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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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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14:00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对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市级财政等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各项决议,坚持紧扣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配置财政资源,抢抓政策机遇、化解债务风险,财政运行稳中有进,有力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稳步提升保障能力。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偿债高峰期到来等多重压力,市级财政部门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争取政策资金。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5,286万元,同比增长15.1%,上级财政拨入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47,056万元,同比增长11.7%。

  ——强化重点领域投入,有效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2023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3.6%。在助推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校搬迁改造、支持三十七中学等27所学校校园改造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投入资金4,600万元,在医疗、养老、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分别投入资金61,041万元、163,737万元、4,446万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持续推进查改联动,促进审计问题整改。全面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强化审计整改督察督办。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揭示的8方面68个主要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67个,整改率为98.46%,共落实整改资金10,481.28万元,建立完善制度17项;针对尚未完成的“以前年度债券资金调整用途后使用不及时”问题,审计机关将持续督办直至整改销号。

    一、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市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50,820万元,总支出1,147,80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3,013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20,431万元,支出406,95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3,480万元。截至2023年末,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145,183.74万元。2023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收入调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编制不细化,部分用途明确的预算项目未编入部门年初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未按要求制定市直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未经批准调减部分重点支出金额;预算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体账户划款335.89万元;未经审批出租出借及处置国有资产283.68万元;阶段性占用专项及债券资金32,499.66万元;未定期对下级财政部门绩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等问题。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4家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存在部门预算编制不准确,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无预算支出等问题;财务管理方面,存在扩大开支范围,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帮扶援助资金等问题;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配置正版化软件等问题。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本级及1个县促进数字经济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及稳经济增长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县(区)未出台本地区产业振兴行动计划;推动中小企业使用云平台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制定的“引客入市”旅游奖励办法个别条款不符合我市实际;中央外经贸资金分配管理不合规;个别县未按规定推进出台人才、二孩三孩家庭购房优惠政策,未制定入驻平台费和宣传推广费的专项扶持政策等。

    四、民生保障审计情况

    对2个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造价管理不到位;内业资料签字手续不真实;未结合实际制定医疗补短板工作方案,疫苗分发工作不合规,未完成艾滋病防治与宣传任务,老年人群体认知功能评估和抑郁症筛查工作未达标等。此外,2023年市审计机关统筹组织各县(区)审计机关对2020年至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基本公共卫生政策目标未完全实现;基本公卫补助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不到位;基层卫生机构专业人员、检测设备缺失等。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2个项目开展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占用项目资金;个别工程项目未恢复原有黑土地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程序倒置;护坡草皮覆盖率不达标,个别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个别工程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监理单位未履职尽责,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管不到位、施工存在质量缺陷,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合同约定质保金扣留比例超标准等。

    六、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审计情况

    对1个县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1个县2023年耕地森林资源保护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落实加强森林草原火源管控工作要求不到位;未完成水稻休耕试点任务;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未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出租湿地公园资产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十三五”规划造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目标未完成;将非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林长制信息内容公开不完整;专项资金闲置;毁林开垦耕地等。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区纪委监委等25名主要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预算执行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出台不合规;行政处罚监督落实不到位;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先施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八、审计移送违纪违规线索情况

    针对2023年审计查出问题,已依法依规向市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30条;向行业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1条。相关部门均已按照职责权限认真承接办理。

    九、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严格预算指标管理。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推动重大政策落地。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农业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抓实抓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增发国债项目,推进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全链条发展;压紧压实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深化教育、养老、医疗、巩固脱贫等重点民生领域服务保障,加快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强化项目建设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持续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程序,压实建设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各方责任,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现项目预期效果。

    (四)强化部门协同贯通,长效推进问题整改。强化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建立信息沟通、线索移交、结果反馈、成果共享机制,提升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将审计整改关口前移,推动边审边促、边审边改,持续强化整改督察督办,常态长效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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