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创建服务保障型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来抓,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保驾"直通车"服务。 在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与企业对接,把双鸭山第一百货公司、黑龙双锅、双鸭山新时代水泥有限公司等十余家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帮助企业解决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市造纸厂在改制过程中遇到职工债权问题向市中院申请求助时,该院积极与受理的法院联系,向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为"直通车"的安全行驶扫除障碍。面对处于倒闭、停产状态且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市中级人民法院义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做好改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该院严格履行破产企业的报批制度,防止了假破产、真逃债的不法行为。 为使岭东、岭西两个煤矿能够顺利完成破产程序,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清算组做好破产程序工作,并认真接待每一位来咨询的煤矿职工,让他们了解全过程,看清利弊。在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岭东、岭西煤矿破产案件依法终结破产程序。 据了解,直通车启动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成功审结6户企业破产案件,另有2户企业在法院的指导下拟进入依法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