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
 
  收养登记
 
  捐助灾害
 
  双拥服务
 
  优待抚恤
 
  队伍安置
 

服务内容: 办理国内居民收养哈尔滨市市区内子女的收养登,办理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收养哈尔滨市(包括十二县、市)子女的收养登记。

办事程序: 收养关系当事人亲自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登记机关初审后,调查核实,无误后办理登记手续。

承办单位: 双鸭山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联系人:郑秋凡
联系电话:4244836