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排查全市山洪易发村屯及其编制防洪预案的紧急通知
双汛字〔2005〕15号
关于立即排查全市山洪易发村屯及其编制防洪预案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各单位:
根据国家防总6月23日组织召开的紧急办公会议和宋法棠书记的重要指示“对今年防汛工作要高度重视,要吸取沙兰镇的教训,立足抗灾,及时排查处置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下发此通知,要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所属乡镇、村屯、居民区进行认真排查,对易受山洪威胁的乡镇、村屯、居民区立即制定防汛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应按如下大纲编写。
村、居民委防汛应急预案
1、组织机构
2、值班值宿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
3、报警方式及负责人
4、山洪危害的户数、人数、人员转移方向,具体负责落实到人,转移用车落实到户,转移人员和负责人及转移用车对接好(以表的形式编制)。
5、发动群众进行物资储备(包括:编织袋、木杆、铁线等)
6、成立抢险组、医疗组、运输组及其每组的责任。
各单位在7月5日前,把排查出的乡镇、村屯、居民区的名单,相应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与防洪预案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水务局防汛办,电话:4276095)。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防洪预案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2005年6月28日印发
校对:守生打字:宝华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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