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双鸭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负责全市计量检定测试和计量技术服务。
机构根据开展的检测项目设置八个专业检测室,现有人员31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1名,占总人数的67.7%,中高级技术职称15名,占总人数48%以上。
多年来为我市计量技术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已在十个专业领域建立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0项,含二级标准5项。用于检测的各类设施和设备配套齐全,承担双鸭山地区计量检定任务,可对几何量、力学、热学、电学、理化、声学、电离辐射等各类计量仪器仪表进行检测,工作范围辐射本行政区划四县、四区,为企事业单位用户提供计量技术服务。
为使计量技术服务各项工作更具规范化、制度化,经过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JJF1069—200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依法考核合格。可为社会提供科学、公正、准确、可靠的计量检测数据。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八马路三号
电话:0469-4284102
1.本机构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量值传递、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裁决计量纠纷和实施计量监督具有法律效力。
2.计量检定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校准、检测依据国家规定的相关规范和方法,在全面的质量保证条件下进行,其结果客观公证,真实可靠。
3.机构将采取各种措施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纪律教育,并执行定期考核制度,保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作质量不受任何商务财务以及行政领导的影响和干预。
4.计量检定人员违反检定规程和校准、检测规范中所规定的方法,出具错误数据,或受不正当行为影响伪造数据,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机构郑重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广大用户对计量检测、工作质量及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批评。保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用户现实需求, 并采取超前措施满足用户未来潜在的需求。
科学 公正 准确 高效 主动 热情 优良 服务
1.强化计量法制意识,全面完成计量行政部门下达的强制检定工作任务;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合格率达到100%:强检项目检定结果符合率、检定印证填写不允许有差错。对技术考核、计量认证、裁决计量纠纷和实施计量监督的数据与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率达到100%。杜绝检测事故,检测差错率控制在年万分之二以下。
2.加大基本建设的投入,全面提高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
对现有技术物质条件进行更新改造,用于检测项目的计量标准配套水平能够达到和超过目前本地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满足未来发展的需求。
3.加快人才培训步伐,迅速提高人员技术业务素质;
认真制定人才培训规划,积极实施培训计划,全部专业技术人员在近期内对误差理论的学习和应用能力达到应知应会,三年内基础理论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业务能力达到大专以上水平,为未来竞争提供充实的人力资源。
4.建立计量检测质量管理体系。
一级标准(33项)
1 心电图机检定
2 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检定
3 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源检定
4 分光光度计检定
5 酶标检定
6 生化分析仪检定
7 医用激光源检定
8 酸度计检定
9 二等水银温度计检定
10 二等活塞压力计检定
11 煤气表检定
12 车速里程表检定
13 一等克组毫克组砝码检定
14 二等千克组砝码检定
15 电话自动计费器检定
16 验光镜片组检定
17 千分尺检定
18 百分表检定
19 水平仪检定
20 游标卡尺检定
21 验光机检定
22 电流、电压、功率表检定
23 电流互感器检定
24 电能表检定
25 测绘仪器检定
26 三等金属量器检定
27 三等测力计检定
28 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
29 防雷防静电检定
30 商品计量检测
31 分筛、选筛检定
32 石油密度计检定
33 高温炉、电热箱检定
二级标准(5项)
1 血压计检定
2 浮标式氧气吸入器检定
3 粮食水分测定仪检定
4 压力表检定
5 容重器检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