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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双鸭山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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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关于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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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受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进行指示批示,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压实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进度、强化协同贯通,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的工作要求。市审计局牵头组织督导,跟踪整改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按照要求,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问题成因,采取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等方式,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比例对4家整改责任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现场跟踪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质效的提升。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7月,向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7个方面65个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64个,整改率为98.5%,共落实整改资金40,637万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9项,其中:
(一)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
共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正在推进整改1个,落实整改资金33,119万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3项。审计中发现的:预算编制不细化,部分用途明确的预算项目未编入部门年初预算问题,市财政部门已下发工作通知规范管理,进一步严格预算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规定与上级文件相抵触问题,已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修正相关内容,并进行信息公开;未经批准调减部分重点支出金额、预算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体账户划款336万元、未经审批出租出借及处置国有资产284万元3个问题已通过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等方式完成整改;阶段性占用专项及债券资金32,500万元问题,已全部归还;未定期对下级财政部门绩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问题,市财政部门现已完成对各县(区)的督导工作;未按要求制定市直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问题正在整改中,市财政部门已起草相关管理办法,待履行程序后印发执行。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共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整改资金68万元。4家一级预算单位已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和经费支出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等措施,对预算编制不准确、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无预算支出、扩大开支范围、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帮扶援助资金、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配置正版化软件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方面
共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整改资金132万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7项。在促进数字经济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及稳经济增长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部分县(区)未出台本地区产业振兴行动计划、制定的“引客入市”旅游奖励办法个别条款不符合我市实际、个别县未按规定推进出台人才及二孩三孩家庭购房优惠政策、未制定入驻平台费和宣传推广费的专项扶持政策等4个问题,已通过整章建制完善政策等方式完成整改;中央外经贸资金分配管理不合规问题,已通过加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合规分配相关资金等措施完成整改;推动中小企业使用云平台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问题,相关地区已完成具体任务要求。
(四)民生保障审计方面
共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项。审计发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造价管理不到位、内业资料签字手续不真实、未结合实际制定医疗补短板工作方案、疫苗分发工作不合规、未完成艾滋病防治与宣传任务、老年人群体认知功能评估和抑郁症筛查工作未达标8个问题已通过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推进未达标工作、移送主管部门处理等方式完成整改。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
共1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整改资金6,868万元。在2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中发现的:部分县占用项目资金问题,已原渠道归还;个别工程项目未恢复原有黑土地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程序倒置、护坡草皮覆盖率不达标、个别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个别工程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监理单位未履职尽责、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管不到位,导致施工存在质量缺陷7个工程建设管理方面问题,已按照审计建议完成整改;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现已编制完成;合同约定质保金扣留比例超标准问题,现已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缴存质量保证金。
(六)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审计方面
共1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落实加强森林草原火源管控工作要求不到位、未完成水稻休耕试点任务、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未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出租湿地公园资产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十三五”规划造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目标未完成6个问题,已通过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加强任务目标制定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将非耕地划入基本农田问题,已对永久基本农田中存在的非耕地进行调整和补划;林长制信息内容公开不完整问题现已全面公开;专项资金闲置问题,目前已全部支付使用;毁林开垦耕地问题,现已完成补植工作。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共1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整改资金444万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7项。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区纪委监委等25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预算执行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出台不合规;行政处罚监督落实不到位;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先施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等问题,已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管理、强化行政处罚监督等措施完成整改。
三、下步工作
(一)聚焦审计监督重点,不断推动审计成果提档升级。审计机关将坚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聚焦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持续开展重大政策、重大资金、重大项目及民生领域等审计项目,深入揭示制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发展环境和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坚持以审促改、以审促建、以审促治,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成果。
(二)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多措并举提升审计整改质效。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踪督办、紧盯不放、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各类问题多开展“回头看”,深入揭示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问题,采取召开整改推进会议、下达督办函、约谈责任人、实地跟踪督办等措施,加快整改推进力度,确保整改质量和效果。
(三)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合理推进问题全面整改。审计机关将坚持把审计整改作为推动审计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模式,着力查办督办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典型问题,持续推进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促进问题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