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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东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饶河县东方建设开发公司成立于一九九0年5月,经饶河县政府、县工商局批准成立。至今已有十余年历史,在这十余年里,企业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奋斗,实力不断加强壮大,固定资产显著增加,技术力量不断增强,机械设备也逐年增加。

    十余年来,企业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宗旨,不仅抓经济效益,还大抓社会效益,使企业各名度大增。在1995年承建的邮电局工程,由于高效、优质竣工后被评为“市优质工程”。近几年来我公司先后开发建设了建设局办公楼、环保局办公楼、地税局办公楼、饶河县第二中学住宅楼、运输公司1#、2#住宅楼、迎春小区1#、2#、3#住宅楼、文化小区1#、2#住宅楼、饶河县中医院住宅楼、教育局2#楼等工程。工程合格率100%,合同履约率100%,无投诉仲裁,无安全责任事故、深受各界用户的好评。

    2006年公司在购置的新阳路招商开发新阳中俄贸易大市场,占地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该工程的建成将改善饶河的口岸商贸经营,以周到的管理服务和周全的硬环境吸收中外客商来饶河投资。

    公司承诺,履行合同求信益,优质快建求生存、安全文明求发展、科学管理求效益。

    经过这些年的努力,企业经济有了显著的提高,经常为公益事业做贡献。为此,公司在2004年被双鸭山市政府授予“市级光彩企业”称号,总经理周秀华被工商联评为“优秀企业家”称号。

    现在公司正以崭新的姿态去迎接新的挑战!

企业名称

饶河县东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

法定代表人

周秀华

详细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新阳街

邮政编码

155700

电话

0469-5622546

-5622242

企业网址

 

电子信箱

 

主管部门

饶河县建设局

企业成立时间

1990年5月

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及批准时间

1990年7月3日

 

企业在册职工总数33人,有职称的专业人员20人

有职称专业人员

职称

专业

高级

中级

初级

建筑

 

7

9

结构

 

 

 

财务

 

 

4

经济

 

 

 

统计

 

 

 

其他相关专业

 

 

 

小计

 

7

13

有关业务负责人情况

类别

姓名

职务

学历

专业

职称

工程负责人

鲍彦涛

副经理

中专

工 民 建

工程师

财务负责人

李玉书

会计

大专

财会

助理会计师

经营负责人

周秀华

经理

高中

工 民 建

工程师

统计负责人

曹国

统计

大专

财会

会计员

主办:双鸭山市建设局 地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 号
电话:0469- 传真:0469- E-mail:
承办:双鸭山市信息中心 电话:0469-6105127 E-mail:jsj@96126.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