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1 11:07
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文件精神,依据“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财政对规模以上企业奖励5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奖励15万元;对2年内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再奖励35万元;对有效期结束后复审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减半”的规定,现将双鸭山市2023年第二批国家备案高新技术企业拟兑现省级奖励资金公示,公示期为11月20日至11月2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超出公示期的异议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产业技术科 0469—4245136
监督电话:政策规划科 0469—4229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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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双鸭山市2023年第二批国家备案高新技术企业省
级奖励资金明细表
双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 20日
附件:
双鸭山市2023年第二批国家备案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奖励资金明细表
企业名称 |
是否为 规上企业 |
是否为首次认定企业 |
省级奖励金额(万元) |
黑龙江飞龙种业有限公司 |
否 |
是 |
15 |
黑龙江方直机械再制造有限公司 |
否 |
是 |
15 |
集贤县金海源大豆蛋白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