世界等冰雪资源,做优冰雪体育、冰雪文化、冰雪产业,开发冬季冰雪游,促进“冷资源”变成“热产业”,用文旅撬动冰雪资源,营造活力无限的大冰雪景观。
第三十节 系统推进历史文化保护
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目标。加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在保护文化遗产真实性与完整性的基础上,结合旅游开发,阐释与展示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和保护制度。
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以历史文化保护为核心,形成以“小南山遗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北抗联等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为引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遗址公园保护为特色,以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级分类严格保护为重点,以暂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为补充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构建“三大遗址圈层、三大文化保护带、多点支撑”的历史文化保护格局。
加强历史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与修复。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加大文物建筑开放力度,更好地发挥文化遗产的社会、经济、文化价值。保护已公布历史建筑,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导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保护赫哲族伊玛堪、嫁令阔、桦树皮制作技艺、食鱼习俗、萨满舞、打布鲁、河灯节和七星峰传说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场所,塑造节庆活动、民族工艺等文化品牌,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水平。
建立历史文化保护机制。划定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控制线,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明确管控要求,实施严格保护。动态调整保护对象,建立分类分级保护利用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活化利用。定期开展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适时拓展和更新各类保护对象和各级保护范围。
第三十一节 构建全域旅游格局
构建“一核两带三廊四区”特色旅游格局。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突破行政区划,整合旅游资源,打造“一核两带三廊四区”全域旅游格局。“一核集散”,做强双鸭山城市休闲与集散服务核。“两带串联”,依托主要水系串联重点旅游资源,东西横向打造“黑土湿地之都湿地旅游带”,南北纵向打造“界江风情旅游带”。“三廊联动”,打造东西走向的集-双-宝-饶S307旅游廊道、南北走向的西部G221旅游廊道和沿乌苏里江南北走向的醉美G331旅游廊道,构成双鸭山“H”型旅游廊道网络。“四区协同”,推进建设西部山水人文休闲度假都市旅游区、中部湿地生态与现代农业文明旅游区、东部“纯净界江·醉美饶河”风情度假旅游区、南部山地运动和森林生态康养旅游区。
保障全域旅游发展用地空间。围绕全域旅游发展,结合资源禀赋、交通条件和功能定位,优化旅游集群、旅游廊道、核心景区等用地布局,完善交通连接,保障全域旅游发展用地需求,推动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为构建全域全季旅游格局提供空间支撑。
第九章
强化要素支撑,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适应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式集约型国土空间开发建设需要,构建高效便捷、互联互通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系统完备、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形成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相适应的支撑体系。
第一节 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构建互联互通综合交通网络。落实国家关于边境地区国防安全的要求,全面提升公路、铁路、航空互联互通程度,推进公、铁、空一体化发展,打造多式联运、无缝衔接、立体高效、物流智能的综合交通体系,推进建设为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
建设区域互联高速公路网。支撑省域“五纵两横一边”的综合运输通道,提高省域东部地区的高速公路网密度。加强双鸭山市与东部城市组团各节点城市的交通联系,谋划建设双七高速公路。完善市域内东西向城镇间交通联系,提高沿边城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规划新建双宝高速公路,规划改造升级建成饶河高速公路,形成区域“一干四射”便捷互联的高速路网格局。
优化提升市域骨架公路网。加强市域内城、镇、乡的交通联系水平,实现互联互通、交旅融合。到2025年,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比重达到95%以上,普通省道二级及以上比重达到50%以上。农村公路全部实现等级道路便捷相连,建设以乡镇为中心,串联乡镇及村、自然屯,重要集散地、经济节点、旅游景点、农业基地等的交通连接线,形成布局合理、覆盖面广、内外畅通的农村公路路网。
加强旅游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村地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和提升旅游公路,实现交旅融合,提高全域旅游景区的可达性,扩大市域旅游资源的辐射范围,支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发展市域公路旅游,推进建设“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与汽车风景道,分别沿边串联饶河与密山、抚远等边境城镇,东西串联安邦河、七星河、东升、雁窝岛、千鸟湖、挠力河等湿地资源,支撑双鸭山建设“黑龙江自驾与户外运动旅游先行示范区”,全面融入龙江东部湿地旅游联盟。
保障高速铁路配套建设。依托牡佳客专与双鸭山西站,推动高铁片区建设,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打造交通枢纽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加快融入哈尔滨“3小时经济圈”,不断提升全省东部节点城市作用。加强与东部城市组团各节点城市协作,推动优势产业提质升级,实现区域经济良性互动发展。
完善普速铁路网络。加强普速铁路互联互通,扩大普速铁路覆盖范围,提高市域普速铁路网密度,推进建设宝迎铁路。推进新建沿边铁路,规划建设创业农场-饶河-东方红段,促进沿边城市开发开放,支撑沿边城市兴边富民。推动既有铁路改造升级,提升优化铁路专用线,保障铁路设施优化用地需求。
完善区域航空交通体系。支撑黑龙江“国际枢纽主导、区域干线支撑、支线机场协同、通用机场联动”的四层机场体系,提高东北地区支线机场密度,加快推进双鸭山市域机场体系建设。规划新建双鸭山支线机场,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前期工作。
扩容提质建设饶河口岸。融入共建“一带一路”,落实“打造向北开放新高地”部署,扩容提质建设饶河口岸,积极创建饶河对俄协同发展先导区。提升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饶河口岸港口硬件设施,科学统筹乌苏里江界河航道开发利用,保障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谋划推动界河公路大桥建设。
构建完备高效客货运枢纽体系。推进建设双鸭山市高铁公路综合客运枢纽中心,提升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功能,实现高铁公路客运“零距离换乘”。推进建设双鸭山陆港型物流枢纽和物流仓储园区,对接沿边口岸与东部城市组团,积极融入东北东部货运物流格局。健全城乡客货运服务体系,完善客货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客货运服务水平。
第三十二节 加强区域水利设施建设
积极融入骨干水网。以水利现代化建设为主线,分类实施区域调水、节水、配水、蓄水等水利工程建设,建成兴利除害的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有效改善水资源缺乏问题,提升全区水资源保障能力。
推进现代灌区建设。补齐灌区水利设施短板弱项,提高灌区调蓄能力,推进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调度,延伸、扩大供水范围,大力推行高效节水灌溉,提高库井水源供水范围和利用效率,全力保障灌区农业生产与生活用水需求。
维护提升水库多样功能。加强全市各级水库维育,加快推进徕凤湖水库等水库工程建设。重点加强水库设施与水质维育,提升水库储水蓄水能力,合理调整水库水位,综合保障水库水资源供给能力。
第三十三节 完善基础设施系统
加强城乡供水保障。重点抓好水源地保护,推进压采和保护地下水,构建外调水源、本地水源、调蓄水源工程的水资源配置新格局。保障安邦河、七星河、扁石河、挠力河等水系及各级水库等水资源的水质、治理、防洪等方面的供水安全。
完善城乡供水设施。完善城乡供水设施建设,维护提升已建成的供水工程,补齐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短板,实现全域城乡集中供水全覆盖。
完善排水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健全智慧排水系统建设,完善、优化、提升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系统建设。
保障电力供应安全。进一步提升双鸭山市电力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强电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能源生产和输送能力。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推动火电、光伏、风电、氢能等统筹规划,全面提升新能源消纳量和火电发电小时数。提高电网保障能力,提升完善变电供电能力,满足新增负荷供电要求。加强高压走廊的防护,500kV电力廊道控制宽度60-75米,220kV电力廊道控制宽度30-40米。
推进天然气设施建设。贯彻因地制宜、多气源利用的能源发展方针,建设以天然气为主、以液化石油气为辅的市域多气源结构。加强城镇天然气储配站、储备站等储气设施建设,强化燃气输配管网安全运行网络建设,充分保障城镇供气安全。推进清洁能源在各乡镇和农村地区的应用,规划近期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主要气源。推进落实“气化龙江”战略部署,形成市县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的网络构架。加强燃气设施安全管理,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高压天然气管道安全间距应控制在管线两侧各50米。
完善城乡供热体系。贯彻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加强城乡供热设施建设,确保供热设施安全有效运行,满足冬季采暖需求。中心城区、重要镇区主要采用集中供热方式,以热电联产为主、集中供热锅炉房为辅的供热方式。逐步取消单位自建锅炉房、小型分散燃煤锅炉、居民自用小火炉等采暖方式。一般镇区采用集中供热与分散供热相结合的方式。农村地区积极发展新能源供热技术,可发展生物质、太阳能、节能火炕、电及天然气等供热方式。
完善城乡环卫体系。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鼓励跨行政区域统建共享,促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乡村生活垃圾优先采用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模式进行治理。生活垃圾处理应贯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划至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所辖各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规划至2035年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8%。
第三十四节 提升矿产资源支撑保障能力
推进重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重点促进煤炭、铁矿及石墨等优势战略矿产资源有效保护和有效开发。推进大型现代化煤矿开发及新增优势产能项目建设,加快在建煤矿投产和地方煤矿升级改造。
统筹协调矿业权与永久基本农田冲突。新设非战略性矿产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地热、矿泉水勘查开采,不造成永久基本农田损毁、塌陷破坏的,可申请新设矿业权。新设战略性矿产,露天开采应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要求;井下开采应落实保护性开发措施。已设矿业权与永久基本农田空间重叠的,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等日常监管。
第三十五节 提升安全防灾水平
完善提升综合防灾能力。深入推进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针对自然灾害和城市运行安全、公共安全领域的突发事件,高标准规划建设重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加强室内、综合性以及农村地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提升洪涝灾害应对能力。规划近期目标年安邦河上游农堤段防护标准为20年一遇,中游城区段防护标准为50年一遇,下游农堤段防护标准为30年一遇,扁石河城区段远期防护标准为50年一遇。采取综合措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镇防涝能力,将河流湿地、坑塘农区、绿地、洼地作为雨洪水蓄滞和行泄区。完善城乡排水系统建设,提高排水系统标准,对多发灾害地区进行针对性的排涝建设,按30年一遇的标准推进城市排涝系统建设。
提升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完善地震断裂带探测,适度提高重要设施、灾害高风险地段抗震设防等级。城乡构建以公共建筑、公共开敞空间、城市干道、小区绿地广场等为体系的应急疏散场所体系;以公共绿地、广场等城市空间设置紧急避难场所。
提升人防保障体系能力。规划坚持平战结合,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提高城乡总体防护能力为标准,因地制宜做好人防战备建设,坚持建设和防护同步,平时和战时结合。人防工程建设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在集中行政办公、城市广场、交通枢纽、商业文化中心等地方建设较大型的地下综合人防工程,在居住区建设分散的地下人防工程。重点防护城市生命线系统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通信、交通运输、医疗救护、物资供应、治安、消防八大系统,以及党、政、军各级指挥机关和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贮存单位、大型经济目标等。
提升消防保障体系能力。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指导方针,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消防站、消防供水设施、消防通道、消防通信设施等公共消防设施应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陆地、地下、水域、空中“四位一体”覆盖城乡的综合性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城市消防站的布局要以满足5分钟到达责任区、实现15分钟社区生活圈安全保障要求。
提升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强化气象装备保障能力建设,衔接气象站网布局规划,保障气象灾害防御站点、农业气象保障观测站点、生态气象观测站点、城市内涝气象观测站点等气象站网建设。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乡镇、社区气象服务站建设。加强现代气象观测站网应用,本地化应用国家级省级短临预报预警业务平台、雷电监测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支撑业务平台。依托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完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业务体系。建成宝清新一代天气雷达,与卫星监测结合,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准确率;与水务部门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双鸭山各水库、流域雨量监测点作用,开展流域面雨量监测预警;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体系建设,开展人工增雨防雹系统自动化、数字化升级改造。
科学规划布局邻避设施。邻避设施在规划布局时应落实相应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与周边用地留有防护距离。邻避设施的规划布局应具有前瞻性,留足发展空间余量。基于邻避设施负外部效应的考虑,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邻避设施可采取远离集中建设区独立设置或分类集中布局等方式,集中防控污染和风险,减少拆迁、污染补偿等建设成本。应通过优化设计或工程技术手段,降低邻避设施负外部效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第十章
推进区域协调,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
共筑祖国东北生态屏障,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打造“龙江丝路带”哈佳双同产业集聚带重要节点城市,落实“开放龙江”“构筑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任务要求,落实东部城市组团、抚双牡发展轴等要求,畅通融入双循环战略通道,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第一节 共筑祖国东北生态屏障
共育区域生态格局。共同维育黑龙江省“三山四水多点”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重点保护乌苏里江、松花江等重要区域性生态廊道以及完达山脉等生态屏障。保护安邦河湿地、七星河湿地、挠力河湿地、乌苏里江湿地等重要湿地和水源涵养区。完善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保护珍稀物种资源生物基因库。
协同推进生态修复。以乌苏里江、挠力河、安邦河等河流为脉统筹推进流域生态修复。协同推进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国家储备林建设、湿地保护恢复、矿山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碳汇能力。加强跨行政区的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协同治理,强化区域生态流量监测和调度,维护河湖湿地健康。落实国家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区域合作保护三江平原黑土耕地,确保黑土不减少、不退化。
区域协作污染防治。强化多污染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积极与佳木斯、七台河、鸡西和鹤岗构建生态环境安全联防联控机制,落实黑龙江省、东部城市组团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构建区域污染实时监测体系,强化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
第三十六节 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
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构建区域“小循环”。广泛开展区域合作,积极融入抚双牡发展轴,主动对接哈佳同抚发展轴,开展产业合作,承接产业转移。借助区域优势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新材料产业,延伸煤电化产业链,实现上下游产供销有效衔接,合力打造成全国知名的绿色食品基地、黑龙江省重要的煤电化材基地。融入国内“大循环”。依托强大国内市场,充分发挥有机食品和生态旅游康养等高品质产品服务供给能力优势。深化对口合作,推动广东省、佛山市先进经验在双鸭山“带土移植”。拓展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发达地区的合作交流,加强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的引进。
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扩大对俄、日、韩贸易合作。推动双鸭山建设为沿边开发开放先导带重要节点城市,共同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利用、进出口加工基地和国际物流枢纽。加快对俄经贸合作提质增效,扩大木材、粮食、煤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进口规模,重点发展粮食回运、能源资源进口、优势产品出口,打造宝清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推进建龙集团钢铁加工基地等外贸基地建设。
强化对外口岸联动合作。提升饶河口岸与黑龙江东北部、东部口岸集群的联动合作水平,依托黑龙江东部铁路、公路、河港、空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推进陆海空联动联运。推动完善饶河口岸功能,提高通关能力,促进边境贸易发展,强化轻工产品、农副产品等传统优势贸易,拓展文化、科技、金融等服务,加强跨境旅游合作,建设为黑龙江东部地区重要对外开放口岸、对俄贸易的窗口。
第三十七节 共建黑龙江东部城市组团
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发挥区域合作多元主体作用,健全地方协商合作机制,建立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区域治理模式,发挥各类跨地区合作组织作用,推进非政府间区域合作。推进协同治理模式创新,制定跨界行动纲领、签订政府合约、建立区域合作项目库、设立区域共同基金等措施,构建协同联动的社会治理机制,有效应对流域性事故灾难、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跨区域突发事件。
推进区域产业协作。在以佳木斯为枢纽城市的东部城市组团内集聚要素、培育功能,推进建设成为黑龙江地区性中心城市。加强与鸡西、七台河、鹤岗的产业协作,借助区域优势产业基础,协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延伸产业链,共同建设煤电化一体化基地、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石墨产业集群,与哈大齐的装备制造业和石化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形成空间上的错位发展。加强红兴隆与宝泉岭、建三江的农业产业合作,建设安全优质绿色食品和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打造水稻千亿级产业集群和畜牧产业新的增长极,支撑农业强省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推动区域交通联通。打造黑龙江省东部城市组团的重要交通节点,建设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强化区域互联互通。落实省综合交通规划及十四五规划,建设完善双鸭山市航空运输体系。完善提高双鸭山西站高铁综合枢纽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依托牡佳客专,积极融入黑龙江高速铁路“全省一张网”、哈尔滨3小时经济圈、东部城市组团1小时交通圈。落实省综合交通规划,推进既有铁路改造,推动新建沿边铁路,实现沿边铁路互联互通。
第十一章
注重规划实施,提升空间治理能力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
落实各方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培训,防止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或重大调整,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安排执行到位。
第三十八节 加强规划传导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国家空间规划体系要求,建立全域覆盖、分层管理、分类指导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市域-区县-乡镇”的空间管理层级,确保各项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编制县级规划指引。从主体功能传导、指标约束、界限管控等方面,提出各县发展定位和空间指引,建立“国土空间利用主导方向-用途分区-用地分类”的空间用途传导路径,逐级细化落实全市国土空间格局。将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各县,调控各县国土空间利用;协调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制定中心城区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管控要求;规划确定重点交通廊道、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设施的布点、走向以及各等级设施的配置标准。
实施专项规划编制清单制管理。依托编制目录清单,加强编制协同性和有效性,有序编制与修订专项规划。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相关专项领域未来发展的目标愿景,提出重点指标、发展指引和空间策略等内容。由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统筹编制专项规划,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底图”为编制和审查依据,在总体目标和重点管控内容上保持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一致,不得突破约束性要求。将批复后专项规划成果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三线一单”等专项规划应保持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
指引详细规划编制。结合城镇开发边界、中心城区范围、社区生活圈等空间界线,按照功能完整性和资源统筹性,将城镇开发边界划分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便于向各单元传导控制要求,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基础设施、城市绿线和蓝线、开发强度分区等控制内容。
第三十九节 各县发展指引
集贤县。提升煤炭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做大做精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绿色食品加工等产业,依托区位优势发展完善商贸物流产业与以对俄贸易为主的外向型产业,打造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煤化工产业基地、交通物流重要节点、龙江丝路带沿边开放重要中转站。推进双福一体化发展,协同市辖区打造双鸭山市高质量发展核心区域。
友谊县。深入推进“县”“场”融合发展,注重耕地保护与农业现代化建设,发挥“五地”特色文化资源优势,提升完善人居环境品质,建设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基地、宜居宜游宜业生态园林城市。
宝清县。市域副中心城市,是双鸭山市引领市域东部发展的增长极。建设发展煤化工、煤电化、煤气化等产业,延伸产业链发展新材料研发与制造,注重耕地保护与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旅游资源,打造绿色有机食品基地、煤电化材产业基地、物流中心和能源产业基地、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康养文旅城市。
饶河县。注重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发挥生态资源禀赋、中俄边境区位优势、特色少数民族文化,打造生态绿色食品基地、对外口岸边贸城市、中俄边境特色文旅城市、边境魅力生态宜居城市。
第四十节 搭建信息平台
建设“一张图”国土空间信息平台。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形成覆盖全市、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纵向对接国家、省平台,横向联通市内各相关平台,实现各部门共建共享共用、全市统一、市县(区)联动、信息交互等功能作用,积极推进与其他信息平台的横向联通和数据共享,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用途管制、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等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及时汇交、整合叠加全市各级各类已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形成覆盖全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和支撑,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实施、监督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四十一节 加强实施评估
建立规划定期评估机制。依托“一张图”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衔接国土变更调查、用途管制、执法督察等自然资源全过程管理工作,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规划定期评估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体检评估结果,合理协调规划指标体系的近远期阶段安排,适时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完善。
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机制。加强规划智慧管理,通过“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各项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和实施体检,加强对重要控制线、重大战略区域、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等的动态监测,对突破或临近重要控制线、规划约束性指标以及刚性管控要求的情况及时预警。
(此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