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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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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分类:审计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市审计局办公室
  • 发文日期:1660254391000
  • 名称: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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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效: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12 13: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依法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市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市级财政等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履行职能,紧抓政策机遇,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认真执行十六届市人大第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有效保障了我市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力经济恢复发展。在新冠疫情、减税降费、政府债务等叠加因素影响下,市级财政部门强化收入征管,深挖税源增收潜力,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642万元,比上年增加32,220万元,同比增长25.29%;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46,605万元、地方政府各类债券资金169,125万元,为全力推动双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强化资金统筹配置,有效保障重点民生。加大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有效盘活使用财政存量资金68,879万元,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力压缩一般性支出3,574万元;重点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全年市级民生保障支出383,874万元,在疫情防控、稳定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进审计问题整改,强化审计成果运用。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5方面65个主要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63个,整改率为96.92%,共落实整改资金11,301万元,建立完善制度23项,追责问责7人;尚未完成的2个长期整改问题,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整改。同时,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依法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2020年度市级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已依规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以此促进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促进政府加强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市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依据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16,248万元、总支出623,28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2,964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7,225万元,支出86,44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0,785万元。截至2021年末,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386,800.7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26,921.7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59,879万元。2021年,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注重支出结构调整和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投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监督,预算执行管理不断规范,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未编制本级国有企业利润收入;二是财政收入方面存在财政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112.41万元和部分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存在收支未完全脱钩;三是财政支出方面存在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四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方面存在政府集中采购未履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金额932.23万元;五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部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闲置和公共基础设施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3,148.61万元;六是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存在3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七是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绩效评价工作进度缓慢。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3家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审计,涉及财政资金16,552.6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编制方面,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79.55万元、预算调整不规范、无预算支出1,612.70万元、超预算支出193.75万元等问题;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决算账表不符、专项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缴财政统筹使用99万元等问题;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国库、资产账实不符、出借闲置资产未履行审批手续等。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本级、下辖四县及所属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审计调查,主要揭示企业虚假申报套取国家工业企业奖补资金10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987万元;对科技企业创新创业载体服务、管理指导不到位,未建立协调服务长效机制;企业创新载体项目主体运营能力下降,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未制定孵化器运行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入孵企业毕业率不高,个别入孵企业未真实运营,且入条件不合规(成立超3年);孵化器功能发挥不全,未提供融资配套服务;建设单位超标准收取及全市15家招标单位未及时返还投保证金等问题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部分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主要揭示工程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即交付使用、建设单位未及时收集整理移交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施工存在质量缺陷、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结算不实等问题。    

五、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个别县个别部门主要领导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主要揭示部分湿地保护项目推进缓慢;河长制度落实不严,未严格执行强化岸线保护规定;批而未供土地8.69公顷;重点防护林工作管理不到位,致使造林成活率低;处理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时存在“重处罚、轻监管”现象;水土保护联动机制未能发挥作用;水资源费征收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六、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户国有企业开展审计,主要揭示企业多提呆账准备金、应提未提折旧、贷款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少计收入、少记专项应付款、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原材料出入库管理程序不规范、未经批复处置国有资产、无形资产台账不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不到位、职工未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违规支付招标代理费等问题。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青团、学校,县级人大、政协、公安、检察机关29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揭示了部分单位未全面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研究决策、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专项资金闲置、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银行账户多头开户等问题。

八、审计移送违纪违规线索情况

针对2021年各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移送线索15条,目前相关部门已全部作出处理。

九、审计建议

(一)严格规范预算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力度,确保预算编制细化、完整及准确;加强国库资金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及时下达资金,加强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严格控制新增对外借款,降低和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二)加强重点专项资金管理,确保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聚焦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疫情防控、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压实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责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政策有效落实。

(三)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不断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持续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严格履行工程结算管理规定,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确保工程项目及时依规入账,促进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保值增值。

(四)提升服务监管能力,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积极落实工业企业奖补政策,严格入规企业审核标准及时分解下达专项奖补资金,并跟踪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加强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指导力度,督促企业孵化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及服务能力严格遵守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依据规定标准收取并及时返还投标保证金。

(五)持续推进审计问题整改,提高整改质量及效率。被审计部门单位、县(区)要担负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审计机关将强化跟踪督促整改责任落实,促进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相结合,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审计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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