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民,男,汉族,1957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黑龙江省呼兰县人, 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会计师。
1972年9月参加工作,为双鸭山市建筑一公司工人;
1978年1月为矿务局机关党委稽核员、地质队会计;
1980年12月为四方台区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82年12月为双鸭山市财政局专管员;
1990年4月任双鸭山市财政局文行科副科长;
1990年11月任双鸭山市宾馆副经理;
1992年8月任双鸭山市宾馆经理兼书记;
1993年12月任双鸭山市外事办副主任兼市宾馆经理;
1995年4月任双鸭山市财政局副局长;
1998年4月任双鸭山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1998年12月任双鸭山市计划委员会主任;
2000年7月任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计划委员会主任;
2001年3月任双鸭山市市长助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2002年8月任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7年1月任中共双鸭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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