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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1734138837000
- 名称:双政调〔2024〕13号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双鸭山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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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政调〔2024〕13号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双鸭山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的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
成立双鸭山市“十五五”规划
编制工作专班的通知
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完成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双鸭山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智建伟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召集人:杜朝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齐剑萍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吴广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吕 宏 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张秉虹 市科技局副局长
于希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泳鑫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静波 市民政局副局长
苗晓文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 罡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明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忠庆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佟 凯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乔丽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车 亮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洪雨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闫云山 市商务局一级调研员
贾韧钢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赵金铭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韩金凤 市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孙锡泽 市应急局副局长
宋宇宝 市审计局副局长
岳春雷 市政府外事办副主任
尹忠林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薛 岩 市信访局副局长
董金朝 市统计局副局长
石 尚 市医保局副局长
刘 帅 市营商环境局副局长
卢长江 市粮储局副局长
尚志伟 市煤管局副局长
李宏雷 市城管局副局长
王 池 市林草局副局长
李 东 市数据局副局长
王 成 双鸭山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 伟 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訾 薇 市基本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柏林 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凌云 市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金学 市供销联社副主任
隋 涛 市江河湖管护中心主任
高 健 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唐 杰 国家统计局双鸭山调查队副队长
李洪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双鸭山监管分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齐剑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基本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訾薇担任。
二、工作专班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工作专班主要职责。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扛起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责任,围绕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加快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科学谋划全市“十五五”时期的发展目标、指导原则、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统筹推动全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十五五”规划编制的统筹、协调、组织等工作,落实健全国家、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要求,组织各县(区)、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深入开展全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联动做好重大项目遴选谋划工作,强化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落实机制,切实发挥国家和省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高质量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质量做好全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前期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齐心协力编制好全市“十五五”规划,组织开展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全市“十五五”规划在具体领域提出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积极营造规划编制的浓厚氛围。
(二)压实工作责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有关部门要站位全局、积极主动做好本领域工作任务落实,按时保质提供相关基础材料,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及工程项目的意见建议,为高质量编制好全市“十五五”规划贡献力量。
(三)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对接联络、材料报送等工作,对各县(区)提出的拟纳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本部门的重大工程项目,从行业主管部门角度统筹研究、论证和把关,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规划编制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并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4日
双政调〔2024〕 13号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双鸭山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