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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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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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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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11-17 15:00

    受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在市委的全面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不断健全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机制,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和协调推动整改落实。市审计局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督促检查、结果认定、结果运用、追责问责等工作长效机制,有效实现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比例对财政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农业高质量发展等审计项目中查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现场跟踪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质效的提升。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7月,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向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7个方面59个主要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58个,共落实整改资金76,055万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5项;未到整改期问题1个,有关整改责任单位已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一)市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整改资金59,832万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项。审计中发现的:预算执行率低涉及资金10,839万元、未按规定对下级政府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45,779万元、专项资金3,214万元未形成实际支出、市公物仓未实现闲置资产集中管理、未制定市本级绩效指标库管理办法或细则、政府采购预算未能有效发挥约束作用、专项债券项目未建立全生命周期跟踪问效机制、未开展市级部门过紧日子评估工作等问题,有关单位已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支付流程、严格预算编制、开展绩效评价等措施完成整改。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推进整改1个。审计中发现的:部门预算编制不精细、经费支出管理不严格、罚没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关部门已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和全过程监管等措施完成整改;超需求申请预算资金问题正在整改中,有关单位正与企业协商,履行申请资金、尾款拨付等后续工作。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方面。4方面2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整改资金16,035万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6项。

一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审计调查中发现的:资金项目公示公开制度不完整不真实、医疗扶贫政策落实不严格、未及时分解下达专项资金13,433万元、超工程进度拨款474万元、财政资金浪费、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未经竣工决算移交资产、资产设备闲置、应收未收产业项目收益金等问题,有关部门已通过采取完善制度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及时拨付资金、足额收缴项目收益等措施完成整改。

二是在农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资金和政策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推进缓慢、应发未发农机购置补贴24万元、拖欠侵蚀沟治理工程款762万元、侵蚀沟治理工程质量不佳、扶贫衔接产业项目承包费未收取、环境整治车辆租金收益11万元未发放等问题,有关部门已通过加快建设进度、工程整改验收、足额收取承包费和及时分配收益等措施完成整改。

三是在向北开放口岸通道与平台建设政策审计调查中发现的:口岸查验基础设施改扩建项目进度缓慢、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不足、未经评估论证批复建设、未及时下达界河维护及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保障费60万元等问题,有关部门已通过加快建设进度、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制度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

四是在促进产业发展及稳经济增长政策审计调查中发现的:未及时兑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资金150万元、未及时受理核验农机购置补贴申请335万元、未及时发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197万元和以旧换新补贴资金589万元等问题,有关部门已通过健全审核机制、提升业务能力和开展定期自查等措施完成整改。

(四)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方面。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项。在增发国债项目跟踪审计调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民营企业工程款及服务费用、项目合同要素缺失、未按规定区分账户支付工程预付款、填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投资额度不实、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部分工程质量不满足设计要求等问题,有关部门已通过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完善制度机制、更正不实信息、加快建设进度等方式完成整改。

(五)民生保障审计方面。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6项,落实整改资金148万元。在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落实不到位、学校补助资金内控制度不完善、补助资金116万元闲置、未制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扩大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拖欠小微企业工程款32万元等问题,有关部门已通过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内控制度、科学制定资金分配使用计划、规范资金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

(六)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方面。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3项,落实整改资金40万元。在开展2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中发现的: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结转固定资产、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会计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40万元、合同管理不规范、未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等问题,有关企业已通过完善制度机制、规范财务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7项。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等问题,有关单位已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及工程项目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

三、下步工作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跟踪审计整改落实。严格落实《黑龙江省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督促检查责任,强化对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有效巩固和提升审计整改质效,全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二)深化贯通协同,全面巩固审计整改成果。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对涉及部门多、范围广的事项或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推动审计整改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源头治理,科学运用审计整改效能。发扬研究型审计精神,以审计问题为导向,以整改效果为准绳,将研究型审计思维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实现审计问题的源头治理和整改结果的有效运用,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和促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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