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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12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

来源: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9-30 15:2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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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备注

1

SYSDH

002

宝清县六旅村北侧道东东宇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堆未苫盖,造成扬尘污染。

宝清县

大气

宝清县六旅村北侧道东东宇混凝土搅拌站,实为宝清县东宇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宝清县万金山乡万宝村,于2023年3月21日成立,2023年5月末建设,已建180型混凝土搅拌设备一套,输送带2条。

2024年4月,该企业在未取得环评文件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2024年8月19日,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双环罚〔2024〕13号)。

属实

2024年9月26日,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处于停工状态。厂区内堆存砂砾约1000m³,碎石500m³,物料未全部苫盖。已要求企业对厂区内物料全部苫盖。

2

SYSDH

003

集贤县体育南广场多家露天烧烤下午5点钟开始油烟烧烤味影响广场锻炼市民,餐饮垃圾随意丢弃影响城市卫生。要求取缔烧烤摊搬到政府规划的其他场所。

集贤县

大气

群众反映问题涉事地点,位于县第四中学体育场北侧七星广场夜市。在2012年县政府已批准同意在此地设置夜市,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范管理。城管大队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在七星广场南区设立临时摊点,主要是为了解决民生问题,发展地摊经济。

基本

属实

七星广场夜市今年设立摊点38个,其中烧烤类7个(无碳火,全部是电烤),冷饮类9个,其他类22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求摊主按照经营承诺书要求,整齐摆放保持经营区域环境卫生。夜市收摊后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该区域卫生。执法人员每天在该区域巡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针对群众要求取缔烧烤摊搬到政府规划的其他场所情况,因今年夜市即将结束,县政府会充分考虑群众的诉求,合理规划明年夜市地点。

3

SYSDH

004

尖山区时代新城1期物业收费不合理,管理不到位不作为,小区环境脏乱差,小区楼道内物业未能达到及时清扫,小区内有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造成扬尘污染。小区内道路尘土飞扬,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时清理,造成扬尘污染。小区内道路尘土飞扬,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尖山区

大气

尖山区时代新城一期坐落与东环路南侧,2013年12月建成,占地面积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57万平方米,4000余户居民。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坤德物业公司。

属实

双鸭山市住房保障中心物业指导科工作人员已经现场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要求坤德物业联系改造的相关专营单位,对恢复完毕的路面进行清扫,彻底解决尘土飞扬问题。截止到9月29日坤德物业公司以及专营单位工作人员已完成小区内清理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还有存在建筑垃圾堆放情况,已责令坤德物业公司进行清理,截止到9月29日已清理完毕。

楼道内未能达到及时清理问题。已责成该公司负责人立即对楼道进行清理并保持楼道卫生清洁。

关于物业费不合理问题,该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建议信访人与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调整物业费。

4

SYSDH

005

宝清县五九七农场28连宏大石场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宝清县

大气

该信访举报问题与第二批受理编号SYSDH007号案件举报内容基本一致,定性为基本属实,办理情况已报送。

基本属实

5

SYSDH

006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九三村南山道东人造松树林东南方向砍伐约三公顷,2023年7-8月份被村长孙树云所砍伐。

四方台区

生态

2023年3月23日,双鸭山市林业草原局在验收四方台区九三村采伐林地时,发现九三村存在越界开采问题,经佳木斯市兴盛林业科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鉴定,超采林木林地蓄积5.84亩,超采落叶松林木株树为860株,超采林木立木面积为37.8443立方米、材积为28.3454立方米,符合刑事立案标准,2024年7月12日将犯罪嫌疑人李*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基本属实

越界采伐区域已重新补种完成落叶松。

此案件已移交四方台区公安分局并核实构成盗伐林木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待案件结束后,四方台区太保镇纪委将对九三村村委会相关人员启用追责问责程序。

6

SYSDH

007

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双柳煤矿。陈强把煤矸石堆在水库旁边导致水污染,煤油导致水库鱼大量死亡。

宝清县

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举报人所称的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双柳煤矿)位于宝清县五九七农场第一管理区第十作业站,于2008年12月19日成立,被举报人陈*为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煤矸石运输车队负责人。水库实为坑塘水面,面积约3.97亩。

宝清县为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解决煤矸石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问题,将煤矸石消纳与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宝清县)相结合。红兴隆农垦五九七农场北废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为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面积0.0875平方公里,包含该坑塘水面。设计修复方向为回填宝清县双柳煤矿有限公司煤矸石后进行覆土复绿。2022年,宝清县自然资源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区域进行评估,根据出具的《地勘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煤矸石检测报告》,该区域地质状况符合防渗要求,煤矸石中无煤油成分。经现场核查,正在施工的区域距离西北方向坑塘水面20米,未发现鱼死亡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下一步,责成宝清县自然资源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该坑塘水面水质进行进一步检测,若存在水污染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置。

7

SYSDH

008

宝清县朝阳乡原福星煤矿矿主孙绍林在2015-2023年盗采煤炭资源露天开采,盗采煤炭资源30多万吨毁林20多公顷。宝清县公安机关至今不予立案。2017年末对孙绍林轻微的处理过,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未进行评估。多次向宝清县公安局、双鸭山市公安局实名举报,至今未解决。

宝清县

生态

宝清县福星煤矿,位于东方红林场施业区内,距离东方红林场场部南10公里处。“十二五”期间,按照全省煤矿整治整合政策要求,宝清县福星煤矿与宝清县双丰煤矿进行资源整合,福星煤矿被列为整合关闭矿井,于2015年关闭到位。2018年全省启动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福星煤矿作为双丰煤矿资源整合项目一同列入到福平煤矿资源整合方案中,2019年,按照黑政办规〔2019〕7号文件规定,福星煤矿因剩余可采储量不足(保有资源储量7.62万吨),可采期限低于3年,不符合我省整合政策要求,从福平煤矿整合方案中移除,由整合关闭矿井调整为立即关闭矿井。

部分属实

1、盗采煤炭资源、毁林情况:2016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孙**作为福星煤矿的实际控股人,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指挥组织人员进行剥离土方、非法开采煤炭资源,并占用农用地倾倒残土。经评估鉴定,共非法占用农用地、毁坏林木214.1亩,非法开采煤炭资源46883.78吨。目前,被非法占用地块已全部完成植被恢复。

2、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查处情况:2017年,宝清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孙**非法占用农用地、毁坏林木案件移送宝清县森林公安局查处;2021年4月22日,宝清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判决,判处孙**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判处赔偿农用地生态修复费311.7810万元,判决后,孙**上诉至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8月15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孙**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3、盗采煤炭资源查处情况:2021年5月28日,宝清县自然资源局将盗采煤炭资源案件移送至宝清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宝清县食药环侦大队立即依法传唤孙**进行询问,经审讯,孙**对非法采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鉴于孙**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被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刑一年零九个月,现需对孙**原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变更判决,宝清县公安局才能依法移送起诉。因该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启动审监程序,经请示双鸭山市政法委,双鸭山市政法委明确表示,孙**非法占用农用地为二审终审案件,现阶段对孙**非法采矿案件不能办理审监程序。

8

SYSDH

009

1.宝清县靠山村前面洗煤厂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2.2016年靠山村后面在原有耕地上建设屠宰场,破坏耕地。屠宰场污水直接外排影响村民用水。

宝清县

大气

宝清县焱顺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举报人所称的靠山村前面洗煤厂)位于宝清县宝清镇靠山村南,于2020年6月11日成立,建有一条35万t/a选煤生产线,2022年4月20日取得环评文件批复,2022年12月完成环保自主验收。

经调查,该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向宝清县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申请停产,现场核查时洗煤工序处停产状态,仅利用场地存储、外运原煤。厂区内堆存原煤约2万吨,煤堆高出防风抑尘网约1米,未采取苫盖措施。

属实

双鸭山市宝清生态环境局已要求企业将煤堆高度降至防风抑尘网以下,并进行苫盖,场地采取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