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www.shuangyashan.gov.cn

  • 索引号:
  • 分类:
  • 发布机构: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1719961485000
  • 名称:双政办规〔2024〕4号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关于进一步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主 题 词:
  • 时效:

双政办规〔2024〕4号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关于进一步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3 10:13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关于进一步

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双鸭山市关于进一步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第3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3  

双鸭山市关于进一步

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实施方案

为建设与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急诊急救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急诊急救需据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发对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全省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任务分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市区按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按每3万人口1辆的标准配置救护车;市急救中心设立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与具备急诊救治能力的医院实现数据共享;完善院前院内急救衔接机制,提升急诊救治能力。

二、工作措施

(一)提升院前急救能力
    1.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组建以市急救中心为主体,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的城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设置“一中心、三分站”,即市急救中心负责市区范围内的急救调度及尖山区、岭东区的院前急救,市人民医院分站负责九阳路以北、市妇幼保健院分站负责一马路至九阳路之间、市中心血站分站负责一马路以南及岭东区的院前急救。依托宝山区医院建立急救站,由市急救中心统一调度,负责宝山区和四方台区的院前急救。

2.加强急救车辆和装备配置。按每3万人口1辆的标准配置救护车。市急救中心至少配备8辆救护车(其中40%应为负压救护车宝山区急救站至少配备1辆救护车,并配齐院前医疗急救设备。全市救护车及人员着装统一标识,统一使用120”呼叫号码。

3.强化院前医疗急救队伍建设。每辆救护车需配置驾驶员、担架员、医生和护士,并加强各类人员培训。急救医师招聘专业可放宽到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鼓励医师到急救中心多点执业,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临床医师经培训后到急救中心轮转服务模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4.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和指挥系统建设。全市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率及3分钟出车率达到95%;院前急救病历书写率达到100%;危急重症现场医疗监护或抢救措施实施率达到98%建立市急救中心院前医疗急救指挥系统,市人民医院、双矿医院于20247中旬前建成院前院内信息交互智能平台,实现院前院内数据共享、实时联动

(二)提升医院急诊救治能力

1.规范设置急诊科。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按照《指南》要求规范设置急诊科(急诊室)。急诊科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路标和标识要醒目;建立针对多发伤、急性心梗、急性脑血管病、急腹症等危重病人快速抢救通道。

2.加强急诊队伍建设。医院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急诊医学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结合就诊人次、病种补充急诊人力资源,建设人才梯队合理,急诊急救技能强的队伍。

3.细化急诊科管理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制定危急重症患者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危急重症患者立即实施抢救。

4.优化急诊救治流程。优化急诊急救院前院内衔接机制,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信息互联互通无缝衔接;优化院内急诊科与相关科室衔接机制,做到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优化急诊科与ICU衔接机制,缩短患者从抢救室转诊到ICU的时间;优化急诊科与急诊急“五大中心”衔接机制,打造24小时快速绿色救治通道。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强化对提升急诊急救能力的领导责任,市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由分管市领导,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协调,各区政府积极落实;各县政府要参照市级做法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政策协调衔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部门协作。编制部门要优先配齐市急救中心人员编制,使用事业周转池编制,切实保障急救工作用编需求。财政部门要提高财政补助比例,对解决市急救中心历史遗留问题给予支持,对依托医疗机构设置的急救中心(站)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经费保障。人社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保障急救中心(站)合理待遇及招聘需求。医疗保障部门适时将院前急救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统筹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

(三)严格督导考核。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急诊急救服务能力提升情况监督检查,以问题为导向,综合评价辖区内急诊急救能力提升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定期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急诊科工作进行评估指导,强化结果运用。


双政办规〔2024〕4号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关于进一步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