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2005年防汛抢险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做好二OO五年防汛抢险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今年我市防汛面临的严峻形势,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洪、抗大洪、抢大险,防御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以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保障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切实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努力实践防汛抗旱工作的“两个转变”,本着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早准备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主要江河堤防、水库、主要城镇、重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为我市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决做到水库遇校核洪水不垮坝、保证标准内洪水堤防不决口、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和交通干线安全;在发生工程现有防御标准以下洪水时,确保江河堤防和水库的安全,工程保护范围内不受淹;在发生超现有工程防御标准洪水时通过采取应急措施,力争把洪涝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努力实现安全度汛。
三、主要任务
1、保证标准内洪水江河堤防不决口。我市境内共有56条中小河流,要确保城市堤防 50 年一遇洪水不决口;确保四县、四区城镇堤防 20 年一遇洪水不决口;确保乌苏里江沿岸国境界河现有堤防 10 年一遇洪水不决口;四是其他中小河流民堤力争 5 年一遇洪水不决口。
2、确保水库不垮坝。我市的九座小型水库大部分是五、六十年代兴建的“三边”工程,确保水库遇校核洪水不垮坝;正在消险的山河水库要编制操作性强的度汛工作方案,寒葱沟水库要制定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调度运用计划,确保建设期内运行安全;各县区小水库要保证发生现有防洪标准内洪水不垮坝。
3、做好防局部暴雨、山洪、泥石流工作。近年来,我市汛期洪涝灾害全部是由突降暴雨形成山洪造成,因此,要把防御山洪灾害摆在重要位置,对可能危害的村屯、林场、居民点、作业点要制定科学可操作的预防方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山洪灾害损失,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4、以城防、农防、矿防相结合,扎实做好防汛工作。城防要确保城镇居民的生命安全,确保交通、通讯不中断,确保粮食、医疗、用电等居民正常生活的需要。农防包括村屯防和农田防;村屯防要力争做到不淹房,不死人,牲畜等其他财产不受或少受损失;农田防要结合常年进行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员群众开展水利会战,加快田间排水治涝设施的更新改造和清淤疏浚管护,要确保在发生标准内洪水时不受涝;努力降低涝灾损失。矿防,重点是小煤井的防汛,对小煤井要按辖区会同矿山安全监察部门搞好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双鸭山矿务局系统由矿务局负责,要求不淹井、不灌包、不死人。发生超标准洪水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损失。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责任制。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都要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确定本地区的防汛工作重点,及时调整充实各级防汛指挥组织领导机构,要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一是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各自的管辖区域,层层建立“四长”防汛责任制;二是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包堤、包库、包险段责任制;三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防御山洪灾害责任制。要继续实行汛前向社会公布防汛责任人名单,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防汛责任人汛前要全面检查度汛准备情况,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责任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防汛责任落到实处。(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包重点工程责任人员表)
2、抓好河道清淤整治工作。
进一步做好度汛工程再检查,采取得力措施,限期解决影响安全度汛的隐患和问题。各县(区)要对重点河道和度汛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对行洪河道内的阻水树木和障碍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设障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组织机构组织强行清除。应清而顶着不清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设障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责任。要按照河道整治规划进行河道整治,改善河道行洪条件,恢复和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消险工程要加快施工进度,做到早竣工、早受益,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3、进一步制定完善防汛工作方案、预案。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结合实际,根据现有工程防洪状况,尽快研究制定和完善本地的各种防汛工作方案和预案,明确预警信号和“防、抢、撤、救”范围、地点、方式,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一旦灾害发生,确保有条不紊地按预案实施;县(区)分管领导要亲自把关。对重点堤段和度汛工程的防守方案、预案和抢护措施要逐一落实,务必对各类洪水可能导致的险情要做到心中有数,主动防范,确保万元一失。各县(区)要抓紧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防汛工作,把防汛工作方案、预案落实到乡村和有关单位及责任人。
4、落实防汛物资、资金和抢险队伍,保证抢险需要。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防指的要求,足额储备防汛物资,务必在汛前补充到位。市防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将各县(区)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列出清单,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要采取措施,拓宽资金渠道,提高防洪资金投入水平。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应急所需。防汛物资储备实行防汛部门专储和代储、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办法,保证所需的品种和数量。特别是病险水库和堤防险工弱段,要备足抢险物资,集中保管,以备急需。防汛任务重的县、区、乡(镇)政府,要建立防汛机动抢险队,在汛前对抢险队员进行防汛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做到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防汛的突击力量,承担着急、难、险、重的抗洪抢险任务。同时加强各类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专业队伍建设。要落实群防抢险队伍,保证人数和素质。
5、统一指挥,顾全大局,各司其职,全力抢险。
要动员全市各方力量,全面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特成立抗洪抢险工作组,各部门要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负责汛期抗洪抢险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大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第一组,综合指挥组
组长:滕喜魁(市政府市长、防汛总指挥)
副组长:高民(市政府副市长)、周占江(军分区司令员贾继国(水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办、政府办、水务局、军分区作训科、矿务
局地测处、气象局、水文站。
办公地点:设在防汛办公室(市水务局)。
联 络 员:赵守生 ( 市防汛办主任 )
联系电话:4276095或4273775-8110 手机:13946619308
主要职责:(1) 在紧急防汛期,由人民政府负责人主持对
全市抗洪抢险的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工作,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承担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分配的抗洪抢险任务。(2) 主要领导深入一线 , 负责了解全市抗洪抢险全面情况。并对其它各个专业工作组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落实。以及汛期各部门防汛工作的检查、奖惩、处理。(3) 气象部门负责天气形势的监测、灾害性天气的会商,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提供天气预报和实时气象信息,做到实时跟踪预报,增强防灾预见性;水文部门要加强水情测报,及时准确进行洪水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水文预报和相关资料。(4) 水务部门负责所辖已建、在建各类防洪工程运行安全,组织防汛抢险工作及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第二组,抗洪抢险组。
组长:宋林(双鸭山军分区副司令员)
副组长:李庆军(矿务局副局长)、王经环(水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军分区、矿业集团、武警部队、消防队、森警支队、边防支队、各县 ( 区 ) 武装部。
办公地点:设在军分区作训科。
联 络 员:李松林 ( 军分区作训科科长 )
电话:4274484转作训科。
崔大伟 ( 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队长 )
电话:4273775-8216手机:8559760
主要职责:(l) 各驻军、武警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要主动担当地方的抗洪抢险任务。各部队在汛情紧急时负责有执行重大防洪措施的使命,在一小时之内,能紧急调动300人,两小时之内能调动 1000人,重大险情,6小时之内在调动1000人的基础上必保调动达到 2000人,进行防汛抢险和营救群众的任务。(2) 调动预备役抢险队伍,组织、指挥系统顺畅,训练有素,有战斗力,必须达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特殊情况必须冲得上去。
第三组,工程技术组。
组长:高民 ( 市政府副市长 )
副组长:赵希良 ( 水务局副局长 )
成员单位:水务局。
办公地点:设在水务局。
联络员:王旭光(水务局设计队队长)
电话:4273775-8501手机:13314690977
主要职责:负责抗洪抢险工程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在抗洪抢险第一线协助指挥部研究制定抢险方案,进行科学抢险,提高防汛指挥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并组织好工程抢险方案和工程措施与技术的落实。
第四组,交通运输组。
组长:朱凤仪(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何仁(交通局局长)、刘立峰(市交警支队队长)
成员单位:交通局、建设局、交警支队、佳铁分局双鸭山站。
办公地点:设在交通局。
联络员:李春(交通局办公室主任)
电话:4260721 手机:13009783227
李彦军(水务局寒葱沟水库管理中心主任)
电话:4283186 手机:13846909332
主要职责:(1)交通部门负责救灾应急交通工具的调配工作;负责汛期优先运送防汛抢险物料,为紧急抢险及时提供所需运输工具。维持好抗洪抢险沿途的交通秩序,保证车辆畅通,及时到达指定地点。车辆调度由交警队负责,交警队有权无偿调用任何单位的车辆用于抗洪抢险。(2)汛期保证lOO辆客货车。35辆工程车 (推土机lO台、铲车3台、2台挖掘机、20 辆翻斗车 ) 待命,随调随到,一小时集结完毕。(3)遇重大险情在两小时之内能调集200台车辆,其中30辆客车、170台货车,保证车辆状况完好。(4)建设部门负责所辖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城区排劳。
第五组,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龙吉 ( 市政府副市长 )
副组长:李忠孝 ( 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
成员单位:贸易局、石油公司、供销联社、物资集团、市林业局、财政局、双鸭山林业局、经济委员会、粮食局、矿业集团。
办公地点:设在贸易局。
联络员:谢丹 ( 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
电话:4223601 手机:13329333777
李军 ( 水务局水政水资源办主任 )
电话:4281009 手机:13234695088
主要职责:贸易、供销、石油等部门要保证防汛物资、油料供应。(1)贸易局、矿业集团负责抗洪抢险食品、饮料、蔬菜、副食的准备、供应,在接到防汛指挥部的命令3小时之内筹集齐300到 2000人一天的给养(主食、副食、饮料、饮用水)。(2)双鸭山林业局、市林业局要各备足 50 立方米木杆,遇紧急情况按指挥部命令随调随伐,保证急需。(3)石油公司负责抗洪抢险紧急情况下的油料供应,备足 100 吨油料。紧急情况下,保证抗洪抢险车辆随时迅速加油。(4)粮食局二粮库备足50块吉布、50根(50米)麻绳子,矿业集团选煤厂编织袋厂备30万条编织袋。并随时做好生产编织袋的准备,接到市防指命令立即生产。(5)供销联社备足铁500把,大锤小锤各50把,钳子50把,锯50把,斧子50把,粗棕绳1OOO延长米,铁线3吨,元钉l吨(3-5寸)。(6)财政局负责协调安非防汛经费和防洪工程建设及水毁修复经费和物资。
第六组,医疗救护组。
组长:丁桂英 ( 市政府副市长 )
副组长:高志军 ( 卫生局局长 )
成员单位:卫生局、防疫站、市人民医院、矿业集团中心医院、中医院、医药管理局、矿业集团二院。
办公地点:设在卫生局。
联络员:彦景海 ( 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
电话:4273565 手机:13351069005
齐淑珍 ( 水务局水利总站站长 )
电话:4273775-8303 手机:8553500
主要职责:卫生部门要做好汛期卫生防疫和抗洪抢险医疗救护工作;负责备好备足药品和医疗器械,疾病、疫病的防治,药品的供应;负责抗洪抢险病号、伤员的救护,伤病员的运送。
第七组,赈灾救灾组。
组长:张文学 ( 市政府巡视员 )
副组长:赵俭 ( 民政局局长 )
成员单位:民政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审计局、监察局、红十字会。
办公地点:设在民政局。
联络员:韩春玲 ( 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 )
电话:4223901 手机:13329349969
李侃 ( 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主任 )
电话:4273775-8401 手机:13314691123
主要职责:民政、文化、广播电视局、红十字会负责动员社会各界向灾区、灾民捐款捐物,募集救灾资金和物资,对灾区和灾民进行救济和慰问,组织实施抗灾自救。审计、监察局负责救灾款物发放过程中的监督、审计,保证救灾款物专款专用,保证灾区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第八组,安全保障组。
组长:蔡炳仁 ( 市政府副市长 )
副组长:赵春波 ( 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成员单位:公安局、尖山区政府、岭东区政府、四方台区政府、宝山区政府。
办公地点:设在公安局。
联络员:王志勇 (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电话:4233032 手机:13329347755
刘树军 ( 水务局水利基金收费站站长 )
电话:4273775-8406 手机:13359784111
主要职责:紧急情况下组织派出所、办事处、居民委负责危险区域居民的疏散、安全转移,使群众尽快脱离险区,并按排好脱险后的生活。公安部门负责汛期社会治安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防汛指挥部对国家财产、转移人员及其财产的安全实施保护。
第九组,宣传报导组。
组长:武凤呈(市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隋国龙(双鸭山日报社社长)、张德靖(广播电视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双鸭山日报社。
办公地点:设在广播电视局。
联络员:王东旭 ( 广播电视局办公室主任 )
电话:4225528 手机:13304887599
王伟奇 ( 水务局水利管理科科长 )
电话:4273775-8302 手机:13946698797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民抗洪抢险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防洪意识。负责紧急汛情的通报、通知。负责抗洪抢险工作的宣传报导。负责抗洪抢险先进事迹、先进人物以及反面人物的宣传报导。负责向上级宣传部门及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我市的防汛抗洪抢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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