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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双政办发〔2025〕34号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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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政办发〔2025〕34号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促进林下经济
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及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
《双鸭山市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
双鸭山市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和双鸭山市林下经济会议精神,推动双鸭山市林下经济提质增效,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大食物观”发展理念,坚持“三绿”并举、“四库”联动,重点发展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构建“生态优良、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链条完整、效益显著”的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系,为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严守森林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推动绿色发展,促进林下经济与生态保护有效融合,实现可持续发展。
2.统筹发展,良性互动。统筹兼顾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推动林下经济各要素协同发展;加强产业融合与区域协作,促进生态与经济良性互动,实现共赢局面。
3.市场导向,龙头带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完善“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提升。
4.科技赋能,创新驱动。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提升林下经济标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30年,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到20万亩,总产值突破27亿元,年均增长6%以上,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林下产品品牌;林下经济从业人员达到3万人,林下经济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20%以上;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家、林下经济经营主体200家以上;打造以地域文化、森林文化和饮食文化为核心,自然、绿色、健康为品质的林下特色食品品牌3个—5个;建成以中草药、森林鸡、森林猪、林菌等林下种植养殖标准化基地10个;七星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青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大顶子山森林公园、七星河湿地等森林旅游景区年接待量达到百万人次以上。
三、产业布局
聚焦“七大产业协同推进”发展布局,以“生态筑基、产业赋能、品牌引领”为导向,形成“产业有特色、链条有延伸、全域有联动”的林下经济发展新格局,推动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社会价值高效转化。
(一)聚焦林果产业,夯实生态富民基底。以平欧优质大榛子、松子、核桃为核心,强化科学管护,建立从种植到采收的全周期品质追溯体系,持续提升坚果品质与体系;同步布局智能化烘炒车间与精深加工生产线,开发坚果酱、坚果蛋白粉等多元产品,并在核心产区打造“四季可采、四季可游”的休闲采摘园,做强坚果产业。重点培育沙果、山葡萄、沙棘、蓝莓、蓝靛果等特色鲜果品种,借力黑土地昼夜温差大、光照足的生态优势及林下套种的立体种植模式,保障鲜果高糖、高营养的先天品质;推进果汁、原浆、果酒等深加工项目落地,延伸鲜果价值链,做优鲜果产业。以“一镇一品”“一村一特”为方向,整合分散种植基地,发展林果采摘、田园观光、亲子农耕等新业态;健全“基地+合作社+市场”产销体系,联合电商平台搭建线上直销渠道,依托冷链物流打通“田间到餐桌”的最后一公里,让林果产业成为生态保护与富民增收的“黄金纽带”。
(二)聚焦林药产业,打造道地药材集群。以宝清县、饶河县等生态优势区域为重点,立足“寒地龙药”核心产区的先天禀赋,依据不同区域土壤肥力、积温条件精准布局,规模化种植白鲜皮、刺五加、赤芍、苍术、黄芪等道地中药材,打造林药产业示范带。深化与省中医药大学、林科院等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开展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建立从育苗、种植到采收的全周期标准体系,建设省内领先的寒地北药种植基地。配套建设智能化中药材初加工中心,配置恒温烘干、自动化切片等设备,开展分级、切片、烘干、仓储等初加工服务,同时对接省内外中医药龙头企业,联合开发中药饮片、植物提取物、药食同源保健品等深加工产品,显著提升道地药材附加值。此外,依托“白鲜皮之乡”地理标志产品优势,培育区域公共品牌与企业自主品牌,借助中药材交易平台与电商渠道拓宽销路,推动林药产业从“原料供给”向“品牌输出、价值提升”转型。
(三)聚焦林菌产业,培育高效特色标杆。在松茸、榛蘑、元蘑等野生菌盛产期,组织开展规范采摘,在核心产区设立野生菌临时集散点,对采摘的菌菇进行即时分级、保鲜处理,确保从山林到餐桌的新鲜度。鼓励各地依托针阔混交林的林间空地,借力寒地昼夜温差大、林下湿度适宜的气候优势,以黑木耳、香菇、平菇、灵芝为核心品种,同步试种榆黄蘑、羊肚菌等珍稀品类,打造规范化林菌示范片区,串联形成“多点布局、连片发展”的规模化林菌产业聚集带。加强优质菌种研发与培育,推广吊袋栽培等先进栽培技术,建设标准化菌棚及配套设施,提高菌棒质量与出菇率。构建“菌种培育—规模种植—统一采收”产业链,建设标准化菌包生产车间,保障菌种供应稳定。发展菌产品深加工,开发即食菌菇脆、菌菇营养粉、灵芝孢子粉等系列产品,同步挖掘菌菇文化内涵,开发菌菇主题文创衍生品,提升产业效益。
(四)聚焦林菜产业,发展生态绿色供给。加强野生山野菜品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划定采集区域,制定科学的采集标准和规范,实现可持续采集。鼓励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山特产品采集活动,提高采集效率和产品质量。建立科学采收规范,推行“现采现供”机制,对接城市商超、餐饮企业及电商平台,打造“双鸭山森林蔬菜”特色品牌。以刺五加、刺嫩芽、蕨菜、楤木、香椿等药食两用品种为重点,采用“野生驯化+人工培育”模式,建设仿野生林菜种植基地。严格遵循绿色生产标准,保障林菜天然品质与口感。发展清洗、腌制、冻干等初精深加工,开发即食山野菜、预制菜等产品,延长保质期与供给半径,实现林菜四季供应。
(五)聚焦林畜产业,构建生态循环体系。依托寒地林地资源与畜牧产业基础,重点发展林下鸡、鹅、猪、牛等常规畜禽养殖,推广“林下放养+科学补饲”模式,建设林下畜禽养殖示范带,打造“繁育—育肥—屠宰—加工”全链条体系。同步培育梅花鹿、林蛙、蜜蜂等特色养殖,加强特色养殖品种的引进和培育,建设标准化特色养殖基地。推广生态养殖模式,科学规划养殖密度,建立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制,实现养殖与林地生态的良性循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与技术指导,发展畜禽产品精细化分割与精深加工,打造绿色有机品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六)聚焦林下加工产业,推动价值深度挖掘。以“初加工升级+精深加工突破”为方向,完善林下产品加工体系。针对林果、林药、林菌、林菜等产品,建设区域性初加工中心,开展清洗、分级、切片、烘干等初加工环节,夯实产业基础。依托龙头企业技术优势,推进精深加工研发,打造即食山野菜、山野菜预制菜等产品,让山野菜四季都能端上百姓的日常餐桌;快速推进宝清县产业园建设,促进产品转化升级;以道地药材为原料开发中药饮片、养生药膳等产品,推动道地药材从“田间”走向“终端”;积极引进白桦汁加工企业,开发生产白桦汁饮料、白桦汁保健品等产品;深化鹅产品全价值链开发,分别打造高端鹅肝酱、卤制鹅胗、腌制鹅翅等细分产品,形成“部位细分+特色工艺”的加工模式;聚焦鹿茸、鹿鞭、鹿血等药食同源资源,在符合相关法规前提下,开发鹿茸切片、鹿鞭滋补品、鹿血口服液等精深加工产品,建立从养殖到加工的标准化体系。
(七)聚焦旅游康养产业,实现三产融合发展。以四方台紫云岭和饶河大顶子山及宝清县摇篮山为核心,打造春季山花踏青休闲游;以七星山国家森林公园和青山国家森林公园为核心,打造夏季森林清凉避暑游;以七星山、青山、大顶子山等景区为核心,打造秋季五花山生态观赏游;升级圣洁摇篮山滑雪场、谋划七星山滑雪场、改造云峰山滑雪场,打造打造冬季林海冰雪运动游。加快安邦河湿地、七星河湿地、挠力河湿地改造升级,既要发挥原始湿地景观优势,更要融入北大荒人文精神展示,积极展示湿地风光及研学特色。
升级青山国家森林公园康养基地、探索建立七星山森林氧吧、宝清县林药康养中心及饶河县特色养殖康养体验区。创新“森林康养+养老”业态,开发适老型林间步道、康养理疗课程与老年社交活动,最终形成“全龄适配、全季可享、全域覆盖”的康养体系,建成集住宿、餐饮、疗养、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康养服务中心,打造具有双鸭山特色的全方位、多层次林下康养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壮大经营主体,增强带动能力。
1.强化示范基地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示范引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建设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基地的建设,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新模式、新技术,总结经验,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林下经济发展。每个县至少建设2个—3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区级至少建设1个—2个示范基地,着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
2.培育龙头企业。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培育一批产业链条长、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等方式,整合资源,做大做强。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积极引导农民以土地、林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组建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社。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大对家庭农场的培育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发展林下经济家庭农场。通过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林下经济规模化发展。
(二)夯实产业基础,提升发展质量。
4.强化基础建设。完善林下种养业必备的道路、供电、用水等基础设施,提升林下休闲旅游与康养业的交通、观光、旅客服务等配套设施水平。加快在林下经济重点林区布设5G、千兆光纤等通信设施。统筹推进林下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以林下经济产业重点县域等为重点,优化县域批发市场、商品集散中心、物流基地布局,引导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向乡村延伸服务网点。
5.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的林下经济技术和成果。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解决林下种植养殖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加强对农民和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通过科技引领,不断提高林下经济的产量和质量,提升产业效益。
6.加强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林下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加强对林下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管,确保林下产品质量安全。鼓励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打造一批优质、安全、绿色的林下产品品牌。加强对林下产品品牌的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
(三)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市场竞争力。
7.加强品牌建设。整合全市林下产品资源,打造一批具有双鸭山特色的区域公用品牌。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市场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企业品牌入选省“九珍十八品”体系。通过举办林下产品展销会、参加各类农林产品博览会,利用新媒体、互联网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我市林下产品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8.拓宽销售渠道。推荐企业与电商平台合作,推动更多优质林下产品上线交易。推广实施“互联网+林下经济”营销模式,推进传统营销模式与电商集群、直播带货、社区营销等新兴营销模式共同发展。支持政府、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定期举办展销活动,促进产品销售。
(四)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发展环境。
9.加强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支持林下经济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品牌建设、科技研发等方面。落实支持从事林下经济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的普惠金融服务税收优惠政策。
10.加强人才保障。通过与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林下经济专业人才。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对农民和从业人员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线上专题课程等方式,提高生产经营技能和管理水平。
11.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力度。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加工企业、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
12.加强服务保障。建立健全林下经济服务体系,加强对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的服务指导。林草、农业、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市场信息等全方位服务。加强林地流转服务,规范林地流转程序,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区)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研究解决林下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级财政、发改、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研究落实政策措施,细化目标任务,并纳入当地年度工作计划,增强区域发展能力,确保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发展林下经济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林下经济发展。
双政办发〔2025〕 34号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