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企业


双鸭山市建设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会议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保密、保卫、固定资产、车辆使用、后勤事务、日常接待等项工作。

(二)财审科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费预决算的编制、经费核算和拨款及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工人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建设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对全市建筑业、公用事业、房地产业各类专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建设系统人才档案和各类资格证书发放、验证工作。

(四)城市建设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建设工程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负责城建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组织工程招投标,签定施工合同、工程动迁、三通一平、委托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建设甲方工作,派驻甲方代表,组织工程验收、保修、移交使用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维修养护指导,审批工程预决算。

(五)城市管理科

    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组织地方性建设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协调、审查、报批工作,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参与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建设、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建设全过程。制定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重大科研项目的联合攻关,对进入建筑市场的关键技术产品组织评审、评估、认证和推荐。负责调研、总结科技、科研成果和典型经验。

(六)公共事业科

    贯彻执行国家、 省有关城市建设行业发展方针和产业政策。制定我市城市建设各行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综合计划统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公共事业方针、政策,制定城市供水、公交、出租汽车、燃气热力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共事业项目前期可研论证和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事业企业生产经营,制定生产计划、统一调度、协调生产运营。

(七)建筑市场管理科

    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基础上的招投标以及施工许可证工作;负责外进队伍跨区手续的审查、审批与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开工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审查进入我市施工的市外、境外企业资质,实施建筑市场准入管理。

(八)建筑企业管理科

    贯彻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拆除企业、建筑制品和商品砼生产企业以及建设监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规章、 技术政策。负责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咨询业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组织编制、推广和应用省级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负责组织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建筑经济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建筑经济方针、政策、规定、价格、定额,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审批与管理。负责造价包干招标的标底价审定、概算、预决算审定和检查各项经济指标考核和测算工作,并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和办法。组织编写本市、区定额单价表,审批一次性补充定额,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执行定额情况,积累定额资料,参加省编定额工作。负责建经和定额管理、解释裁定工作。总结交流建经和定额工作经验。

(十)村镇建设科

    负责市区以外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的管理;研究制订全市村镇建设发展、战略和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组织编制、审批全市村镇体系规划;建立并推广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农民住房建设;负责村镇建筑施工、房屋产权产籍、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管理。

主办:双鸭山市建设局 地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 号
电话:0469- 传真:0469- E-mail:
承办:双鸭山市信息中心 电话:0469-6105127 E-mail:jsj@96126.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