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4-01 09:47
我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煤矸石综合利用进度缓慢。双鸭山市2024年制定煤矸石年度治理任务432万吨,截至督察进驻共治理127万吨,仅完成29.4%。
二、整改目标:加快推进煤矸石治理工作,按时完成2024年度煤矸石治理任务。
三、整改措施:
1.各县(区)和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结合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生态治理计划和煤矸石综合利用计划,细化煤矸石生态治理及综合利用方式,倒排工期、明确时限,确保2024年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并制定2025年生态治理和综合利用计划,确保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2.市生态环境局对相关县(区)、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生态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对工作进展迟缓的进行通报提醒。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项目实施情况,制定了《双鸭山市煤矸石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调整方案)》。相关县(区)、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按时完成2024年度煤矸石治理任务。
2.市生态环境局对相关县(区)、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生态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对工作进展迟缓的下发《关于加快煤矸石山环境治理工作的提醒函》《关于加快煤矸石治理工作的督办函》。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土壤科
七、受理电话:0469-4270130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学府街道时代新城二期(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土壤科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