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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东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饶河县东方建设开发公司成立于一九九0年5月,经饶河县政府、县工商局批准成立。至今已有十余年历史,在这十余年里,企业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奋斗,实力不断加强壮大,固定资产显著增加,技术力量不断增强,机械设备也逐年增加。
十余年来,企业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宗旨,不仅抓经济效益,还大抓社会效益,使企业各名度大增。在1995年承建的邮电局工程,由于高效、优质竣工后被评为“市优质工程”。近几年来我公司先后开发建设了建设局办公楼、环保局办公楼、地税局办公楼、饶河县第二中学住宅楼、运输公司1#、2#住宅楼、迎春小区1#、2#、3#住宅楼、文化小区1#、2#住宅楼、饶河县中医院住宅楼、教育局2#楼等工程。工程合格率100%,合同履约率100%,无投诉仲裁,无安全责任事故、深受各界用户的好评。
2006年公司在购置的新阳路招商开发新阳中俄贸易大市场,占地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该工程的建成将改善饶河的口岸商贸经营,以周到的管理服务和周全的硬环境吸收中外客商来饶河投资。
公司承诺,履行合同求信益,优质快建求生存、安全文明求发展、科学管理求效益。
经过这些年的努力,企业经济有了显著的提高,经常为公益事业做贡献。为此,公司在2004年被双鸭山市政府授予“市级光彩企业”称号,总经理周秀华被工商联评为“优秀企业家”称号。
现在公司正以崭新的姿态去迎接新的挑战!

企业名称 |
饶河县东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 |
法定代表人 |
周秀华 |
详细地址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新阳街 |
邮政编码 |
155700 |
电话 |
0469-5622546
-5622242 |
企业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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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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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饶河县建设局 |
企业成立时间 |
1990年5月 |
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及批准时间 |
1990年7月3日 |
企业在册职工总数33人,有职称的专业人员20人 |
有职称专业人员 |
职称
专业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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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9 |
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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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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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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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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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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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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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 |
有关业务负责人情况 |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工程负责人 |
鲍彦涛 |
副经理 |
中专 |
工 民 建 |
工程师 |
财务负责人 |
李玉书 |
会计 |
大专 |
财会 |
助理会计师 |
经营负责人 |
周秀华 |
经理 |
高中 |
工 民 建 |
工程师 |
统计负责人 |
曹国 |
统计 |
大专 |
财会 |
会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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