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分类:审计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双鸭山市审计局
- 发文日期:1691371815000
- 名称: 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文号:
- 主 题 词:
- 时效:
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市级财政等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实现了全年财政收入稳中有增,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债务风险化解有效,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得明显成效,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疫情反复、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偿债高峰期到来等减收增支多重压力,市级财政部门全力组织收入,强化财税联动,夯实征管基础。全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5亿元,同比增长22.5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9,137万元,占比66.01%,较上年提高6.54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年共压缩盘活各类财政资金1.5亿元,统筹用于“三保”及债务化解等急需资金领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进一步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加大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严控“三公”经费和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加大民生等重点领域投入力度,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改善。2022年,拨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教育“两免一补”及各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继续推进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全年民生支出投入42.3亿元。
——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全面推动以审促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制度机制,强化整改督办,促进成果转化。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揭示的7方面65个主要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64个,整改率为98.46%,共落实整改资金30,153万元,通过整改建立完善制度20项;尚未完成的1个持续整改问题,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整改。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市级决算草案。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反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78,396万元、总支出677,282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58,162万元,总支出69,720万元。截至2022年末,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471,853.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49,404.3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22,449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全力组织收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资源统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监督,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科技领域预算安排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增长要求;二是财政收入方面存在采购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38.96万元未缴入国库和财政收入不合规,将经营服务性收入509.95万元作为非税收入缴入国库的问题;三是未按规定收回统筹部门结转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涉及23个部门,金额5,523.14万元;四是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展缓慢,19笔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形成支出,涉及金额4,825.36万元;五是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六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未定期公布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七是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存在债券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八是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未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4家市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审计,涉及财政资金11,677.0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编制不规范,存在预算编制不准确、不细化等问题;预算执行不严格,存在无预算支出284.11万元、超预算支出931.91万元等问题;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611.86万元的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存在将单位资金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列支费用10.86万元、专项资金闲置等问题;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购买固定资产未纳入账内核算617.81万元等问题。
三、县区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2个县及4个区政府2019年至2021年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违规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追加预算管理不规范、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6,042.45万元、疫情防控费用未及时结算1,255.73万元、未按规定期限分解下达专项资金1,717.97万元、滞拨企业奖励资金100万元、财政存量资金未安排统筹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部分资产出租未经审批、资产账实不符、政府采购未履行集中支付制度等问题。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本级及1个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大招商签约项目方面,存在引进项目调研不充分未实现预期目标、未建立项目服务保障督查督办制度的问题;二是物流业降本提质增效方面,存在未建立寄递功能服务站、未出台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实施办法的问题;三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惠企方面,存在支小支农担保业务比例不达标问题;四是用水、用气、用热方面,存在三供服务窗口进驻服务中心时间滞后、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问题;五是开发区已审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面,存在拖欠企业工程款949.43万元问题。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2个项目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专项资金未按项目单独核算、未及时支付监理费47.12万元、改造方案内容公示不完整、项目后期维护管护不到位、建设单位把关不严、竣工图纸未真实反映竣工工程实际情况等。
六、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对1个县及1个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1个县开展2022年度森林耕地资源专项审计调查,对1个县入河排污口治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农药使用量未实现零增长目标、批而未供土地5.66公顷、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48万元、应拨未拨森林植被恢复费415.57万元、企业违规占用耕地138.48亩、重点防护林工程造林成活率不达标、未完成水稻休耕目标任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不到位,水质检测不达标等。
七、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1个市属国有公司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应提未提职工教育经费7.42万元、应提未提工会经费9.89万元、库存现金管理不规范、拖欠企业工程款96.72万元等。
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县(区)级政府、人大、政协、法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等29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单位“十三五”规划部分目标未完成、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进展缓慢、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竣工决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超比例留取工程质量保证金、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违反规定开设银行账户、未建立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制度、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等。
九、审计移送违纪违规线索情况
针对2022年各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移送线索12条,其中:移送纪委监委1条、移送相关主管部门11条,目前相关部门已全部作出处理。
十、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积极统筹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落实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和财政支出管理;加快资金分配和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压紧压实重点投资项目管理,精准推进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规划管理,提高项目质量监督力度;完善制度规范,持续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积极推动项目建设,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三)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央地合作项目服务保障意识,加大对签约项目的关注力度,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增强要素保障;推进物流提质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加大支小支农有关政策法规宣传,确保融资担保政策落实到位;加快开发区项目施工,及时支付企业工程款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四)持续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推动问题标本兼治。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构建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提高审计监督时效和问题整改质量,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