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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审计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1671126446000
- 名称:关于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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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受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进行批示,并专门听取汇报,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特别是对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审计机关要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以审计整改规范财政秩序,以审计整改严肃财经纪律,以审计整改保障经济发展。审计机关牵头组织,跟踪整改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各整改责任单位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分类施策,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向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7个方面65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63个,整改率为96.92%,共落实整改资金30,153万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0项,其中: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已整改问题7个,正在推进2个,落实整改资金21,635万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项。其中: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市财政部门已按规定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112万元问题,现已全部上缴;部分非税收入执收部门收支未完全脱钩问题,已将非税收入执收部门有关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实现了执收单位收支完全脱钩;17,441万元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问题,现已全部分配下达;政府集中采购未履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部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闲置和公共基础设施未及时入账等3个问题,所涉资金4082万元,均已整改完成。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绩效评价工作进度缓慢等2个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已整改问题14个,落实整改资金99万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项。其中:相关单位已严格按照审计建议通过立行立改、整章建制和召开专题会议等措施对预算编制不完整、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调整不规范、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决算账表不符、专项结余资金99万元未按规定缴回财政统筹使用、出借闲置资产未履行审批手续财务决算账表不符、处置国有资产未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提高了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规范程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方面
已整改问题9个,落实整改资金309万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4项。其中:优化营商环境审计调查中查出的企业虚假申报套取国家工业企业奖补资金100万元问题,已通过履行司法程序进行追缴,完成整改;财政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对科技企业创新创业载体服务管理和指导不到位、未建立协调服务长效机制导致企业创新载体项目主体运营能力下降、未制定孵化器运行补贴经费管理办法等4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并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入孵企业毕业率不高、个别入孵企业未真实运营、孵化器功能发挥不全未提供融资配套服务等3个问题已通过加强管理、加大对入孵企业扶持力度、清退违规入孵企业、加大政策宣传促进配套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等措施完成整改;未及时返还投标保证金209万元问题,已全部返还完成整改。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已整改问题6个,落实整改金额2.99万元。对个别建设项目进行的竣工决算审计中查出的工程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即交付使用、建设单位未及时收集整理和移交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施工存在质量缺陷、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和结算不实等6个问题已通过核减工程款、出具验收凭证、整章建制、规范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
(五)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方面
已整改问题7个,落实整改金额69.7万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项。对部分主要领导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中查出的部分湿地保护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河长制度落实不严,未严格执行强化岸线保护规定问题,已通过立行立改、加强监管等方式整改完成;批而未供土地8.69公顷问题,已全部完成供地;重点防护林工作管理不到位,致使造林成活率低、处理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时存在“重处罚、轻监管”现象等2个问题,已通过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整改完成;水土保护联动机制未能发挥作用、水资源费征收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六)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方面
已整改问题12个,整改落实金额3,948万元。对部分国有企业审计中查出的企业多提呆账准备金、应提未提折旧、少计收入、少记专项应付款、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未经批复处置国有资产、违规支付招标代理费等7个问题均已整改;贷款制度不健全及程序不规范、无形资产台账不规范、原材料出入库管理程序不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不到位等4个问题已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等方式整改完成;职工未全部纳入社会保障问题,已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与临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式完成整改。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已整改问题8个,整改落实金额4,089万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2项。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青团、学校,县(区)级人大、政协、公安、检察机关29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部分单位未全面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不规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研究决策、银行账户多头开户、专项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等8个问题,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履行完善政府采购手续、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统筹分配使用闲置资金、规范账户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围绕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抓好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推动资金安全高效合规使用和“过紧日子”要求的有效落实。围绕重大项目投资,强化政府投资审计,促进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聚焦民生领域资金使用,把审计监督跟进到民生项目和资金的“最后一公里”。
(二)推动问题整改,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对于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尚未完成整改的2个问题,将继续加大监督整改力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督促被审计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同时,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及时固化整改成效。
(三)加强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在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与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统计、巡察等各类监督的协作贯通,形成联动畅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精准协同的监督合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审计监督职能有效发挥。
(四)完善机制,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注重对审计成果的深入分析和总结提炼,推动审计工作从“点上发力”向“面上见效”转变,针对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从制度、体制、机制和政策层面查找原因,推进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着力将市委、市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要求转化为提升审计监督质效的思路举措,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