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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教育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教育局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一时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督办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教育信息综合和宣传工作;负责文秘、印信管理有保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来信来访,指导学校档案建设;负责机关经费管理使用、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政策法规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保卫以及机关和委直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2、 中教科:负责制定我市普通高中初中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中心,搞好中学常规视导工作;保证国家教材的实施,组织审定地方教材的编写,管理校本教材及初、高中学生用书;指导中学德育教育、信息技术、远程教育及劳动技术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社会综合实践和中学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农村中学综合改革、“绿色证书”教育及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指导高中招生考试,管理全市初、高中学籍及毕业证书工作;负责市级“三好”学生评定;综合治理中学“三乱”现象,管理初高中规范化学校建设,协助督导室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工作。
3、 初教科:制定我市小学教育、幼儿教育和扫盲教育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普九”后的巩固提高工作,指导民族学校实施新课程计划方案;指导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审、校本课程教材的开发使用工作。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指导有条件的市区和县城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指导《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实施工作,指导各县(区)教委搞好小学课程改革、评价制度改革;规范管理小学(含民族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班)用书,监督初等教育(含小学、幼教、特教、民教)国家课程教材的使用,组织管理初等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审工作;积极稳妥的推进小学英语和计算机课程的开设及远程教育工作,加强对社会实践、综合活动课和劳动课的规范和指导;搞好初等教育常规视导工作,指导初等教育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的改革,全面提高初等教育的教育质量;指导小学德育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安全教育和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督导室组织开展初等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4、 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统筹管理普通、中等、初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含扫盲)技术教育;统筹规划初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近期和长远发展;协调职业教育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关系;指导中等、初等职业学校在办学体制、教育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指导中等初等职业教育的教材建设;制定教育教学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证书发放及各类考试;指导督促县乡两级教育开展好农村综合教育改革工作;指导职业高中、职业初中的安全教育、国防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就业指导教育、远程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协助督导室组织开展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5、 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法规、条例和规定;检查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
国防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有关的基础设施、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与科研工作;协调和组织大中小学校及学生参加上级和地方体育竞赛、艺术教育交流等活动;指导学校卫生防病及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大课间体育活动;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区)教委对传染病和九种常见病的防治工作情况,负责学校饮食卫生管理,介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 划财务与审计科(社会力量办学办公室):负责编制贯彻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有关财务、审计、基建、统计、勤工俭学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依据《教育法》制定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地方性规章,编制下达局属单位教育事业经费;负责大学、高中、师范、成人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协调管理全市教育系统财务会计和统计工作;编制局属各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管理国家、省、市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经费预算执行审计、委直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审计调查及中小学布局调整、危害改造、文教工程(二期)项目进行全面审计监督;负责全市教育工会经费及市教育局机关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评估与计划管理工作。
7、 人事科: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工资改革和兑现及福利工作;负责人事调配和大中专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指导工作;配合市编制部门管理教育系统机构及事业编制;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奖励工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教育外事工作。
8、 资管理科:负责全市教师队伍规划与建设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综合管理和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负责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并组织和监督各有关单位执行;负责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务和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中小学特级教师资格审定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设在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是:代表市政府对下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市政府及市教育事业规划、工作计划、目标的实现;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县、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培训督学人员;参与有关教育的奖惩工作,并对出席市级以上的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审核。
市教育局党群机构设: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委员会、共青团委员会。另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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