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2305000279092302-00-2023-03-0713404111
- 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1678128781000
- 名称:双政办规〔2023〕3号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企业之光”科技创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双政办规〔2023〕3号
- 主 题 词:通知
- 时效:现行有效
双政办规〔2023〕3号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企业之光”科技创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双鸭山市“企业之光”科技创新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双鸭山市“企业之光”科技创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双鸭山市“企业之光”科技创新
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工作部署,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点亮企业科技之光,推动企业以科技为引领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聚焦企业主体自主创新能力关键环节,引导支持企业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意识,点亮企业“思想之光”。举办“企业之光”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班,召开企业创新发展座谈会,组织企业到科技发展先进地区考察,拓宽企业创新思路,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以科技创新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点亮企业“创新之光”。设立双鸭山市重点研发项目,引导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择优支持企业根据实际技术需求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的研发项目,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提升企业成果转化效能,点亮企业“发展之光”。设立厅市联合引导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择优支持有利于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每个项目按财政资金与企业自筹资金1:2比例予以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企业之光”科技创新协同推进机制,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责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有序抓好工作落实,加强项目评审、资金投入等方面协调配合,强化政府对企业科技创新的引导支持。
(二)强化政策支撑。加强对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的培训,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持续深入开展“科技服务进百企、科技政策惠百企”活动,将“企业之光”科技创新行动项目资金纳入“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区)要加大服务力度,制定出台科技扶持政策,确保科技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深入解析、解读“企业之光”方案和系列保障政策,加大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科技创新典型事例宣传力度,支持各类新闻媒体开设宣传企业技术创新的专栏和专题节目,总结推广一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案例。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营造科技创新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